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3頁)

“他是那麽幹的嗎?把你賣給錢斯?”

“我不知道他幹了什麽。但我跟錢斯走了。還不錯,比跟著達菲強。他把我帶出那個房子,把我安置在一部電話機邊上,到現在,呃,有三年了。”

“你想讓我幫你脫身?”

“你能幫我嗎?”

“我不知道。也許你可以自己幹。你跟他什麽都沒說過?暗示過,或談論過,諸如此類?”

“我害怕。”

“怕什麽?”—棒槌學堂·E書小組—

“怕他殺了我,或給我毀容,或其他什麽的。或者,他會說服我放棄這個念頭。”

她身子前傾,把染著波特酒色指甲油的手指放在我手腕上。這個姿勢顯然是蓄意而為,但很有效。我吸入她的香水氣息,感受她的性感魅力。我沒欲火焚身,也沒想上她,但我無法對她的性力量無動於衷。

她說:“你能幫我嗎,馬修?”然後,馬上補充道,“你不介意我叫你馬修吧?”

我只好笑笑:“不,”我說,“我不介意。”

“我賺錢,但留不住。實際上,我掙的並不比在街上多。但我有點錢。”

“哦?”

“我有一千美元。”

我沒說什麽。她打開錢包,拿出一個普通的白信封,把一根手指頭伸到口蓋下,扯開信封,從裏面取出一疊鈔票,放在桌子上。

“你替我去見他,”她說。

我拿起錢,握在手裏。我得到一個機會去當金發娼妓和黑人皮條客之間的調解人。那可不是我曾渴望過的角色。我想把錢塞回去。但我從羅斯福醫院出來剛九或十天,我欠那兒的錢,月初我的房租該到期了,有多久沒給安尼塔和孩子們寄東西了我都懶得去記。我錢包裏有錢,銀行裏更多,但加起來卻沒多少,而金·達基嫩的錢同別人的一樣好,也更容易賺,至於她的掙錢方式跟我又有什麽關系?

我點著鈔票。它們都是用過的百元大鈔,一共十張。我留下五張放回桌上,把其余五張還給她。她瞪大了眼睛,我認為,她肯定戴了隱形眼鏡。沒人會長那種顏色的眼睛。

我說:“先收五百,那五百事後再收。如果我能讓你脫身的話。”

“成交,”她說,突然咧嘴一笑,“你本來可以把這一千元全收下的。”

“也許有動力我會幹得更好。你再來點咖啡嗎?”

“如果你要,我就要。我想,我更喜歡甜的東西。這兒有甜點嗎?”

“這兒的核桃派不錯。奶酪餅也挺好。”

“我喜歡核桃派,”她說,“我非常喜歡甜食,但從不會增加一盎司體重。很幸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