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變故(十六)

一張厚實得仿佛棉布的紙,八寸長,五寸寬,與市面上普通一本書的封皮差不多大小。

紙上花花綠綠印著一圈枝葉圖樣,四種顏色套印,雜而不亂,在程誠的手中拿著,舉在丁兆蘭的面前,正中央明晃晃的壹仟貫三個大字炫著丁兆蘭的眼睛。

“這是何意?”丁兆蘭擡起眼,淡定的問著對面的陳……不,鄉音濃重的介紹沒有念對音,也有可能是為了隱瞞身份——應該是程先生才是。

商人世家,三十有七。湖南舉子,三科不中。妻子留鄉,旅居京師,蓄有二妾。家財頗豐,開支甚大。青樓常客,酒桌狀元。章家衙內身邊得力的清客,時常為其奔走。

程誠。

丁兆蘭見過這張臉有好幾次了,面對面卻還是第一回。

隨手就亮出千貫金票,看來是急了。是收買?還是威脅?抑或兼而有之?

總之,這是章家大衙內對這一次事件的反應。

“這是平安號的千貫金票。”程誠的語氣更加平淡,只在嘴角含了一絲微笑。

看來很自信。丁兆蘭想。

有錢用,自然會覺得錢有用。

衙內自恃官威,商人自恃錢財。屢考不中,為人奔走,與身份不足之處,便會為手中金銀自傲。

看來是來收買的。

巷口處,此時傳來兩道抽氣聲。丁兆蘭被攔下來後,就轉移到了街邊的無人小巷中,留了兩名手下把守在巷口。這兩人眼睛盯著外面,四只耳朵卻沖著裏面,聽到千貫金票,齊齊驚訝出聲。

聽見兩名小警察的驚訝,程誠嘴角的微笑更加明顯了一點,輕輕一抖挺括的金票,“這張金票,可以去天下任何一家平安號分號,換取千貫大錢,隨支隨取,不需耽擱。丁官人見多識廣,當能看得出,這絕非偽票。”

平安號發行的金票,丁兆蘭當然是見過的。

金票分為一百貫,一千貫兩種,據說是用了最先進的工藝,最復雜的材料來制造,從材料到印制,有著上百道工序,幾十種防偽手法。花紋圖樣上有著各種暗記,透過光,甚至能看見裏面暗藏的圖案。

雖然這只是一張紙,但是在市面上完全抵得過十足十的真金白銀。

尋常出門購物,用不到這些金票。但大宗買賣用它,出門遠行帶它,行賄受賄送它,普通人見上一次都難,但富戶豪門,如今卻是須臾離不得它。

丁兆蘭年紀雖少,家無余財,倒是做了多年捕快和警察,經歷頗豐。千貫金票見是見過,次數不少,但那些都算是證物,卻從來沒能揣進自己的腰包裏。

一千貫的禮,送給丁兆蘭上司的上司——權知開封府黃裳——都是足夠的,展熊飛也就能偶爾收個一百貫,丁兆蘭更是只有五貫常例的份。千貫,這是能把人撐死的數目。

可看著這張千貫金票,就同時把金票後自信滿滿的微笑收入眼中。

“真想砍上一刀呐。”

白跑一趟,心情不好。居高臨下的笑容,心情更加不好。嘩嘩的金票再一響,讓丁兆蘭的心情又壞了五分。

他的名氣大,帶來的好處不少。許多時候查案,證人不敢對其他警察說的事,卻願意對他說。許多時候能快速破案,也都是因為他能比其他人拿到更多的線索。

丁兆蘭剛被攔下來時,本以為他們帶來的是一條新線索——這是常有的事,等認出程誠之後,就知道猜錯了。不是送線索的,而是送財童子。

錢的確是好東西,可丁兆蘭很不喜歡送錢來的人,也不喜歡送錢來的時機。

攥著馬鞭的手,松一下緊一下,想象著這是腰刀刀柄,手一揮,就能把眼前的笑臉、以及嘩嘩響的金票一起砍成兩半。

見丁兆蘭雖然還黑著臉,可注意力已經被金票吸引過去,程誠笑容中多了一兩分得意的成分。

“看來是上鉤了。”

世上沒有不吃屎的狗,公門裏沒有不愛錢的吏。前一句程誠不能確認,後一句他可是有著多年的見聞和經驗為證。

“丁官人,在下別無他事,只求你一句話。”

錢可通神。商家出身的程誠,雖然自幼被安排攻讀詩書,走科舉之途,卻一貫相信錢的威力。成為他人家的幕客之後,為人奔走,手上撒出去的錢越來越多,對孔方兄更加虔信。千貫在手,不信丁兆蘭不動心。

“什麽話?”

“就是丁官人眼下查的案子。”程誠低聲說,“在下也不要多,丁官人若是查出些什麽,能行個方便,透個底傳句話的就行。”

一旁帶著程誠來的警察也在敲著邊鼓,“小乙哥你沒什麽好擔心的。又不是要小乙哥你徇私枉法,只要查案後帶上一句話就行。”

“一句話……呵呵。”丁兆蘭像是聽到了極逗人的笑話,嘴都咧開了,“今早吃過飯放了一個屁是一句,案子發了趕快跑路也是一句,要的是哪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