第48章 加征

“黃榜每畝加二分銀。”

張瀚往城外去的時候,馬超人府邸中的議論也是剛剛開始。

看著眾人,馬超人道:“我山西通省應繳納的夏糧是二百八十萬石,看著是不多,與蘇州一府相同,然則蘇州的額子從來交不齊,我山西這裏積欠卻是很少,應著要供給邊軍,國初時咱們山西就很少欠糧,百年之下,地方官也遵循舊習,想如蘇州那樣積欠,絕無可能。”

蔣彥宏跟著道:“蘇州那裏官田多,看著稅額重,其實是把田租都算在內,咱們這裏夏稅是夏稅,百姓還得算上田租,這負擔原本就重,加上田畝遠不及江南,這一下加餉上來,每畝田光是夏稅就得多交二分銀子,這還只是黃榜,底下還有白榜,諸位,這糧價看來是要大漲特漲了。”

“咱們山西田畝不過四千萬畝,只及河南的零頭,田賦卻比河南相差不多,這也定的太多了些。”

“白榜猶重,借驛傳,供給邊軍軍糧的名議,定然大肆加派。”

“這些好處,卻落不到咱們頭上,多是將門和大官紳才能摸得著,咱們這些人,支應有份,好處全無,叫人怎麽能服氣。”

“百姓看著咱們風光,其實也真是有苦自己知。”

“若是糧價再賺不到銀子,咱們只能賣田。”

“就算糧價賺著了,難道老兄還要多留田畝不成?大官紳不繳田稅,馬老爺有舉人身份,丁稅折入也是有限,咱們的地田稅丁稅卻不能少,田越多,賦稅越重,這下還得加上加餉折銀,可真是承擔不起了。”

“這可真是條鞭法的好處,嘿嘿,說著不盡啊。”

在座的人,怨氣真是不少,而且多半是往條鞭法上靠。

公允來說,條鞭法是張居正用大魄力推廣,原本唐的兩稅法就是把身丁稅納入地賦之中,這是減輕人民負擔的辦法,有田者納稅,後來宋時除了兩稅的基礎上,到大明百姓又得服勞役,到萬歷年間,又將雜七雜八的差役雜費攤入田畝稅中,這就是條鞭法,除了將本色,也就是糧食轉折為銀,使朝廷財政收入增加外,就是把雜役納入田稅之中,以試著減輕百姓的負擔。

從實際操作來說,清廉的地方官能忠實於條鞭法的,朝廷收入增加,百姓負擔也減輕。但在大多數地方,就是田稅照收,並且較以前來的更重,還得加一層賣糧交稅被克扣的麻煩,然後差役還得照舊,就是黃榜之外,還有白榜,而且白榜負擔,十倍於黃榜。

後人總說明朝的賦稅很輕,事實也是如此,地稅不重,商稅更輕,但地方的雜費剝削,卻是十倍幾十倍於正稅,地方官紳將門包括親藩,這些有勢力的蠹蟲拼命敲骨吸髓的壓榨百姓,連這些中小地主都在不停的抱怨著,萬歷到崇禎年間,不少北方的中小地主也是破產,好在工商向來遊離於明朝的體系之外,馬超人等人,只能期翼於商業運作來減輕黃白榜加在自己身上的壓力。

“此番糧價爭鬥之事,還有張指揮使在後,我馬家也有一位朝官在京中支持,我等務必要一爭到底。”馬超人舉杯向眾人致意,他有舉人身份,但田畝過多,壓力也很大,他身後也是整個天成衛馬氏家族,此時此刻,也由不得他說一句退縮的話。

……

“小人等見過東家。”

村莊頭裏,蔣義拉著馬站著一座小木橋邊上,臉上滿是笑容,他側身讓在一邊,才一丈寬不到的村道正中策馬而來的,當然就是張瀚。

這座村莊叫李莊,顧名可思義,這裏頭的居民多半都是李姓人家,可能會有少數雜姓,戶數想來也不會多。

按官府黃冊所記,這裏的居民只有一百三十一戶,丁口為三百二十五丁,但實際人數就是戶數在三百多戶,丁數大約有七百出頭,全部人數是近三千人。

按當時來說,這些人口可以聚集成一個小鎮,但這李莊地處天成衛和鎮虜衛兩衛交界,地界偏東,又於大梁山脈余脈,具體蔚州往天成蔚的官道很遠,離京師往偏關的大型官道就更遠了,倒是距離鎖住大梁山的樺門堡近,這裏地處偏僻,村道越行越窄,兩輪馬車走著都是困難,也就只能走走騾馬和獨輪小車,這般地界,村落人多,四周田畝也多,卻是怎麽也沒形成集鎮了。

領頭跪著的就是莊上的管事李祥符,曾經讀過幾日書,頭頂方巾,藍布直綴,腳著一雙布鞋,方臉,大酒糟鼻,兩眼昏沉沉的,隔著不少步嘴裏還噴著酒氣。

李祥符身後還有幾人,多半都是當日太爺在時就雇下來看裝莊子的,這莊子每年可以收不到三千石的田租,當日買時花了近五千銀子,張家的地產,多半就在這裏。

張瀚看過田契,這裏的莊子是田骨田皮均在一處,不象別的莊子,田骨田皮多半分開,有時候田主自己也搞不清楚這地到底是誰在種著,田皮按規矩還可以轉租,幾把手倒過,田主認不得自己佃戶也是常有的事,走在地裏,哪一塊地是自己的,或是租給別人了,又或是倒了幾把手了的,田主自己也摸不清楚,時間久了,傳上幾代,有那佃戶取個巧,托衙門裏偷偷辦張田契,將地弄成自己的,也是有的。當然這樣的事需得有些根腳關系,不是那種老實頭佃農能幹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