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9章 一石激起千層浪

有了辦案的方向,黃霑主持辦案的進度順利到連自己都不相信的地步。

任何事情只要有了真相,再復雜的陰謀解開面紗之後都會顯得簡單,木子一家被害是幾乎所有與葛家有契約牽扯的百姓合謀,目的當然是要將土地歸自己所有變成事實。

木子一家被害,是木子一家人口僅有三人,再來是他們自從葛家獲得自由之後極少參與社交,僅是木子本人會與大黑時常相邀進山狩獵。

王猛在觀看黃霑破案公文後進入了很久的長思。

雖說葛家按照與百姓的約定是整件事情的誘因,但何嘗不是百姓對土地有著深深的渴望?正常渠道無法獲得土地,有了可以真正獲得土地的機會,百姓鋌而走險並不顯得奇怪。再來是,法不責眾一直是華夏的主流,百姓想的是參與的人一多,官府恐怕是會不好處理,期盼哪怕事發最後也會不了了之?

“縣尊?”黃霑是一臉的為難:“涉案百姓多達二百余人。”

葛家在漢軍來之前遣散了大部分的家奴,漢國進行土地丈量和人口登記,百姓在哪持有土地就是安置在哪個地方,也就讓從葛家獲得自由的百姓普遍是集中在一個地方。

“此案如何定奪關乎大漢今後民間走向。”王猛蹙眉說:“一旦加害同鄉就能獲得土地,鄉裏之間命案必定頻發。”

可不是只有葛家暗中分田,應該說這樣的現象非常普遍,官府順應百姓意願將葛家定案為罪犯,與葛家暗中有糾葛的百姓是能高高興興了,卻是死了木子一家三口,沒有殺人的葛家也蒙受冤屈。

“依漢律,殺人償命,涉案徒之。”黃霑不得不重復:“可是有兩百余人涉案,其中老弱婦孺不在少數。再則……類似葛家,恐怕是咎由自取。”

“漢律並無咎由自取一條。”王猛萬分嚴肅地說:“你我皆為大漢官員,教化與管束一方百姓,當以秉持漢律為重,不可帶有個人感情。”

黃霑一個愣神,他知道漢國的國策,也知道民間私分土地是暗暗放縱的結果,目的是在正常渠道之外為了讓更多的人能夠擁有私田,也算是開國後遇到的特殊情況。現在只要定葛家有罪,收拾葛家就能實現至少兩百個百姓擁有私人田地,符合漢國現今的國策,他沒料到的是王猛會有這樣的態度。

“調動郡縣兵,捉拿涉案人員,由府衙進行審訊。”王猛是下了很大的決心,他已經開始著手書寫公文:“此例不可開,此案須得大白於天下。”

“縣尊,如此的話,百姓如何看待縣尊,上面如何看待縣尊?”黃霑多少是急了:“縣尊自中樞而下地方,不該不明大漢國策。”

王猛下了決定之後像是放下了一些什麽,輕松地笑著說:“吾只知漢律神聖。”

一個縣的地方公職人員有限,負責緝拿罪犯的遊繳更是少,涉及到人員眾多時,地方官能夠求援的就是郡縣兵。

南皮縣是渤海郡的首府,恰好就是郡縣兵的駐地,有兩千郡縣兵駐守,由都尉統率。統率郡縣兵的都尉官職在郡守之下,不過都尉並不屬於郡守管理,是獨立於地方官府之外,分作軍與政兩個系統,比如都尉直轄於中樞的太尉署,郡守歸於丞相府。

當然了,目前的漢國沒有太尉,太尉署也就不存在,負責駐紮於各地方的武將被歸於左丞相府管理,地方文官則是歸於右丞相府管理。

漢國的郡縣兵,他們雖然是軍方系統的一員,但是與野戰兵團有明顯的區分。地方上的郡縣兵,兵源是來自於本郡各縣納賦的青壯,也就是所謂的更卒體系,每一家的成年男子都在更卒體系範圍之內,每年為官府當至少三個月的兵就算完成該納的賦。

因為是納賦,算是國民義務之一,郡縣兵並不會像是野戰兵團的士卒可以獲取土地,不過在出戰後立下戰功依然可以獲得爵位或是土地、財物等等的賞賜。

賦包含多種,更卒體系只是其一,還有被指派前往某地進行徭役,近的徭役就是在當地修路、搭橋、水利的一些基礎建設,遠的徭役則是到邊疆修建城墻之類,幫君王修建宮闕也是徭役之一。

要說明的是,賦是一回事,稅又是一回事。稅就是每年該繳納多少的糧食,也可以用銅錢或布匹來代替。賦與稅就是一個國家的基本運作基礎,可謂缺一不可。

王猛請調郡縣兵十分順利,卻不是直接找都尉,是先上報郡丞,由郡丞轉報郡守,再由郡守向郡尉通明是王猛這個縣令的請求。

郡縣兵在不受征調前往某處前線,是幾乎沒有什麽事幹,很難得可以出動一次,導致的是平常日子裏除了操練就是吃、喝、睡。

都尉不能隨意幹涉地方的事情,哪怕是被地方官請求了也可以拒絕,一般情況下能夠出動是求之不得,只因為出動之後有可能立下軍功為履歷增添一筆,要是剿匪之類的事情就更好,下面的士卒也能憑此立下功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