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開天辟地(三)

“這市民又是甚意思?為何稱之為商市之基?市民大會又是做甚的?”

審議《共和商約》的會議還在繼續,又有人對武好古在“商約”中提出的“市民”概念提出了疑問。

所謂“市民”,其實類似於後世的“公民”,享受到的政治權利當然沒有公民那麽大了。不能選舉或罷免市長、警巡長、水巡長、大都保正和裁判官,也不能選舉元老。不過卻可以選舉一個名叫“市民大會”的機構。市民大會是沒有立法和選舉權的,但是用於建議、陳情之權……其實也沒啥用,至少在今後的二三十年內是沒有大用的。

另外,“市民”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做的!

武好古要建立的界河商市絕對不是一個人人平等的地方!在界河商市是存在等級的,元老無疑是第一等的人物,掌握著商市的大權。其次就是市民這個等級了……從理論上說,元老也是市民,只不過是擁有特殊權利的市民而已。

而普通的市民,按照武好古在《共和商約》中的解釋,就是商市的基礎。他們納稅(元老一樣要納稅)、擁有商市的地產、可以報考公職、需要在都保中服役或繳納免役錢、本人或子女可以在市立的書院中接受廉價但是優質的教育。

順便提一下,界河商市的“市民”是有男有女的,女性也可以成為市民,只是在擔任公職方面有所限制。

總之,界河商市市民是一個不錯的身份,而且成為市民也不需要放棄在大宋或是大遼的戶籍。

根據武好古的估算,在未來界河商市可能擁有的20萬人口中,市民的數量可能會達到10萬,親自青壯年男性市民怎麽都有個三到五萬,這就是商市市民軍隊(公民軍隊)的征兵基礎了……

當然了,市民或公民軍隊只是一個基礎,並不是能拿來大打消耗戰的炮灰。畢竟商市的市民就那麽點兒,消耗完了,商市也就不存在了。

同樣的道理,武家、西門家、慕容家、張家、花家、趙家(趙鐘哥)等家族養在徐海之間的幾千保丁也是未來的武力基礎。

如果有可能,這些保丁也會和界河市民一樣成為“共和省”或是“共和府”的公民!

而擁有了一定數量的公民軍隊後,武好古才有可能驅使雇傭兵、奴隸兵,而不必擔心被他們反噬。

……

《共和商約》的審議工作持續了好一段時間,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意識到了這個“商約”所含有的意義。

參與審議的代表們都非常認真,幾乎是逐字逐句地審查,直到臨近除夕的十二月二十八日,《共和商約》才在潘家園進行最後的投票表決。

類似於“投票表決”的模式,在北宋也不是什麽特別新鮮的事情。因為北宋實行的是“群相制”,並不是首相負責制——雖然如今的哲宗是章惇獨相,但是在之前的時代都是一群宰執重臣共議國事,在宰執們意見不統一的時候,數人頭做決定的例子也不是沒有。

這個兩府三司(三司使又稱計相,在王安石變法的時候被撤銷了)裏面“正副同權”各種名義的執政一大群,人數也不比界河商市的三十三元老少太多了。

“贊成,二十五;反對,無。”

被武好古拉來負責唱票的墨娘子大聲宣布了界河商會股東會的投票結果,接著武好古就站起身,目光炯炯地掃了一圈與會的股東或股東代表們。

看上去怎麽沒有一點神聖的感覺呢?武好古稍稍有些失望,他本來以為會有那麽幾個股東或股東代表意識到今天他們投票通過的文件,必然會名載史冊,成為一部具有裏程碑意義的法律。

在中國歷史上,很可能是開天辟地的!

可是大家怎麽都是嘻皮笑臉的,一點都不神聖呢?

好吧,他們一定沒有意識到自己剛剛做了一件多麽偉大的事情!武好古心想:不過沒有關系,以後的歷史書一定會補齊這個小小的遺憾的……只是不知道那位病怏怏的哲宗皇帝和不知道還能幹幾天的宰相章惇,會怎麽看待這個剛剛通過的《共和商約》?

想到這裏,武好古沖著也投了贊成票的勾當界河應奉局的李忠笑道:“李大官,這《共和商約》今日便通過了,商約文本就勞煩您帶去宮中了。”

界河商市並不是大宋的州縣,而是一個南北二朝共建的“友誼之市”,自然不能走中書或是樞密院的路線向大宋皇帝上奏了。所以就只得通過應奉局上奏,等於是走“暗入文字”的路子,由宮中直管商市了。

“也好,咱家今日就把《共和商約》帶去宮中。”李忠笑著點點頭道,“聽說這幾日官家的精神不錯,估摸著過了上元節,就會有回音了。”

今天已經是十二月二十八了,再有兩天就是除夕之夜,也就是後世的過年了。而從除夕到正月十五上元節的這段時間裏面,大宋的朝廷和官府是不辦什麽大事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