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抵抗的方法(第3/6頁)

防禦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多半是力量方面的損失。這種損失對軍隊的影響是間接的,以至於人們很少能感覺到它的存在。由此可見,防禦方是以將來的利益來換取當前力量的增強,正如同他像一個窮人,不得不向別人借貸。

倘若我們要研究這些不同的防禦方式的效果,那麽我們就要關注進攻的目的。敵人進攻的目的是占領我方的戰區,至少占領我方戰區的大部分陣地。因為起碼是占領大部分陣地才能理解為整體,而僅僅攻占幾普裏[3]的地方,在戰略上一般是沒有多少意義的。

所以,只要進攻方沒有攻占我方的戰區,即只要敵人害怕我方的軍隊,根本不敢向我方的戰區發動進攻,或者沒有進攻我方的陣地,或者在我方向其發起會戰時對方回避會戰,我們便完成了防禦的目的,各種防禦措施在此時也發揮了明顯的作用。

當然,這種作用是消極的,它無法直接而只能是間接地給真正的還擊力量增加力量,即它可以為還擊做好準備。因為進攻方正在喪失時間,而時間上的損失總是不利的,它往往會以某種方式來削弱進攻方。

因此,在采用前3種防禦方式時,無需進行決戰,防禦便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這點並不適用於第四種防禦方式。

倘若敵軍圍攻我們的要塞,那麽我們就必須及時地為要塞解圍,因此,以積極行動決定勝負,是由我們來決定的。如果敵軍不圍攻要塞而尾隨我軍進入腹地,情況也是如此。在這樣的情況下,盡管我們時間充裕,能夠等到敵人極度削弱時才采取行動,但是最終要轉入反攻這一前提則是始終不變的。

當然,敵人或許占據了作為他進攻目標的整個地區,但是這不過是我方借給他的而已,緊張狀態依舊存在,決戰尚未到來。只要防禦方的力量變得越來越強,而進攻方的力量越來越弱,對防禦方來說,拖延決戰則十分有利。

不過,只要必然會到來的頂點一出現(就算這個頂點最終只是由於防禦方總的損失產生了最終影響才出現),防禦方就一定要采取行動,進行決戰。此時,等待的價值便消耗殆盡。

當然,這個時刻並無固定的標準,因為它要受制於很多的情況和條件。但是,我們要說,冬季的來臨往往可以作為自然的界限。

如果我方無法阻止敵軍在其占領的地方過冬,那麽一般來說,我方已放棄這塊地區。但是,只要回顧一下托裏什·韋德拉什[4]這個例子,我們就會發現,這個規律並不具有普遍意義。

那麽,究竟什麽是決戰呢?

在研究中,我們始終將決戰想象成會戰的形式。當然,決戰未必會采取會戰的形式,它可以是可能造成劇變的一系列分兵進行的戰鬥行動。它們之所以會造成劇變,要麽是因為雙方進行了真正的血戰,要麽是因為戰鬥的可能性所引發的效果迫使敵人最終選擇撤退。

按照我們對戰爭所確定的觀點,得出這樣的觀點是必然的——在戰場上無法用其他方式進行決戰。因為,就算敵軍僅僅是因為缺乏糧食而被迫撤退,這也是我方的武力行動限制了敵軍才形成的結果。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的軍隊根本不存在,那麽敵軍必然能夠解決糧食問題。

所以,就算敵軍在進攻路程的終點就被各種困難搞得疲憊不堪,且因為兵力分散、饑餓以及疾病而讓力量受到了損耗,但足以迫使敵軍放棄已然獲得的一切,依舊是因為他們對我方軍事力量的忌憚。只不過,這樣的決戰和在戰區邊沿附近進行的決戰有著較大的區別。

在戰區邊沿地帶進行的決戰中,我們只能依靠自己的軍事力量對付敵軍,只能用自己的軍事力量來制服或者摧毀敵人的武力。但是,在進攻路程的終點,敵人因為勞累等問題損耗了一半力量,我方的軍事力量在此所發揮的作用便不同於前了。

所以,雖然我方的軍事力量是決定勝負的最終因素,但是已經不再是決定勝負的唯一因素了。敵軍在前進中的損失已經為勝利做了準備,這種損失已經達到了這樣的程度,以至於我方有了反攻的可能性,迫使敵人撤退,也就是說,它引發了劇變。

在這種場合,決定勝負的真正的原因只能是敵軍在前進中的疲勞。當然,防禦方的軍事力量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實際分析問題時,我們要著重關注的是,究竟這兩個因素中的哪一個占據主導地位。

我們認為,在防禦中,存在著兩種決定勝負的方式,即有兩種對付進攻的方法。它們是因為進攻方是被防禦方的軍事力量消滅,還是因為自身的勞累問題而崩潰這兩個問題而存在的。

無需多言,第一種決定勝負的方式主要適用於采用前3種防禦方式的場合,而後一種決定勝負的方式主要適用於第四種防禦方式的場合。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只有往本國腹地撤退時,第二種方式才會決定勝負。與此同時,也正是因為通過向本國腹地撤退能夠決定勝負,人們才會選擇這種需要做出重大犧牲的退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