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生父之謎(第3/4頁)

第三,過期妊娠。

什麽叫過期妊娠?

妊娠期超過預產期兩周,即妊娠期達到或超過四十二周還沒有臨產生育就叫做過期妊娠。四十二周是兩百九十四天,因此,正常生育時間的期限是兩百九十三天,超過這一期限就是過期妊娠。

過期妊娠會帶來什麽結果呢?

過期妊娠非常危險!

一是胎盤。胎盤是母體和胎兒之間進行物質交換的器官,它具有氣體交換、營養物質供應、排除胎兒代謝物等多項功能。一旦懷孕超過兩百九十三天,胎盤的功能就會減退,所以,過期妊娠必然導致胎兒缺少氧氣和營養。胎兒的生存幾率就會大大降低,過期妊娠的胎兒的得病率、致死率都很高,最常見的是胎兒缺氧死亡。所以,過期妊娠的胎兒,往往智力發育不好。

二是羊水。羊水是胎膜內環繞胎兒的一種液體。羊水可以保護胎兒,因為胎兒在羊水中可以自由活動,不受擠壓;羊水還可以保護母體,它可以減少胎動造成的不適感,幫助分娩。妊娠三十八周之後,羊水量逐漸減少,隨著妊娠的推遲,羊水量越來越少。這時,由於胎兒缺氧,還可能造成胎兒排出的胎糞混入羊水中,嚴重汙染胎兒的生存環境。

所以,在秦始皇出生的戰國末期,如果出現過期妊娠,胎兒的生命很可能保不住。即使出現奇跡保住了生命,出生的嬰兒也一定不健康,這是因為古代的醫療條件和今天相比差得太遠。

今天如果出現過期妊娠,可以采取終止妊娠等多種方法搶救胎兒。但是,在戰國末期趙姬生子之時,肯定不會有今天這麽好的醫療條件。如果趙姬是過期妊娠,生下來的嬰兒能健全嗎?秦始皇智力過人,精力過人,絕對不可能是過期妊娠所生下的嬰兒。

所以,按照現代醫學常識,如果趙姬是懷孕之後嫁給異人,那麽,她一定是在兩百八十天左右生下兒子,也就是嫁給異人之後不足十個月一定要生子。

可是,《史記·呂不韋列傳》的記載,趙姬是“至大期時生子政”,不是不足月生子。僅此一條,即可破趙政是呂不韋之子說,可以破千古之惑。

此問題古人奇之,今人不可再奇,亦無可再奇。

趙姬始屬呂不韋後歸異人可信,趙姬帶身歸異人絕不可信。

以古人的知識發現懷孕有兩種途徑:一是月經停止,二是早孕反應。但是,早孕反應因人而異,所以,古人發現懷孕更多是依靠發現月經停止。而發現月經停止須費時一個月左右,準此而計,趙姬歸異人後,只需要八個多月必須產下嬴政。趙姬是至“大期”而生嬴政,所以,呂不韋與贏氏皇族有性關系而無血緣關系。

那麽,為什麽還會有十二個月生子的事呢?

假如某人是二月十日來的月經,到三月十日未來月經,她就懷疑自己是懷孕了。由於她記住了上次來月經是二月十日,上推半個月,她使把一月二十五號認定為懷孕日。但是,實際上這個時候她並沒有懷孕,而是月經推遲了。

如果月經實際上推遲了兩個月,這位女子實際的懷孕日應是三月二十五日。但是,這種情況她自己完全不知道。她既然是三月二十五日懷了孕,那麽,四月十號該來的月經當然就不會再有了。然而因為她始終認為自己是一月二十五日懷的孕,所以,到了十月生子之時,和她記住的懷孕日就錯後了兩個月。這樣,一個正常分娩的嬰兒就被說成是十二個月出生的嬰兒。這就是十二個月生子的來源。

既然如此,為什麽史書還會有十四個月生子的記錄呢?

史書記載,漢昭帝劉弗陵是其母鉤弋夫人懷孕十四個月而生的,與傳說中帝堯十四個月所生相吻合,所以,漢武帝稱鉤弋夫人之門為“堯母門”(拳夫人進為婕妤,居鉤弋宮,大有寵。元始三年,生昭帝,號鉤弋子。任身十四月乃生,上曰:聞昔堯十四月而生,今鉤弋亦然,乃命其所生門曰堯母門)。但是,史書記錄的超過十個月生子者大都是君王,比如帝堯,比如漢昭帝。這種記載,大都含有神化君王之意,不可作為證明古人有十四個月生子的依據。

呂政趙政 真偽何從

趙姬與呂不韋懷孕生子之說有《史記·呂不韋列傳》記一載與漢代文獻記載,趙姬與異人懷孕生子之說有沒有文獻依據呢?有!

第一,《史記·秦始皇本紀》有記載。

第二,漢代文獻中有秦始皇叫趙政的記載。

西漢淮南王劉安的《淮南子·人間訓》記有:“秦王趙政兼吞天下而亡。”劉安是劉邦的孫子,他對西漢政權取代秦贏的合法性肯定是完全承認的,即使如此,劉安並沒有說秦始皇是“呂政”,仍然稱秦始皇是“趙政”。劉安和司馬遷是同時代人,他看到的史料顯然承認嬴政是異人之子,所以才稱秦始皇為“趙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