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4章 何至於此?

要是翻閱史書會發現一點,夏、商、周(春秋、戰國)秦、漢從來都不排斥接納異國異族的女性,漫長的歷史長河裏面與異族通婚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

諸夏這邊的男性並不排斥異族女,卻是極度排斥將本族的女性外嫁,不但是男性排斥,連帶女性也是拒絕。

男性的拒絕自然是處於尊嚴,以及對本民族的自豪感,認為將本族女性嫁給異族會是一件恥辱的事情。

女性排斥或許會和尊嚴、自豪感扯上一點關系,但更多的是無法接受異族的一些習俗,生活習慣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異族有丈夫死了,丈夫的兄弟接收妻妾,或是丈夫的子嗣接收女性長輩為妾,等等很多在漢人看來根本無法接受的事情。

草原上的胡虜以及南方的一些蠻族,大多是有父死子承(或兄弟)的習俗,漢人覺得那是違背綱常倫理,可他們卻覺得自己是在當好人做好事。

挺簡單的一件事情,胡虜和蠻族會覺得是在做好事,是因為女性在丈夫死了之後失去依靠難以生存,將死了丈夫的女性接納過來就會承擔養活的責任。

奇怪就怪在一點,自己的長輩難道不應該奉養?還承擔起暖床的責任?這個會扯到人口增漲的那一方面。

不同的社會結構和習俗,造就了不同民族的思想觀念,都是在以本民族的觀念去看待異族的所作所為,並不能簡單地以對錯區分。

劉彥作為漢人的天子,思想觀念自然是要以漢人所能接受為基準,才不去管胡虜或蠻人是因為什麽才幹了何等的事情。

理所當然的,劉彥要繼續發揚遠古就流傳下來的規矩,排斥本族女性外嫁,對接納一組女性進行提倡。這種事情本來也是天子的責任,一切只因為天子就是族長,族人認為對的就應該是對的。

換成另外一個角度,身為皇帝的劉彥不止是要從行為上進行提倡,還需要用制度來讓那美好的觀念成為有律法支持和制約的框架。

接納異族女要從劉彥本身做起,他也沒有什麽理由不去做,上古到至今也就一個司馬氏沒有斷掉了遠古流傳的傳承,要不之前的“禦天下者”哪怕是接納異族女哪怕不會去睡,基本的政治作秀還是有的。

司馬氏沒接納異族女不是不想,是壓根沒哪個附合身份的異族願意將女人送給司馬氏。

“這個叫海倫娜的大秦女人風評很奇怪。”崔婉手裏拿的正是收集過來的情報:“大秦人對她不吝於贊賞,卻是語言多有模糊。其他國家的人,他們認為這個大秦人是一個不潔的女人。”

女人啊,只要有“不潔”的風評,就表示人們覺得她的私生活方面肯定很是糜爛。

這個世界總是會因為性別而有不同的看法,男性私生活糜爛可以解讀為風流,認為這個風流的家夥沒什麽不好的;但要是女性的話,反正不會有什麽正面的評價。

會有區別的道理非常簡單,男性掌握著社會的絕大多數資源,權柄則是由男性來進行掌握,三妻四妾的事情也早就深入人心並成為規則。

哪天要是資源和權柄被女性掌握在手裏,也許事情就該是反著來?

遠古時期的母性社會不提,自國家產生以來是三妻四妾的男性,見過有三夫四面首的女性嗎?

其實還真有!像是西漢,眾多帝姬誰缺面首了?可也就是帝姬能這樣,其余女性誰敢這樣。

絕對的少數就成為不了普羅大眾接受的社會規則,整體而言男性有一個以上的女人對於世界來說是正確,女人擁有一個以上的男人則是錯誤。這個就是規則,不止男性覺得理所當然,除極個別之外的女性也沒覺得有什麽錯。

現在不是兩宋(含以後),社會對女性的限制還沒有那麽誇張,同時女性在很多權益上面與男性沒有太大的區別(排除一妻多夫)。

最直接的體現就是,一個家庭的財產是丈夫和妻子共有,不但丈夫可以休妻,妻子也能提出和離。除非是官府依照律法判定某個男性(女性)需要承擔錯誤,要不離婚的話不存在什麽凈身出戶。

對於漢人來說,娶一個不是處女的女性,並不是不可接受的事情,就是名聲不能太爛!

“異邦流傳不潔的名聲……”崔婉用著謹慎的表情看著劉彥,猶豫著說道:“陛下……是不是他們詆毀呢?”

也不是沒有可能……

普通人相親之後互相看對眼了,私底下去打聽男方(女方)是一個什麽樣的人,有些街坊鄰居可能僅是出於一丁丁點的不爽,明明沒有那樣的事情依然是會胡說八道。

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互相破壞更是不需要理由,像是收集上來的情報之中,不止是海倫娜有不好的風評,其實是任何一個都有。

崔婉在每一封奏報裏面都看到了負面的情報,要是根據那些情報來評定,但凡有不好風聞就該剔除,那麽劉彥這一次是誰都選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