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修車(第3/3頁)

“前輪驅動限制太大,最好還是能用後輪驅動,不過這就麻煩大了,得加個縱軸傳動到後軸上去,這就又牽扯到一個差速的問題,後輪結構得大改……嘖,真麻煩啊。”

他接連吐出一堆奇怪的名詞,聽得孫家幾人一愣楞的,也不知道明白了沒有。最後他一拍腦袋,讓孫春子去注冊了一份專利。

東海商社的《專利法》是在今年六月張正義離任前正式推出的。說實話,股東們並不指望這部法案在短期內刺激出多少發明創造,只是先做個準備,希望以後能用得上。早期的一大批專利,大部分是把之前各部門的技術給匯總了一遍。

但是,沒想到,這麽快就有外人用上了!

木雲心倒是留了個心眼,發給孫春子的專利是“一種前輪驅動的三輪小型人力車輛”而不是寬泛的“三輪車”,省的以後他們自己生產後驅三輪車的時候被限制。最後幹脆批了十五貫錢把這個專利買了下來。

這倒不是他在坑孫家人,而是東海商社鼓勵發明的一項政策。商社並未期望民間能有多麽重大的發明,但是發明創造的氛圍必須鼓勵,所以就撥出一筆小錢,如果真有些值得鼓勵的專利,就付錢買斷。畢竟相比虛無縹緲的專利收益,看得見摸得著的現錢才是更誘人的獎勵啊。今天遇上孫春子這個重要的專利,只不過是瞎貓撞上了死耗子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