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4/5頁)

陳進每一次殺人前,都經過了細致的計劃、踩點、準備工作。

對江小兵下手前,他遠距離跟蹤觀察多天,並且跟蹤時,並非一路跟隨,而是分路段跟蹤,例如今天跟蹤他一段路,明天在另一段路上蹲點繼續跟蹤他,所以跟蹤過程從未被人發現。同時,陳進在最後下手前,對江小兵所有可能經過的路段進行了詳細勘察,制定不同的屍體處理方案。

當夜,江小兵獨自進入安樂路,陳進抓住時機尾隨,並且發現此時路上並無其他車輛行人,於是他拿出醫用麻醉槍,經過江小兵身旁時,突然將裝有高純度尼古丁的針筒打入江小兵的脖子處,很快中毒身亡。陳進在動手前,點開了手機上的錄音開關,錄下江小兵死前的聲音,為後面的綁架殺人做準備。

隨後,陳進按照既定的該路段的屍體處理方案,利用安樂路的特殊地形,把江小兵扶上一旁居民樓,在一樓二樓中間的樓梯轉角處,把屍體通過窗戶扔到房子後面的荒廢綠地上。

做完這一切,陳進刻意在監控下豎中指,留下身影,留給警方的線索只有他的身高和體型,利用內增高的詭計,引導警方尋找身高170到174的人,卻怎麽都沒想到,實際案犯的身高僅為165。

離開安樂路後,陳進避開路面監控,快速回到自己車上,駕車來到綠地旁,帶走了江小兵的屍體。第二天一早,陳進開始那一段綁架的計劃。在通知水庫的前一天夜裏,他布置了箱子和沉屍湖底的工作。

第二次犯罪中,陳進用同樣的分段跟蹤法,連續跟蹤了姚素月和李啟明母子,掌握了兩人的日常出入規律。在李啟明回家的那天,先步行進入小區,準備在鐵門上掛上劇毒氰化氫的噴瓶,自己躲一步伺機操作遙控器。此時他的疾病發作,發現藥瓶空了,無奈只好先快速離開小區,回家吃藥後,為了抓住這星期的機會,他開電瓶車快速折回,此時李啟明尚未回家,他掛上噴瓶後,李啟明下車開門,陳進操作遙控器,氰化氫大量噴出,李啟明因吸入過量很快身亡。

而後,陳進查看四下無人,來到門旁,為不留下指紋,用衣服包住手指按下門鈴,引姚素月出門。姚素月來到院中,看到門外倒地的李啟明,沒時間多想就跑過去開門,陳進趁機再次按下遙控器上噴瓶另一個方向的按鈕,將姚素月毒殺。

第三次犯罪對陳進是極大的考驗。因為範長根一家住在帝景苑這安防嚴密的官員小區,並且範長根身為派出所長,本身警覺就比前兩次犯罪中的人好,並且他知道案情,可能會提高警惕,設置機關裝置的犯罪成功率不高。

陳進購買了望遠鏡,來到小區後的山上,連續幾天的觀察,確認了範長根家的準確住址,並且看到送奶工和送報工可以進入小區而不用登記,更意外看到範長根家訂了牛奶。

於是陳進偽裝成送奶工進入小區踩點,經過分析,認為更換牛奶箱,在牛奶中加入三氧化二砷的計劃可行,便依照計劃,在真正送奶工剛離開小區不久,他進入小區更換了範長根家的牛奶箱。當天範長根及妻子因喝下的牛奶中三氧化二砷含量過高,搶救無效死亡。

最後一次犯罪,也就是昨天,陳進一早出門看到了街上的警察,他懷疑自己身份暴露,經過告示欄時,看到了自己的通緝令。他火速回到家中,燒毀了帶有自己DNA的物件,並且快速拖了一遍地,盡可能減少屋內殘留的毛發等攜帶自己DNA的東西。他計劃之一是毀滅DNA後,在外潛逃殺害一名身材相仿的中年男子,隨後點燃毀屍,偽造成畏罪潛逃,懼怕抓捕,最後自服毒藥並自焚的假象,讓警方盡早結案,不再通緝自己。他的計劃之二是繼續完成他的犯罪計劃,殺死計劃中的最後一人,張宏波。

所以他在清理完房間的DNA後,帶上了殺害張宏波的犯罪工具,穿上增高鞋,戴上假發、眼鏡、胡子,經過化妝後出門。

來到街上後,他發現沒有人注意自己,甚至經過警察身旁,都未被發現。他逐漸放下心來,想著實行計劃中的最後一人。

他來到張宏波的公司,偽裝成法院人員進入等待。

張宏波來到會議室後,陳進關上門,突然掏出一把仿真槍,說自己就是警方要找的人,叫張宏波不要動。張宏波知道此人已經連續三次作案,並且看到他手中的仿真槍,以為是真槍,極其害怕,絲毫不敢動。陳進把他控制在沙發上,舉槍威脅繞到其身後,迅速掏出裝有高純度尼古丁的針筒,紮進張宏波的脖子。張宏波雖然奮力反抗,甚至把陳進推倒,把陳進的衣服都撕破了,但陳進拼了全力和張宏波搏鬥,沒過幾十秒,張宏波體內的尼古丁作用到大腦,很快不省人事,自始至終未能沖出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