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開天辟地(二)

界河商會的股東們這幾日天天往潘家園跑,他們其實是在操辦一件可以稱得上開天辟地的大事。

武好古要和他們商量制定《共和商約》!

這實際上是一部憲法,是界河(燈塔)商市的根本大法,也是未來可能會出現的萬惡的資產階級共和國憲法的基礎。

什麽?宋朝也能制訂“憲法”這種邪惡的東西?而且制訂出來應該也沒用吧?據說中國人不是不講契約精神的嗎?

在武好古魂穿之前,他也是這麽認為的。宋朝雖然比較文明進步,但是肯定沒有達到可以讓民眾參與修法和講究契約精神的地步……就算再過個八百年到清末民初的時候,《臨時約法》不也和廢紙差不多嗎?

不過在宋朝待了快兩年後,武好古發現真實的情況不是這樣的。宋朝人大體上是有契約精神的,宋朝的商業活動中欺詐現象並不後世多——書畫行當然是個例外了,假貨和奸商比較多。而大宋朝的官家其實也是有契約精神的,“杯酒釋兵權”和“不殺士大夫”其實就是宋朝契約精神的體現!

一百六十多年前被釋了兵權的將門,現在誰被滿門抄斬了?他們不是還都享著祖宗傳下的富貴(當然不是人人富貴,但是嫡系基本上是富貴的)?可見趙家皇帝遵守了契約。而開封府的將門雖然忘記怎麽打仗了,但是他們對趙家天子的忠誠是毋庸置疑的,可見他們也遵守了祖先定下的契約。

至於“不殺士大夫”的契約,直到北宋將亡的靖康年間的特殊時期才被欽宗皇帝打破——所以生活在仁宗朝的陳世美是很安全的,包公的鍘刀是無論如何都鍘不了他的。

大體上說,宋朝的皇帝也履行了不殺士大夫的契約。而士大夫們雖然沒有什麽大用,但是保衛大宋封建主義江山的忠心還是足夠多的。他們也履行了對大宋皇帝的契約。

雖說宋朝的將門不會打仗,士大夫也不大會治國,皇帝更是膽小懦弱的出了名,而且還有一套各方面互相扯後腿的體制,但是這並不能否定他們具有的契約精神。

此外一個讓武好古感到難以想象的就是宋人居然是可以上書陳言的!宋朝的“不殺士大夫”其實只是半句,後面還有“及上書言事者”。這個“上書言事者”可不是單指士大夫,而是所有人!而且大宋朝廷至少在表面上還鼓勵百姓上書,每當有新法要頒布,都會公開尋求民間的意見,在某種程度上也是讓民間參與到立法工作中來。

可別以為“上書陳言”是個沒什麽大不了的權力,在民族融合的惶惶大清朝就有這麽一項法規:軍民一切利病,不許生員上書陳言,如有一言建白,以違制論,黜革治罪!

生員就是秀才了。別說普通百姓,就是秀才老爺,只要一言上書,就要革黜問罪。那罪有多大呢?違制!在清朝是要處死的!而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還有因為書寫內容被認為“大不敬”而被淩遲和滅族的。

所以不守契約精神,不許民間上書言事的專制帽子,是扣不到大宋頭上的。而且清末民初的建立共和法治條件,恐怕也遠遠比不上大宋元符年間。

因為宋朝的老百姓是站在看皇上的,而大清的子民都是跪著見個芝麻大的奴才官兒的……

可以站在看皇上,還可以向官府上書,也不可能被某個縣令或知府破家滅門的界河商會的股東現在都圍在了界河商市的模型周圍,仔細地看著,每個人手中還都捏著一份張擇端畫得三十三坊想象圖——看上去有點像後世的房地產廣告。在制訂《約法》的同時,武好古還在努力推銷現在還是一片荒蕪的商市優質地皮。在三十三個坊中,有大約十個坊被認為是“優質”的,武好古希望可以通過拍賣它們籌集到十萬緡錢。這樣商市的建設資金,就能從三十三萬緡錢增加到四十三萬緡錢了。

“各位,共和商約的草案都瞧過了麽?”武好古看到大家都已經在商市想象模型旁轉了幾圈,開始紛紛回到廳堂兩旁擺放的椅子上坐下了,於是就開口征求意見了。

包括武好古本人在內,今天到場的一共有25個商會股東,全部都是宋人,根據《清州之約》還有8個商會股東將從遼國的燕雲豪族中產生。

這25個商會股東之中,有幾個是武好古的鐵杆盟友,分別是西門家新任的少族長,西門青的堂弟西門安國,潘家將門的代表潘琦(是潘孝庵的侄子),慕容家的慕容鵡(是慕容忘憂的侄子),趙家將門(趙衛公家)的趙鐘哥,高家將門的高廉(高俅的弟弟),蘇家老醋的蘇達安(蘇大郎的弟弟),海州花家的花滿山,虞城張家的張熙載,再加上武好古自己,一共有9個商會股東是武好古可以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