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廢奴(第2/2頁)

他打開文件夾,從中取出幾張紙,念道:“目前常見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主要有三種,奴隸、契約奴、債務奴,這三種情況應當分別處理。

奴隸,就是傳統的以脅迫和人身束縛方式產生的奴隸,比如當初平度馬場那些蒙古人就強迫附近不少的村民為奴。這種形式的奴隸最為惡劣,一定要廢除。傳統觀念裏,對赤裸裸的捕奴行為也是不齒的,所以對它下手阻力想必不會很大,嗯,說不定消息傳出去,民間輿論還會對我們發來贊許呢。”

聽到這裏,張正義自嘲地笑道:“這樣的奴隸,整個膠州也沒多少吧?最大的奴隸主,恐怕就是我們商社了。”

“哪裏哪裏,我們的‘奴隸’都是給錢的,”陳潛喝了口水,笑道,“他們應該算在第二類‘契約奴’裏面。所謂契約奴,就是雙方簽訂一個長期合同,雇主給與契約奴一定的報酬,換取契約奴長時間的服務,往往是十年乃至終身。這樣的契約奴,在當前普遍存在,各種家仆、長期雇工都是這樣的形式。嗯,甚至可以說,我們的勞工,也與之類似。”

張正義想了想,問道:“這不是和後世的勞動合同差不多嗎?”

陳潛搖頭道:“後世的勞動合同,不管期限如何,勞動者都是可以主動解除的,而且除了少數崗位,解約不用花什麽錢,最多要簽個保密或競業禁止協議。而現在的契約奴,如果想解除契約,是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的。所以一旦簽約就失去了自由,極端情況下甚至性命也會操於主家之手。”

張正義摸了摸下巴:“你是想怎麽辦?定套勞動法出來?”

“不,”陳潛苦笑了一下,“我也沒那麽不切實際。契約奴的存在,是符合現在的一般道德觀的。如果貿然禁止,不光外界會有巨大壓力,就連我們商社自己人也不會同意。而且這畢竟也算是一種工作形式,那些契約奴自己說不定還樂在其中呢,只能暫且留著吧,等到雇傭生產更發達一些,用工需求暴漲的時候,才會有改變的契機。

今天我要說的重點,是第三種,債務奴。所謂債務奴,我們應當很熟悉,也就是因為負擔了難以償還的債務,而不得不為債主勞動的奴役形式。”

張正義會心一笑:“要不是來了這裏,我也就成房奴了。”

陳潛懷念地笑了一下:“我倒是買了一套單身公寓,也不知道現在怎麽樣了。唉,算了,不說這個。債務奴現在,不說普遍存在吧,也是常見情況。產生的原因,大多是因為債務人遇到了急事,比如田地遭災、家裏有人生病,而不得不向外舉債,然後運氣不好,不能及時還上,或者因為借貸雙方信息和知識不對稱,被債主用金融手段坑害,最終背上了不可能償還的債務,只能日復一日地給他打白工過活。”

說到這裏,他取出一份文件,遞給了張正義:“這就是我剛才說的情況,債務奴明明有更好的、更有效率的選擇,比如說來我們這裏打工,但是因為債務的奴役,只能被困在債主那裏。這就導致了社會總效率的降低,我們能做的,就是改變這一點。”

張正義將文件接了過來,只有一張紙,上面條目並不多,標題是《破產法》。

他看了一眼陳潛,後者解釋道:“破產是經濟生活的必備部分,不過與後世偏重於企業破產的破產法不同,我這部重點是個人破產,主要目的,就是解救債務奴。當一個人背負了大量債務,無力償還的時候,可以向我們申請破產。我們再把債主請過來,確認債務關系,讓他減免一部分債務,再確定一個合理的還款計劃,然後就可以把債務奴解放出來,讓他在我們的監督下,勞動還債了。”

張正義翻了翻,說道:“想法是很好的,但這樣不會引發軒然大波嗎?有能力制造債務奴的,一般也是在本地有些影響力的角色,如果引發他們的抵抗,可就不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