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破壁

貞觀二十五年年底設置的天竺都護府,其實遠沒有安北都護府層級來得高,重視度也遠不如。

程處弼接手的狀況,有點類似漢朝平穩期的西域都護府,地方上邦國林立,都護府的主要工作,就是仲裁和監護,其余治理施政,基本就是隨緣。地方邦國只要不鬧事,就算是業務圓滿萬事大吉。

自“天竺地”原本形式上統一的王朝解體之後,大量的軍閥、土王、土公、部落,都各自為政。整個“天竺地”能夠充當貨幣職能的東西,除了貴金屬之外,就是從中國進口的絹布、瓷器。

瓷器這一項很特殊,是一種定制瓷器。比如說一個裝水的瓶子,它可能就充當五只羊或者十只羊的價值;一只大尺寸的盤子,可能就充當一只羊或者十只雞……一切都交給了市場去調解,幾百個“國家”密布恒河兩岸,大瘟疫狀態下,博弈效率非常高。

除此之外,“廣交會”帶來的先進紡織技術,使得“東天竺故地”,也就是原先的高達國,成為了“天竺地”為數不多已經實現規模產業地區。

並非是香料、調味料這種高價值商品,而是黃麻。

麻紡業相當發達,整個恒河流域,除了絲綢之外,黃麻布就是次一等的流通貨幣。

因為地理氣候的緣故,“天竺地”服裝相對簡陋,並沒有發展出類似中國那樣高度發達的服裝體系。所以布匹這個“匹”,是用不上的。

所有交易的黃麻布,都是“卷”。

分大中小不同等級的“卷”,大卷可能值一貫,中卷可能值五百文,小卷大概在一百文上下。

但即便是黃麻布,也不是底層可以隨隨便便就能夠消耗的。

所以為了保證底層的經濟活躍度,“天竺地”進口了大量的開元通寶,其總量固然是比不上東海,但也有兩三個中國雄州的規模。

利潤相當可觀。

圍繞錢幣這個事情,帝國高層一直在推動的,就是效仿始皇帝,針對幣制進行立法改革。

而天竺都護府,除了軍事職能之外,還撈到了一個成文立法的權力。權力不大,還受多方監察,主要也是為了“天竺地”的地方法律法規建設。

不過如此一來,整個天竺都護府,就等於是“分封”出來的地方強權。

只不過以往是周天子分封百國,而這一回,是中央政府“分封”了一個低配版本的天竺“周天子”出來。

有了這個“周天子”,再進一步去經營“分封”更低配版本的“列國”,至於這個“列國”之中,有多少皇唐天朝的權貴,這不是中央政府要關心的事情。

歸根究底,只要程處弼能夠從“天竺地”把錢收上來,怎麽搞都可以。

以“天竺地”的特殊地理位置,根本威脅不到中國的核心農耕區。

整個天竺都護府的編制,其職能絕非僅僅是“監護”,超出軍事層面上賦予的權力,是朝野之間的共識。

李皇帝下定決心,願意給貞觀朝“冠軍侯”這麽一個“超級”權力的重要因素,就是弘文閣在收集到大量反饋之後,得出一個結論,至少“天竺地”每年可以貢獻朝廷最少兩百萬貫的純利。

當然這個“純利”會以什麽樣的形式,進入到中國腹地,就是具體到實務操作上。可能是稅收,也可能是入貢,甚至還有可能是投獻甚至是捐贈。

總之,這是一個不讓李皇帝費心,還產出不菲的大型奶牛。

更何況,敦煌宮離“天竺地”是如此之近,就磧南州又隨時具備調撥一千正規軍的實力,足以鎮壓“天竺地”短期內出現的任何一種叛亂行為。

再加上蕃地整合的效果,高原陸續遷徙前往南方低地的部族,總人口已經超過了二十萬。這二十萬人口,生存在高原地區,就是純消耗,但給李淳風打工,那就是純產出。

恒河以北的大量割據政權,其中凡是被唐朝巨頭掌控的,無一例外,其邦國的正兵,都是蕃人。

勃律國幾十個王子,都已經拿到了“校尉”差遣,身份也從蠻子,洗白成了唐人。

在恒河流域的奴隸貿易中,成為頂級幫兇的勢力團體,就是勃律國內部的老牌“法主”一系子孫。甚至是象雄國主這一脈,也遠不如勃律王族。

即便勃律國已經申請了去王號,但李皇帝還是給了一個“歸德郡王”的頭銜,並且勃律國王族,也被賜姓為李。

和其他部族邦國不同,勃律國因為接觸皇唐天朝非常深入,也就深刻明白,想要保證自身這種“超然”地位的時效性不是永久的。

有識之士很快就算了一筆賬,國內精英立刻統一了意見,決定入貢唐朝的時候,就申請內附去王號。

這種付出看似很大,但勃律法主這一系的人馬,卻成為了唐朝鎮壓蕃地、天竺地的重要依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