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冤海殺戮(3)(第3/4頁)

  當年皇上聽信萬貴妃之言將蘇閣老貶出京城,事後不久心中便生悔意,只是懼於萬貴妃在側,不敢再重新啟用他。此時讀到老師臨終遺書,往昔君臣情誼歷歷在目,自是倍感親切,最後在遺書中得知老師風燭晚年還慘遭喪女橫禍,更是悲憤難當。

  次日早朝,皇上叫出刑部尚書親自過問青陽府蘇閣老之女被殺一案,並督促刑部趕快發文,要求青陽府嚴懲殺人兇手。

  佟知府依蘇碧城之言,拖延了幾日才在公堂上受理秦氏兄妹及馮掌櫃的證詞,但是此時刑部核準秦聚天死罪的文書早已下達,佟知府更是有恃無恐,先是將馮掌櫃等人以作證不實之罪各打二十大板,然後又以藐視公堂聚眾鬧事之由緝拿秦氏兄妹。

  秦月武功在身,見勢不妙,打翻兩個皂隸,奪路而去。

  秦明一介文弱子弟,只有束手待擒,被捕成囚。

  刑部批文寫著:青陽知府衙門總捕頭秦聚天殺妻棄屍,執法犯法,罪加一等,著青陽府立決於市,以儆效尤,不得有誤。

  秦聚天行刑那天,正是初冬時節,斷頭之際,突然朔風勁吹,怒雪紛飛,天地為之一暗。

  老父老母在獄中聞此噩耗,隔著牢房木柵相擁痛哭。是夜,雙雙撞墻而死。

  死前,秦老爹咬破手指,在牢房墻上寫了一個大大的“冤”字。

  佟知府擔心秦明出獄之後鬧出事端,竟一直把他囚在牢裏,不予釋放。

  秦聚天殺妻案從案發到結案,再到余波平息,前後歷時一年有余,驚動了朝廷,勞動皇上親自過問,影響極大,被刑部擬定為成化十九年七大重案之一。

  佟子昂因頂住壓力,破案有功,受到嘉獎,升遷有望。他早已打通關節,希望借此東風,連升三級,坐上湖廣布政使的位置,那可是從二品的官,掌一省之政,與現今這小小四品知府不可同日而語。他已得到吏部要員暗許,只等這一屆三年任滿,即可升授。

  今年八月,他剛好任滿三屆。八月中旬,是朝廷外官“考功”之期,四川湖廣浙江福建四省官員由皇上欽差的都察院巡按禦史韋載厚韋大人負責巡按監察。巡按禦史所至之處,評政績,論功過,定陟黜,大事奏裁,小事立斷。只要過了韋大人這一關,他便升遷無礙,高枕無憂了。

  誰知剛到八月,正是韋大人已至浙江,不日便會到達湖廣之際,突然有消息傳來,說是有人在四川境內看見了蘇碧娥,而且更加不妙的是,蘇碧娥正向青陽老家趕來,數日之後便會在青陽城內出現。

  佟知府這一驚當真非同小可,立即派人快馬去查,看看傳言是否屬實。

  探子回報,確有其人,確有其事。

  佟知府立時慌了手腳,這才明白自己為官三任,辦的最為得意最有影響力的一件案子,竟是一件天大的冤案。此案雖只殺秦聚天一人,但害得其老父老母枉死,兒子坐監,女兒有家難歸,更牽連到馮掌櫃等數人無辜受刑,只要蘇碧娥真的在青陽街頭出現,那自己不但一世英名盡毀,升遷無望,而且只怕連這頂四品烏紗也保不住了,若激起民憤,事情鬧大,驚動朝廷,只怕自己還有性命之虞。

  怎麽辦呢?此時此際,他心中所想,卻不是如何采取補救措施盡快為秦家翻案伸冤,平息民憤,還真相於天下,而是如何阻止蘇碧娥的腳步,如何掩蓋真相,蒙騙巡按禦史,保住自己“佟青天”之美名,保住自己的美好前程。

  常言道:一不做,二不休,事情到了這步田地,最好的挽救法子也許只有一個,那就是殺了蘇碧娥,讓她永遠也沒有機會回到青陽城,讓秦家永遠沒有翻案的機會。也只有這樣,才能一勞永逸,永無後顧之憂。

  他決定派姚三去辦這件事。

  姚三本是秦聚天手下的一名捕快,秦聚天死後,佟知府在沒有收受他一點兒好處的情況下,讓他做了知府衙門的總捕頭。

  於是姚三便成了他的心腹,不但對他感恩戴德,而且更是死心塌地地為他辦事。

  他讓姚三帶一個人去殺蘇碧娥,務必要趕在她踏入青陽府地界之前,讓她徹底從這個世界上消失,再讓他想辦法幹掉與他同去的那個人,然後回來向他復命。

  這所有的一切,都必須趕在巡按禦史韋大人到來之前完成。

  卻說秦月,自打父親含冤赴死,爺爺奶奶含悲枉死,哥哥秦明無辜坐監以來,她一直強忍悲痛,四方奔走,極力尋找母親蘇氏下落,希望能早日找到母親,證明父親的清白,救出身陷囹圄的哥哥,為秦家一洗沉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