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2章 四、政體為……(第3/3頁)

聽了徐漸離的講解,魏景勝如醍醐灌頂,擊掌道:“原來如此……國公們對他們也真是不薄了!但這麽一來,廢國設郡也是順理成章了,高明,高明。”

兩人又夾了幾筷子菜,推杯置盞一番,魏景勝才問道:“之前兩省我已明了,那門下省又是有何職責?還請開之指教。”

“不敢。”徐漸離擺了擺手,然後又講了起來,“倒也不繁雜,與唐時一脈相承,有‘封駁’之權,若是中書、尚書兩省制定的規章政令有悖國公定下的憲章,門下省便可將其封駁。但僅是這般,就未免過於簡單呆板,故門下省又合並了大理寺的職責,國公會任命若幹名‘大法官’掌管天下刑訴之事兼掌封駁之權。天下法院統歸門下省管轄,國民若有刑訴之事,先去縣法院,若有不服再去郡法院,此後是省法院,實在有大案便入門下省。這又是一個獨立系統,我與他們不熟,可能有些紕漏,但大致如此。”

魏景勝又來了精神:“門下省也可考得嗎?”

徐漸離點頭又搖頭:“可考,但不是普適的公考,而是專考刑律條文的法考。這便需要一些苦讀了,畢竟我國的法律可是繁雜得很。不過青木若真有心,學了也不虧,即使考不進法院,去做‘律師’幫人打官司,也是個頗有財的行當。”

魏景勝苦笑著擺擺手:“我可最頭疼這刑訟之事了,那還是算了吧。”

他敬了徐漸離一杯茶,道:“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今日真是多蒙開之兄賜教了!”

徐漸離笑道:“舉手之勞而已,即便不是我講,過些時日也會公諸於天下,以青木的才智,讀一遍報紙便了然了。”

魏景勝點點頭,然後突然眼放精光,看著徐漸離問道:“開之,如你所說,這國公會下的三省六部既有相互制約卻又不礙政令通達,全然可以施行了。那麽,要到何日才會‘公諸於天下’呢?”

徐漸離哈哈一笑,道:“誰知道呢,也許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