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鐘表店的狗(第5/8頁)

“因此我有點想不通。除了寺田玄一先生,再沒別人見過三井峰子女士,這究竟為什麽呢?”

“三井女士也是來遛狗的?”

“三井女士沒有養狗。”

“那師父大概是偶然遇見她的。因為她沒接近過其他養狗的人。”

“但還有一個疑問。”加賀從口袋裏拿出一張疊起的紙。他打開紙,遞給彰文。上面有幾行電腦打印出的文字。

我剛回來。在那個廣場上撫摩了小狗的頭,這時又遇見了小舟町的鐘表店老板。我們互相笑著說:“真巧啊。”

“上面寫著‘這時’。那只小狗想必不是野狗。可見三井女士在遇到寺田玄一先生之前,應該是和一個牽著小狗的人在一起。”

“是啊。”彰文看了看那群養狗的人,“那是否可以認為,那個帶小狗的人十號來過,昨天和今天沒來?”

“我也這麽想。目前還找不到那個人,那些人也都說沒見過。據剛才那位老太太說,即便互相不熟,大家也大都認識來這裏散步的狗。”

彰文很贊同。他偶爾像今天這樣帶著敦吉來散步時,總能感覺到大家的目光。

“刑警先生也真不容易,這麽細微的地方都得調查。”

“什麽工作都不容易,而且調查有時也是一種樂趣。”

“是嗎?”

“比如說……”加賀故意吊人胃口般停頓了一下,“為什麽人形燒裏會放芥末之類的問題。”

“芥末?”

“今晚我要去一個料亭解開這個謎,所以穿了夾克。”

“啊,原來如此。”彰文附和道,但實際上完全不明白加賀的意思。

在公園裏轉了一圈後,他們開始往回走。

“渾小子是誰?”加賀突然問道。

“啊?”

“前天我去店裏時,寺田先生在裏面不是說了嗎?”

“哦。”彰文想起來了,那時他正告訴玄一有刑警來訪,“您聽見了?”

“聲音那麽大,當然聽見了。那渾小子是誰?”

彰文本不想說,但還是改了主意。他覺得若是跟刑警耍把戲,反而會更麻煩。“是小姐的結婚對象。”

“是女婿啊。”

“您要是這麽說,師父會生氣的。”彰文苦笑,“他們是私奔的。”

“私奔?”

“請不要說是我告訴您的。”

“嗯,當然。”加賀眼中浮現出好奇的目光。

4

寺田夫婦的獨生女香苗今年剛高中畢業。她參加完畢業典禮後,便再也沒回寺田鐘表店。她在發給志摩子的手機郵件中寫道:“我要和喜歡的人一起生活,對不起。”

寺田玄一看後大怒,跑到附近的澤村家。他知道澤村家的長子秀幸就是香苗的男朋友。秀幸比香苗大兩歲,他們讀小學和中學時都同校,香苗上高中後,他們也經常一起玩,不久便成了戀人。玄一不喜歡秀幸,主要因為他大學沒能畢業,也沒找到固定工作。而且他高中時熱衷騎摩托車,還撞傷過人。玄一至今認為他曾是黑社會的。

“跟誰都沒關系,就是不能跟那小子!”玄一向香苗宣告。

但現在的女孩不可能服從這種命令。香苗一直偷偷跟秀幸約會,不久,他們便約定等香苗高中畢業後便一起生活。

玄一到澤村家大吵大鬧,澤村家的戶主誠造也不是省油的燈。他反問玄一,相愛的人一起生活有什麽不對。玄一憤怒地動起手來,卻被誠造掀翻在地。誠造是柔道三段高手。玄一回家療傷,收到了香苗的郵件,讓他別再做這種丟人的事。玄一大怒之下摔壞了手機,朝志摩子和彰文大吼:“我要和她斷絕父女關系!她不是我女兒,你們也別再提她的名字,絕對不能!知道了嗎?”

加賀興致勃勃地聽彰文講述。聽到玄一被誠造掀翻在地,他還哈哈大笑起來。

“因此,小姐的話題現在在家裏還是禁忌。”

“是這樣啊。但他知道他們住在兩國一帶吧?”

“據說是澤村先生告訴夫人的。”

“那帶她回來也是可能的。”

“話雖如此,但師父聲稱絕對不去。他說,如果想恢復父女關系,小姐就得回來跪下道歉。當然,前提條件是跟那個男的分手。”

“看來他相當頑固。”

“豈止相當,那是個極其頑固的老爺子。正因如此,他不會向工作妥協,才練就了那等手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