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變故(十六)(第2/3頁)

丁兆蘭笑著,忽的雙眉一挑,怒喝道,“這是什麽案子,別人不清楚,你還不清楚!什麽樣的錢都敢拿,要命不要?!”

那警察被沖得退了一步,慌了起來,“小乙哥……”

丁兆蘭用力將手一揮,憤然道:“別叫我哥,沒你這兄弟!”

一千貫不是小數目,但能夠拿出一千貫,就能拿得出更多。能拿出多少,端看章家衙內的重視程度。尤其章家衙內背後是福建商會,想拿出十萬八萬都只是一句話的事。如果他是主謀,事敗後要防止自身暴露,那他願意拿出來的必然是個讓人震驚的數字。

章家大衙內願意拿出多少?授權給程誠的又有多少?丁兆蘭有點想知道,“是兄弟的就不會想著帶俺趟這汪渾水!區區一千貫就把俺賣了!”

“丁官人。”程誠帶著微妙的笑意,叫住了正發火的丁兆蘭。笑容仿佛在說他已看透了一切。

一名警察的月俸有多少,並不是什麽秘密。警察總局成立後,警察們的月俸普遍漲了五成,丁兆蘭這個等級的高階刑警大約是在兩貫上下,相當於上四軍的都頭了。

尋常二十文已經足夠在州橋夜市上吃上一頓好的了,三兩好友聚餐,連上酒水也不過百十文。加上還有祿米、衣料,節慶時的加賜,吃穿用一切皆能從公中來,兩貫的俸祿全都是隨心使用的活錢,丁兆蘭這等單身漢可以過得十分滋潤。

而且丁兆蘭名氣這麽大,人面這麽廣,必然還少不了來自各方的好處,一個月再有個十來貫說不定。

但也僅止於此,沒有家世,沒有資財,孓然一身的丁兆蘭,想要攢下一千貫,不吃不喝不用不買,都得要五六年。何況丁兆蘭要想維持他的人面,又怎可能不大手筆的往外撒錢?

更何況,自己能拿出來的又不只是一千貫。如果丁兆蘭當真想要,有的是錢填飽他的胃口。

程誠緩緩地從懷裏的暗袋中抽出一張金票,明晃晃的又一個壹仟貫。

沒有一千貫收買不了的小吏,如果不能,那就兩千。兩千不夠,那就三千,四千,乃至五千。

程誠盯著丁兆蘭,從懷裏一張千貫、一張千貫的將金票給抽出來。

每抽一張,就聽見幾個警察粗重的呼吸聲,五張千貫金票如同折扇一般在手中展開,呼吸聲越發地粗重起來。

程誠的嘴角再一次翹起,這世上,沒有買不到的東西。

亡妻所遺紀念,一百貫不願賣的玉玦,三百貫就買到了手。要留給兒孫的宅邸,三百貫不幹,五百貫就拿了下來。自幼就換了婚貼的娃娃親,五十貫不肯悔婚,十兩黃金就能背約。

皇宋過去被契丹黨項欺辱,還不是因為沒錢,禁軍連鐵甲戰馬都裝備不起,怎麽可能不輸?如今錢滿庫、糧滿倉,尋常禁軍小卒身上的甲胄兵器都能讓契丹宮帳親衛眼紅,自然勝利接連而來。

這世上,所謂錢買不到的,不過是出價還不夠高罷了。

一千貫不夠,五千貫呢?以丁兆蘭的名氣,還有他負責的任務,他值這份錢,甚至更多。

如何將錢投資在適合的人或事上,這是程誠從家裏學到的最有用的技能了。程誠覺得丁兆蘭適合讓他多投上一筆。

程誠將金票收攏疊好,雙手遞到丁兆蘭的面前,一派誠心誠意,“這點權當在下交了小乙哥這個朋友。只要小乙哥查到兇手身份的時候,遞一句話過來,在下另有重謝。”

五千貫只是定金?!

不管是不是真的,僅只是五千貫,就已經能砸死人了。

丁兆蘭的臉色也終於變了,他的兩個下屬在程誠兩人背後,一個拚命地使眼色,一個殺雞抹脖子地比手勢。

丁兆蘭的手悄悄地握緊了馬鞭。都是聰明人,知道這個錢太燙手,一點也不能碰。

反而那位同僚,過去交情深厚,現在卻盯著折疊起來的五千金票,眼睛裏仿佛都要長出手來,恨不得一把攥過去,對自己則一點表示都沒有。也不只是利令智昏了,還是想拉多一個人下水。

什麽等級的人,拿什麽等級的錢。俸祿如此,賄賂亦如此。

五千貫,對相公們不值一提,對議政們就不是小數目了,對普通朝官就開始燙手,三班院、流內銓、中書吏房選官,私下裏弄個有油水的好差遣,也用不掉五千貫。

對丁兆蘭這等的瑣屑小吏而言,五千貫已經不是開水那種程度的燙手,是鋼水那個等級,根本不是他能拿的。

眼前的這位程秀才,看模樣就是人精,拿了一千貫出來就已經很多了,一轉眼加到五千貫,這是要給好處,還是威脅?丁兆蘭覺得還是後者為多。

分明沒有誠意!

抓刀砍人的念頭,在丁兆蘭的心中愈發熾熱地跳動起來。

當場拿了這程秀才,砍上兩刀再送去衙門裏,並去稟報韓四衙內。不僅能夠更加貼近韓府,而且有很大可能真的拿到這五千貫,以丁兆蘭所了解的韓四衙內為人,肯定是分毫不取,反而會回贈下來,另外還要附送許多。更重要的是不留一絲後患——除了開罪了這條狗身後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