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8章 沒完美的制度吧?

郡縣制從戰國時期就存在,到了始皇帝橫掃八荒六合一統天下後,是始皇帝為了中央集團才廢除戰國很平常的封國、封君,全面使用郡縣制。

到了劉邦建立漢帝國,他雖然稱帝卻不是實力最強,哪怕是韓信當時的軍事實力都要比他強不少,更不用說還有彭越等等的一些諸侯王,也就繼續搞分封制。

劉邦晚期使用各種手段消滅那些異姓諸侯,連一直幫他的韓信最後都死在了婦人之手,可漢帝國並沒有廢除分封制,只是搞了異姓不為王。

分封制得到遏制是到了劉徹時期,但他也沒有全面廢除分封制,只是用推恩令將各王爵和諸侯的封邑不斷分割。

到劉秀再建漢帝國,他倒是很理智沒有大肆分封眾臣,是搞了多少戶侯的制度,這些諸侯只有收益權而沒有管理權,不過對宗室劉姓卻繼續執行漢初的分封。事實也證明宗室分封的用處,多少次就是因為劉姓的王爺實力不弱,等待皇帝沒有子嗣才能成為替補,讓江山沒有換姓。(東漢封王的宗室都是皇位繼承人來著)

劉彥當然會對自己的子嗣進行封王,也會給予該有的封邑,考慮到的就是諸如漢帝國的延續問題,只不過本土不會選擇出地皮來分封就是。

對於異姓是不是要封王上面,劉彥也有過長久的思考,得出的結論是不能存在異姓王,並不全是擔憂有了異姓王會一家江山不穩。那些沒有異姓王的皇朝又有哪個是真的千秋萬載?還不是該滅亡的時候就滅亡了。

劉彥不打算分封異姓王的道理很簡單,任何國家都有自己的規則,開國之君對待國體的維護更是要慎之又慎,既然是叫漢國,某些制度上延續先漢的政策很有必要。

不分封異姓王,卻是可以對有功之臣進行封侯,現如今漢國就有十來位侯爵,只不過都是亭侯,最多也就是享有五百戶,少的只有一百戶。

漢國的那些亭侯是延續東漢的政策,沒有治理權只有收益權,不但是東漢這樣,後面的各個朝代基本上也是這樣,有些朝代則是給了封邑治理權,但是很少見。

在真的全面恢復漢家舊土之後,劉彥會在“基本盤”之外選擇地皮給予諸侯,到時候那些地盤將會給各諸侯治理權。不但是治理權,他還會給予定稅權、征兵權、建軍權,只會限制立法權和外交權。

劉彥眼中的“基本盤”並不是西漢或東漢時期的漢家舊土,至少是天朝時期的版圖,甚至是一些地區也會被算到“基本盤”裏面,比如朝鮮半島、新西伯利亞、越南全部、倭列島全部、澳大利亞全部、中亞阿拉伯地區。

那些會被算在“基本盤”的地區,有些是戰略地位非常重要,有些則是資源無比豐富,有了那些地區就等於是掌握未來。

劉彥會去重視中南半島,是目光已經看向了後世的阿三地盤,他就是想將那裏作為第一個用來瓜分的盛宴,不但是會讓各家族去撒歡,等待漢軍進入西域就該從西域南下,到時候占下地盤就能分封諸侯。

漢國的地盤會越來越大,該怎麽來劃分行政區需得慎重再慎重,至於目前為止華夏先輩使用過分封制和郡縣制,後面增加了州這個行政單位。

要是看華夏古代的行政區劃分,會發現都是廣而治之的現象,比如一個州牧管理著上百萬平方公裏的土地,州牧之下有郡守也是各自管著數十萬平方公裏的土地,一個縣令就要管數萬人。

古時候的縣令之下還有縣丞,再來就是縣尉,其後有六曹,再加上遊徼、有秩、嗇夫這些行政人員,縣級單位的公務員也就數十人,他們面對的卻是數萬人。

縣之下還有鄉,鄉設立三老。鄉之下有裏,設立裏正。裏之下有亭,設立亭長。

可以說,古時候一名公務員需要面對的可能是數千人,在法制嚴苛和地方豪強現象不嚴重的時候,政令自然是能下達至底層,可事實也證明後面政權僅是到了縣一級,地方是被把持在鄉紳手中。

劉彥的記憶中,對地方管理最沒有權力的是有明一代,那並不是皇帝自己傻了,是被那些所謂的讀書人慢慢架空,等待要收回又遭遇到前所未有的阻力。

有明一代的縣一級規定收多少稅,然後是地方的鄉紳幫忙從百姓那裏收稅,官府制定是多少稅,通常到了鄉紳收稅的時候就要加上數倍的稅。

另外,有明一代在有功名之後可以享受不繳稅和服徭役的特權,鄉紳一邊對百姓加以重稅,一邊是威逼利誘百姓將自己的土地納入鄉紳名下。而能夠在有明一代當一名鄉紳,實際上都是有功名才行。

對了,朱元璋時期是要舉人才得以免稅,並且免稅也是有田畝限制,可不是成為舉人就完全不用交稅。秀才都能免稅,是那一群讀書人自己搞的潛規則,搞著搞著連免稅限額都被搞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