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六、孫中山就任非常大總統(第2/3頁)

孫中山第二個打算是修改政府組織,正式選舉總統,可是這個計劃在西南各省都受到阻力,因此孫退而求其次,打算在主席總裁的名義上加一個“大元帥”頭銜,由自己帶兵去打廣西。可是陳炯明也不贊成,他怕這樣一來,孫將帶走一部分粵軍,而軍費軍火還是要靠廣東負擔,對陳也是有害而無利,因此他亦加以阻撓。

陳為自身打算,傾向聯省自治,反對選舉總統,反對戰爭。其部下葉舉、洪兆麟等和議員諸輔成派聯合起來,甚至以軍隊不穩消息相要挾。他們的理論是西南各省已樹自治旗幟,“護法”二字已經不足以號召,何況舊國會議員在廣東的,僅200余人,也距離選舉總統的法定人數甚遠,不如首先鞏固廣東省自治,再徐圖團結西南,共抗直系。

陳炯明私心只在割據廣東,表面上美其言曰保境息民,實際則在與鄰省聯防自保,充實私人勢力,進則把持國事,退則盤據廣東。

孫中山曾和陳炯明懇切密談,他勸陳認清環境,眼光放遠,以一個人作比喻,如果心肝五臟都已潰爛,則四肢怎會完好?一個國家如果糜爛,廣東一隅豈能保全?至於保境則需依賴軍隊,養兵以保境則財困民疲,所謂息民豈不是空談。息民做不到更遑論建設?不能建設,廣東一省如何進步?不能進步則是固步自封。所以今天大家應該把眼光放遠。從大處著想,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孫苦口婆心說服陳炯明,然而言之懇切,而陳炯明則聽而不聞,置之不理。正如他對唐繼堯說的:“中山只是一個大炮”。他有這種觀念,孫縱有金玉良言他也聽不進了。

孫中山對陳炯明不合作不聽命的態度,非常忿怒,忍無可忍,打算削減其軍權,或是免除其省長兼職,使其不能繼續掌握財權(當時財權在財政廳,受省長管轄,財政總長則有職而無權)。或者解除其陸軍總長兼職而以唐繼堯繼任,可是汪兆銘等勸孫中山投鼠忌器,怕鬧得下不了台反而撕破了臉。

孫中山在10年元旦慶典上,就在對軍政府同仁訓話時,表示護法不能解決問題,希望國會在廣東組織政府,對國際間明白昭示,必需北伐以統一中國。因為北京政府既不合法,又不孚民望。

孫的主張傳出後,海外華僑、社會賢達、國民黨支部都紛紛電請,孫從速選舉總統。陳炯明卻禁止登載有關贊成選舉總統問題的任何報導。

這時,北京政府對國際間強調南方已沒有軍政府,全國已經統一,因此向四國銀行團洽商大借款。

孫中山認為時機迫切,亟應把握時間,免得國際間真的進一步和北京政府勾結,今後革命事業就更加困難了,所以於10年4月4日宴請在廣州的國會議員,正式要求國會從速選舉總統,如果國會不肯同意,他就一走了之。

4月7日在廣州的國會非常會議參眾兩院聯合舉行會

議,議員出席220余人,由參議院議長林森主持,首先通過了高鎮圭改開非常會議的動議,在非常會議中,討論周震麟所提的“中華民國政府組織大綱”。接著丁蹇動議續開二讀會,照組織大綱原案七條通過。

4月10日廣州非常國會依大綱第二條選舉大總統,除廢票一張和投陳炯明的三票外,孫中山以218票當選非常大總統。同日非常國會通告全國,孫中山當選為非常大總統,文曰:

“外交迫切,內亂叠起,北京政府已自承認非法,取消其偽政府資格,中華民國對內對外,皆不可不成立正式政府,特於本日在廣州開國會非常會議,議決中華民國政府組織大綱,並依大綱第二條條文,大總統由國會非常會議選舉之,以得過投票總數之半者為當選,於本日選出孫文為中華民國大總統,特此奉聞。”

當非常國會準備選舉總統時,4月4日粵軍將領舉行秘密會議,擬即通電反對總統的選舉。陳炯明一方面避免直接出面反對,另一方面卻慫恿湖南方面正式反對,正好碰上湖南總司令兼省長趙恒惕對選舉非常總統持不同看法,因此湖南就成為反對的主力。8日湖南教育會、農會、工會聯名發表庚電,反對選舉總統。9日趙恒惕在致廣州參眾兩院的青電中聲明不承認非法選出的總統。10日以趙為首的湘軍旅長以上軍官聯名向孫中山陳辭,電雲:

“我公盡瘁民國,功高望重,將來合法政府成立,元首一席,定為輿論推崇,此項違法選舉,萬懇嚴詞拒絕,切勿輕就,以維法紀,而定人心。”

10年5月5日孫中山在廣州就任非常大總統,於是軍政府撤銷。廣州市民數十萬人,舉行盛大而熱烈的慶祝會。上午8時由國會議長林森持國會當選證書赴總統府向孫呈遞,9時半在國會禮場舉行授印典禮,由林森議長擔任主席,孫宣誓後,主席以大總統印綬付予孫,然後向孫致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