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玉娘,就托付他了

裴旻與公孫幽幾乎是同一時間醒來,兩人相視一笑。

公孫幽道:“去給娘奉茶吧,去晚了讓人笑話。”她這一聲娘叫的萬分自然。

“好!”裴旻也輕笑著,起床梳洗。

一並去給裴母奉茶問好。

古代可沒有蜜月假期這一說,固然是婚後的第一日。

裴旻還是敬業的出現在了節度使府中的辦公廳裏。

張九齡在第一時間找了上來,手上拿著一本厚重的表格,道:“裴帥,這是各州府與朝廷送來的流刑名額,請您過目。”

裴旻興致極高的伸手接過,一看名額約八千余數,滿意的點了點頭,說道:“刑部這是幫了大忙了!”

流刑充軍是古代一種常見的刑法。

隨著時代的不斷進步發展,對於人命,也越發的重視。

唐宋時期的刑法已經很貼近人道了,對於生命極為重視。

只要不在十惡罪之內的,大多都能留住性命,以“笞杖徒流”四刑為主,死刑極少使用。

原本這種刑法之事是與裴旻無關的,但是因為要建造高昌倉將這些聯系了起來。

建造高昌倉最大的麻煩不是錢財,現在唐王朝並不缺錢,經濟極為富裕。

有唐廷的撥款,裴旻在河西、隴右又很有威望,豪紳願意出財相助。

資金可以說是完全到位,真正的問題在人力上。

以往唐朝有大工程,事先聯系州府,募集勞役工作。

華夏王朝向來人口密集,農閑時招募個十萬、數十萬的,完全不在話下。

可是高昌位於西域,人口稀疏。

整個西域的人口,也不滿百萬之數。而且西域並不全以農耕為主,沒有農閑。

根本不可能募集到足夠的勞力建造高昌倉。

朝廷也不可能從河隴之地,將百姓運達西州勞作:還是那個問題,兩千裏的沙磧,那得耗費多少勞力物力?

根本就不劃算。

針對這些情況,裴旻這邊給出了幾個主意。

出錢招募西域勞力;與突騎施一戰生擒了三萬突騎施三萬兵勇,可以派上用場,已為勞力。北庭、西州兵士訓練兵士負重奔襲這項目的時候,協助搬運材料。

朝廷也配合的給出了諸多良策,但真正有實際效果的就是刑部提出來的流刑充軍。

將全國各地十惡不赦罪之外的犯人,聚集起來,一並發配河西勞作,以贖己過。

這東拼七湊,也籌了近乎五萬的勞力,高昌倉的工程也得到順利的進行。

裴旻看著名單,想到了楊玉娘的父親楊玄琰,翻了翻果然在蜀中犯人那一欄找到了楊玄琰的名字。

後邊也記錄了楊玄琰的罪名與刑法,流三千裏,居役四年。

裴旻看著如此判罰,忍不住的點了點頭,贊嘆了一句,將蜀中縣尉李仲這個名字記了下來。

自己雖未給楊玄琰求情,免去他的罪名,但是親自為他寫了一封信,以表露了兩人的關系。

要是真正懂得投機取巧的人,十有八九會為了討好自己,對於楊玄琰從輕發落。

但是這個李仲顯然沒有,三千裏,四年,是絕對公允的一個數字,不摻雜任何的私心。

對於這種方正的官員,裴旻向來報以足夠的敬重。

將楊玄琰特別畫了出來,裴旻說道:“這個楊玄琰負責蜀中的戶籍事物,在這方面有足夠的經驗。只是犯了過錯,淪落至此。可以讓他負責勞工的管理,讓他戴罪立功。告訴他,只要幹得好,功成之日,就是他自由之時。至於楊玄琰的家人,就無需跟去西州了,留在姑臧吧,直接編入本地戶籍。”

楊玄琰的身份是官,朝廷對於官員是有優待的。

流刑充軍的官是無需負責真正勞役的,《唐律》明文規定:官員流者不需居役,只附籍當地,如同百姓,待期限一滿,有官者得復仕。

裴旻安排楊玄琰幹活,秉著就是戴罪立功的心思,家人自然無需跟著去受苦。

張九齡一口應下,心底卻頗為奇怪,不知這等小事,需要裴旻親自處理?

讓張九齡負責此事以後,裴旻想了想,又讓府中管事幫忙楊家在姑臧找一個安靜的地方居住,以安置她們。

布置好這一切,裴旻心底也為自己的手段叫好,念道:“殺了楊國忠這個蛀蟲,又將楊玉環與楊家控制在姑臧,讓楊玉環遠離長安那是非之地,長安那邊應該能安逸了吧……”

他沾沾自喜的想著。

楊玄琰與家人從蜀中一路來到了河西姑臧,也見到了自己的女兒楊玉娘。

一家人再次相見,自然是悲喜相加。

尤其是楊玉娘,哭得稀裏嘩啦。

面對自己這個最小的女兒,楊玄琰有些慚愧,甚至不知如何面對。在他的心底,一直認為是自己賣女兒才換得今日的一切,心底充滿了愧疚。

“哥哥呢!”楊玉娘親昵得跟自己的母親依偎在一起,左瞧右瞧,卻不見一路照顧自己來姑臧的楊釗,好奇的左瞧右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