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3/5頁)

“我愛她,可是我也不敢讓其他人知道我愛她,別人一定會嘲笑我,說癩蛤蟆想吃天鵝肉。所以,一直來,我只能在心底默默愛著她,關注著她的一切。直到她和劉志勇分手後,我實在克制不了自己,偷偷向她表達了愛意,結果奇跡竟然發生了!我並不自戀,我自始至終都很清楚,她同意接受我的愛是分手後情緒低落的緣故,她或許是自暴自棄,或許是隨便找尋一種新的體驗,總之,她同意了。”

“不過,這也僅僅是口頭上的同意,她從來沒有和我牽過手,更沒有做其他親昵的動作,也沒告訴任何人我和她的關系,就像把我當成一個朋友,跟我傾訴她的事。但這對我已經足夠了,已經讓我品嘗了人生最快樂、最滿足的時光。盡管不到一個月她就告訴我,她太自私了,或許只是想找個能說心裏話不會傳出去的朋友,我們的所謂男女朋友關系,也告一段落。我並不太難受,那時的我早就想得很明白,我配不上她,她也不是真的接受我。但這一個月來的生活,是我最最美好的回憶,我永遠忘不了那段快樂的感覺。”

“大學畢業後,我雖然身在美國,卻無時無刻不在心裏掛念著她。得知她結婚後,我為她感到高興。得知她有了孩子後,我就像做那個孩子父親一般的開心。可誰知道她有朝一日會變得家破人亡。當我得知何建生死後,我就想回國看望她,安慰她,可是誰知道我還沒回國,就發生了這種事。你說,我能不恨嗎?那時我恨得渾身顫抖,後來昏倒了,去醫院檢查,才知患上了腦瘤,並且發現時已經是中後期,醫生說或許是和我多年的工作有關,我職業是化工研發,每天需要接觸各種化學物質,也多少會吸入一些有害成分,你看我的外貌就知道了,日積月累,終於癌細胞在腦中誕生了。但是發現得太晚,治療的價值不大,私人醫生建議我剩下的日子過些任何想過的生活。”

“你知道嗎,得知我的壽命只有半年到一年,那一個星期我幾乎都蜷縮在家裏,萬念俱灰。但一個星期後,我想通了,原本我最大的希望就是看著喜歡的人快樂地生活,現在喜歡的人已經沒了,我的壽命也進入了倒計時,不如就用我剩下的時間,為她做些她想做,卻沒做完的事吧。好在腦瘤的發生部位並不是大腦皮層,否則我的思維就會出問題,怎能想到這一系列的犯罪?腦瘤暫時影響的只是我的植物神經,我一直用藥物控制著,所以,我成功殺了那些人。”

聽完他的講述,王格東陷入了沉思,他終於理解陳進為什麽這麽做了。他平時工作繁忙,家庭關心得少,但他也打心底愛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他能體會陳進的心境。當你深愛一個人,愛到骨子裏時,你最大的願望就是永遠看著對方快樂的生活,即便她嫁給的是另外一個人。可當有人把你的願望頃刻間擊打粉碎時,你再也控制不住了。

更何況陳進得知自己僅有半年到一年的壽命,他已經沒有什麽好顧慮的了。

如果有人殺了我的老婆孩子,我是否也會像陳進一樣瘋狂報復?這個問題在王格東腦海裏一閃而過,他不敢想下去,這種事不可能發生的。

每個人都有可能變得瘋狂,就看他失去的是什麽。

當天陳進到縣人民醫院做了檢查,確診得了腦瘤。

縣局打電話到省腫瘤醫院調記錄,查到陳進回國第二天就到腫瘤醫院做了檢查,醫生建議他化療,否則最多只能活一年,他說回去考慮一下,購買了多瓶與他美國帶來相同的藥,之後就沒再去過醫院了。

結果表明,陳進確實得了絕症。

為避免他的突發情況,對他的審訊,也不能采用常規的那些手段。當然,他有絕症這個結果也很符合警方預期,這樣犯罪動機就好理解了。——當最愛的人死了,而自己又時日無多,於是極端的他選擇了瘋狂報復殺人。

但對於那個模棱兩可的同夥,王格東和朱國山都沒了主意,他到底有沒有同夥,無法確定。因為陳進口供中的解釋似乎都合情合理,警方從頭到尾懷疑的合夥犯罪,缺乏足夠的證據支撐,只能說是王格東當初一廂情願的推理。

跟蹤徐增的人馬,回頭報告徐增最近期間沒有任何的異常,監聽的電話也顯示他從未和陳進聯系過,他之前供述幾個月前和陳進的兩次電話聯系,完全符合事實,和陳進的網絡聊天記錄最近幾個月也是空白,包括之前的,確實如他自己所說,這些年聯系不多。

目前的情況看,徐增應該和案情無關,也沒有和陳進進行過聯系,但事實是否真的如此,王格東還是心裏存疑。

到了第二天,縣刑偵隊的後續偵查工作基本有了眉目,結合陳進自己的口供,可以還原全部犯罪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