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第3/6頁)

駱聞默不作聲。

嚴良繼續道:“隨後,你請求局裏聯系杭市的警方,協助查找這樣一個人。但由於線索太少,只知道對方是杭市城西一帶人,二十多歲,身高體形長相很普通,抽利群煙,是左撇子,盡管有他的指紋,但杭市的警方也根本無從查起。你先後多次懇求市局催促,但一來杭市不歸寧市管,查找這樣一個模糊的人難度太大。二來你家中門窗未發現被撬痕跡,所有地方都沒發現血跡,所以無法以命案立案。不以命案立案,自然警方也不會投入足夠人力去查了。於是,這個人怎麽都找不到了。”

駱聞抿著嘴唇,牙齒咬緊。

嚴良咳嗽一聲,突然提高了語調,正色道:“可是誰也沒有想到,你居然會犯下這麽大的罪,殺害這麽多的人。你犯罪的目的不是殺人,而是找人!當我想明白你這個目的時,坦白說,我整個人不寒而栗!”

嚴良激動道:“我在警界這幾十年,接觸過各種各樣的案子,看到過各種各樣的兇手,見識過各種各樣的犯罪動機。有的是意外,有的是為錢,有的是仇殺,有的是因情,有的是為了栽贓陷害。可是我做夢都沒想到,竟然有人連續殺人不為別的,只為要發動警察,幫他找出另一個人!”

“關於你妻女失蹤的真相,你一無所知,甚至對於那個出現在你家中的人的情況,你知道的也很有限。你僅有的線索是他二十多歲、身高中等、左撇子、抽利群煙,杭市城西一帶的農民,有他的指紋。你為了用你一己之力,把這個人找出來,於是到了杭市城西,連續犯下命案,每次犯罪中,都故意巧妙地留下這幾條線索,除此之外的犯罪過程,你處理得一幹二凈。你很清楚,在這幾條有限的證據面前,警方想破案,只有一條路可以走,那就是海量比對指紋,找出這個人。同時,你必須要犯下驚天大案,才能迫使警方足夠重視,投入足夠的警力去比對指紋,幫你找人。所以你要囂張地留下‘請來抓我’四個字,挑釁警方。你每殺一個人後,就等著警方去海量比對指紋。可惜,盡管警方每次都去周邊比對了,卻都沒找到人。你認為杭市城西一帶這個範圍太大了,每次的比對往往也是在案發地附近進行,所以你不斷在城西不同的區塊犯罪,目的就是利用警方不斷投入的警力,把整個城西的所有人比對個遍,幫你找出這個指紋的所有人來。”

“所以,更多的犯罪細節都可以解釋了。你很清楚,時隔多年,那個人的身高大致不會變,但他的體形也許變了,也許現在是個胖子了。你無法確定,你不知道對方的體重。所以你每次犯罪中,都處理了地上的腳印,避免讓警方通過腳印確認出兇手的身高體重,從而去比對指紋時,可能會錯過真正的那個人。但是經過四次後,警方依舊沒找出那個人。你感到很著急,希望提供警方更多的線索,更大範圍地去比對。於是你在殺害孫紅運時,原本他是在馬路邊的綠化帶旁被你襲擊,你殺死他後,卻把他拖過了綠化帶,帶到裏面的水泥地上。你這麽費力,只不過想借他的手,留下‘本地人’三個字,告訴警方,兇手是杭市本地人這一點。綠化帶裏的泥土很松軟,根本無法寫下足夠清晰辨認的字。馬路旁鋪的地磚很硬,如果留下字,需要很大的力氣,不符合一個臨死掙紮人的狀態。於是,你只有把他拖到了水泥地上,那裏才能最好地留下‘本地人’這三個字。而你要把他拖過綠化帶,必然要踩到綠化帶上,你不願留下腳印,所以穿了他的鞋子,並模仿死者被拖行的足跡特征,把人拖過去,使受力分析無法準確判斷你的身高體重。”

嚴良嘆息一聲,繼續道:“其實,在你自己的內心中,我還是看到了一點點的良知。因為,你內心是厭惡犯罪的,過去你的思想是,任何理由的犯罪都是可恥的。可是你為了自己找尋妻女失蹤的真相,為了找到那個出現在你家裏的陌生男人,你還是選擇了殺人,殺了很多人。從你自身角度出發,我相信,你也認為你是個自私的人。你為了尋找答案,去殺人,可是以你的本性,你無法對普通人下手。於是,你用曾經的賬號,登錄了公安內網,專挑居住地登記在杭市城西一帶的刑釋人員下手。我已經找人查過,你三年前雖然辭職了,但你賬號一直有登錄公安內網的情況。”

駱聞平靜地道:“我雖然辭職了,但偶爾感興趣了解一下公安內部動態,這應該不算什麽吧。如果不合規,停掉我的賬號就行了。”

嚴良皺著眉望著他:“你還不認罪嗎?”

駱聞笑了笑:“我覺得這個故事很新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