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搶眼奪目(第2/2頁)

杜總統不但這麽做,還專門上疏,很快中樞就會下達《貞觀十二年洛陽興業諸議》,然後,杜總統憑借這份大朝會的疏議,會賦予轄內“工商所”突擊檢查的職能,並且有“按例罰款”的權力,而且罰款年終會以“炭補”的方式發放,比例目前酌情是罰款的四成。

也就是說,當一個小康之家想要發家致富,拖家帶口一波流弄了個米面作坊,上報兩市是七口人在上工,實際上卻又有兩三個馬虎眼。

那麽,遇上心狠手辣的“工商所”老哥,在高舉“按例罰款”的大旗下,開啟“年終獎”光環的“工商所”老哥,就會高呼一聲“為了‘炭補’”,就能輕松地給這一戶小康之家開個票,罰個錢,年底一杯老白幹,還不是美滋滋?

這樣搞,肯定是會死人的。

但對杜總統來說,事情會在死人之後,形成一個相對平衡,然後就會穩定下來,最後就會循規蹈矩……

始皇帝的法律對山東人來說太嚴酷,於是山東人為此鬧騰起來,造反了。但漢家天下用的也是秦律,也沒見山東人敢在文景面前紮刺。

“杜總統這是要幹啥?崔氏才剛被削了一頓,至於這麽搶眼?”

何止是搶眼,還奪目。

在老張看來,杜總統幹的都是要命的事情,他真是不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