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生父之謎(第2/4頁)

二是風險太大。“立主定國”已經計呂不韋獲利豐厚了,如果呂不韋還想把懷上自己孩子的趙姬獻給異人,一旦敗露,恐怕呂不韋就要徹底完蛋了,還侈談什麽“立主定國”?邯鄲獻姬的最大收益在於趙姬生了個男孩,因為這個男孩將來有權繼位為秦王;如果生的是個女孩、呂不韋豈不是前功盡棄?呂不韋投資異人已經是冒險行為了,如果說呂不韋還想讓自己的兒子做秦王,肯定是腦子進水了。因此,趙姬再嫁異人,定非呂不韋之謀。

傳世的歷史文獻不可能將歷史的真實不偏不倚地記載下來。但是,《史記、呂不韋列傳》對“秦始皇的生父是誰”這一事實,卻完完整整地記載下來了。

除了《史記·呂不韋列傳》的明確記載外,還有兩種重要的文獻記載。

第一,《漢書》、《資治通鑒》都取《史記·呂不韋列傳》之說。

第二,漢代文獻的記載可以旁證秦始皇為呂不韋之子。

如《漢書·王商傳》載:“臣聞秦丞相呂不韋見王無子,意欲有秦國,即求好女以為妻,陰知其有身而獻之王,產始皇帝。”再如班固在東漢明帝十七年的《上明帝表》也說:“周歷已移,仁不代母,秦直其位,呂政殘虐。”(《史記·秦始皇本紀》)

關於秦始皇的生父是誰,司馬遷的《史記》記載最為翔實,其他傳世的文獻均無記載,因此,判斷秦始皇生父的文獻只能以《史記》為基礎。

“秦始皇是呂不韋之子”一說的最大優勢是有文獻依據。人們可以質疑甚至否定司馬遷之說,但是,我們唯獨拿不出文獻資料來推翻司馬遷之說。

從這個角度看,秦始皇的生父應當為呂不韋。

異人娶趙姬 大期生趙政

還有一種看法認為,秦始皇是異人之子。

這方面的文獻首推《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

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莊襄王為秦質子於趙,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及生,名為政,姓趙氏。

《史記·秦始皇本紀》的記載非常簡約,值得重視的有三點:

第一,異人娶呂不韋姬為妻;第二,呂不韋姬生始皇;第三,始皇名為趙政。最為關鍵的趙姬懷孕嫁異人一事完全沒有記載。

司馬遷《史記》的這兩個文獻都明確記載了異人娶的是呂不韋的愛妾趙姬,趙姬生了始皇。至於趙姬被異人娶回家中之時是否懷孕,《秦始皇本紀》無載,而《呂不韋列傳》則明確記載。

《秦始皇本紀》與《呂不韋列傳》的記載有矛盾嗎?二者確有明顯矛盾。

第一,《秦始皇本紀》完全末提趙姬懷孕一事;第二,《秦始皇本紀》稱始皇為“趙政”而非“呂政”。

據此推測,司馬遷可能看到的是兩種史料,一種稱“趙政”,另一種稱“呂政”。

還可以舉出《史記》中的一個佐證,證明司馬遷看到的是兩種史料。《史記·楚世家》記有:“十二年,秦昭王卒,楚王使春申君吊祠於秦。十六年,秦莊襄王卒,秦王趙政立。”

如果司馬遷看到的僅僅是趙姬懷孕嫁異人這一種史料,那麽,《史記》中所有的記載都應當和《呂不韋列傳》相同,就不應當有《秦始皇本紀》“名為政,姓趙氏”和《楚世家》中“秦莊襄王卒,秦王趙政立”的記載。司馬遷如此記載,只能證明司馬遷同時看到了兩種相左的史料,而且無法斷其真偽,所以,《秦始皇本紀》和《呂不韋列傳》的記載反映了當時兩說並行的史實。

如果認為《秦始皇本紀》與《呂不韋列傳》所記相矛盾,那麽,我們相信哪個?

一,根據《史記》慣例,本紀線條粗,本傳更翔實。所以,在本紀與本傳相矛盾的情況下,應當相信本傳。

二,迄今為止,沒有一條文獻史料能駁倒《史記·呂不韋列傳》的記載。

但是,《史記·呂不韋列傳》還有一條早已為人們關注的記載:趙姬是“至大期時生子政”。

“大期”作何解?“期”是滿足一定的時間,因此,“大期”有兩解,一是十個月(滿十月懷胎),二是十二個月(滿一年)。但是,不管如何,趙政並非不足月出生。

依照現代醫學知識,我們要講清楚趙姬懷的是誰的孩子,必須講清楚三個問題。

第一,懷孕時間。

女性懷孕是女性卵子和男性精子的結合,因此,女性懷孕必須在排卵期。現代醫學證明,女性排卵和下一個月經期的到來相關,即下次來月經前十四天為女性排卵期。

第二,生育時間。

女性的妊娠期是兩百六十六天,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是兩百八十天。預產期的月份是末次月經所在月份加九個月,預產期的日期是末次月經的第一天加七天。如果末次月經的第一天是一月十日,那麽預產期就是十月十七日。一般女性的正常生育都是在預產期的前三周到後兩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