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天良未泯(第2/3頁)

“晚輩不敢。”項康拱手,又說道:“縣尊,你不管怎麽查都行,但是在繼續追查之前,晚輩還是要求求你,一定要想辦法救出晚輩的虞家大兄,他真的是無辜的。縣尊你愛民如子,應該不願意看到一個無辜的大秦百姓,被劣跡斑斑的單右尉給活活整死吧?”

周縣令又沉默了一段時間,然後才說道:“虞家公子的案子,說復雜也復雜,說不復雜也不復雜,關鍵要看查案的人怎麽去查。倘若這個案子是由淩縣那個單右尉一手操辦,你那位虞大兄就死定了,單右尉肯定會不擇手段的把罪名強加到他的頭上,還一定會想辦法把你給拖下水,一箭雙雕幹掉你和虞公子,拿你們泄憤,用你們給他的兒子陪葬。”

“那我們應該怎麽辦?”項康問道。

“最好的辦法,是想辦法讓單右尉退出這個案子。”周縣令答道:“換別人主持追查這個案子,這樣倒是可以很輕松的替虞公子洗刷清白。”

“那具體該怎麽辦?”項康追問道。

周縣令面露難色,說道:“這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畢竟本官不是淩縣縣令,沒有直接插手淩縣官場的權力,而且淩縣還不屬於泗水郡,本官就算能夠求得動本郡的郡守出面幹預,也是於事無補。”

“縣尊,那虞公子豈不是死定了?”馮仲擔心的插口問道。

“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周縣令沉吟著說道:“倘若我們能夠拿到那個單右尉的什麽把柄罪證,倒是可以逼著淩縣的縣令讓單右尉退出這個案子。”

“縣尊,告單右尉濫用刑罰行不行?”辦案老手馮仲小心翼翼的說道:“今天在顏集亭的亭舍裏,下吏親眼看到那個單右尉濫用刑罰,用這個借口告他如何?”

“沒用,濫用刑罰這個罪名對官吏來說可輕可重,倘若淩縣的縣令鐵了心要包庇他,你就告不倒他。”周縣令搖頭。

“那查他兒媳自殺的案子如何?”馮仲不肯死心,又說道:“下吏在和淩縣官吏往來時,曾經聽說過單右尉原來那個兒媳死得有些不明不白,只不過因為單右尉包庇他兒子,所以沒人敢追查下去。如果能查到那個案子的真相,不但可以逼著那個單右尉退出虞公子的案子,還可以直接扳倒他啊?”

“有這事?”周縣令詫異的問道:“單右尉涉嫌包庇他的兒子殺人,被殺的人還是他的兒媳婦?”

“下吏不敢欺瞞,千真萬確有這事。”馮仲如實答道:“這事在淩縣民間早有流傳,下吏治下的侍嶺亭與淩縣接壤,所以聽說過不止一次。而且下吏還聽說,單右尉那個兒媳,很可能是被他那個在民間名聲極臭的兒子活生生掐死,偽裝成了上吊自殺。”

“如果真是這樣,那麽那個單右尉的兒子就死得活該!”周縣令冷哼了一聲,還又瞟了一眼仍然還被自己嚴重懷疑的項康。不過仔細考慮之後,周縣令還是搖了搖頭,說道:“這個辦法不現實,先不說這事不在我們下相官吏的職權範圍之內,就算可以暗中調查,也不是十天半個月能夠有什麽結果,到了那時候,那個虞公子不是已經被單右尉幹掉,就是已經被屈打成招。”

馮仲徹底無招,只能是乖乖閉上嘴巴,而旁邊一直在絞盡腦汁盤算的項康突然靈機一動,忙說道:“縣尊,如果晚輩有辦法證明單右尉曾經和虞家有過節,能不能讓單右尉退出虞公子的案子?”

“這個可以。”周縣令答道:“依照大秦律,查辦案件的官吏如果被查之人有陳見過節,就不能參與,必須避嫌。不過你要有鐵證才行,光靠口頭證言,無法取信於人。”

“晚輩有鐵證。”項康趕緊點頭,又匆匆把自己當初設計騙得顏集亭裏典黍叁寫下簡牘鐵證的事說了,然後說道:“那份簡牘,後來我交給虞公,用來給他們當防身用的證據,現在肯定還在,隨時可以拿出來,逼那個黍叁出面做證。”

“唉。”周縣令嘆了口氣,苦笑說道:“項公子,你知不知道,本官現在更懷疑事情就是你做的了,只有你這樣的心計,才能想得出雇兇殺人一舉多得的計策啊。”

“但是縣尊,晚輩如果真有這麽惡毒的話,為什麽不更進一步,故意對虞公子見死不救?”項康也是苦笑,說道:“如此一來,晚輩豈不是可以得到更多?”

“或許是你天良未泯,不忍心把事情做得過於歹毒,所以才賣力的四處奔走那位虞公子,彌補你的心中愧疚。”

周縣令猜出真相,又在心中盤算,暗道:“這小豎子確實嫌疑很大,但也不能光憑猜測就斷定這個案子是他幹的,倘若真不是他幹的,他那個未來妻兄就死得太無辜了。不過倘若真是他幹的,他的未來妻兄也同樣死得無辜,還白白便宜了這小豎子人財兩得,獨吞那個虞公的豐厚家產。也罷,先把無辜人的救出來再說吧,然後再查這個小豎子該不該死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