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2/5頁)

我有一個口信。喬·德金打過電話,留下警局的號碼。我打過去,對方說他出去了,但還會回來。我留下我的姓名和電話。

我上樓回房,氣喘籲籲,筋疲力盡。我躺下來,但無法休息,控制不住腦中連綿的思緒。我下樓去買了奶酪三明治、法式炸薯條和咖啡。喝了兩杯咖啡後,我從口袋掏出唐娜·坎皮恩的詩。詩中有什麽東西似乎在召喚著我,但我想不出是什麽。我又讀了一次。我不懂這詩的意思。從字面上看它該有一定含義。但我總覺得詩裏有個東西在向我眨眼示意,意圖引我注意,但我頭腦不濟,無法會意。

我走到聖保羅教堂。演講人在用一種超然的輕松口氣講一個恐怖故事。他的父母都死於酗酒,父親得了急性胰臟炎,母親醉酒時自殺。兩個兄弟和一個姐妹也相繼病死。另一個兄弟因腦水腫還在州立醫院接受治療。

“我戒酒幾個月之後,”他說,“聽說酒精會殺死腦細胞,我開始擔心自己可能腦傷嚴重,所以去找我的輔導員,告訴他我的憂慮。‘呃,’他說,‘也許你有腦傷,有這可能。不過我先問你,你能記住哪天在哪裏開會嗎?你能毫不費力找到會場嗎?’‘能,’我告訴他,‘這些我都能做到’。‘那就沒事,’他說,‘你目前所需要的腦細胞都有了。’”

我在休息時離開。

旅館前台又有一個德金留下的口信。我馬上打過去,他又不在。我留下姓名、電話,然後上樓。我又拿出唐娜的詩看,這時電話鈴響了。是德金。

他說:“嗨,馬修。我只是想說,希望昨晚沒給你留下惡劣印象。”

“你指什麽?”

“呃,總體而言,”他說,“偶爾我會受不了壓力,你懂我意思吧?我需要發泄,發發酒瘋,說說胡話。我不常這樣,但偶爾為之。”

“當然。”—棒槌學堂·E書小組—

“大部分時間我熱愛工作,但有時壓力太大,有些事情是你不想看到的,所以時不時地我得把所有這些垃圾從我體內清除出去。希望昨晚分手前我沒太失態。”

我向他保證他沒做錯什麽。我在想,昨晚的事他到底記得多少。他已經醉得足以失去記憶,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失憶的。也許他只是有點記憶模糊,不確定我對他的發作有何看法。我想起比利的女房東對他說的話。

“不必在意,”我說,“主教也會犯這樣的錯誤。”

“嘿,我得記住這句話。主教也會犯這樣的錯誤。或許真的犯過呢。”

“也許吧。”

“你的調查進展如何了?有眉目了嗎?”

“還很難說。”

“我懂你意思。如果有什麽我能幫忙的話——”

“實際上,還真有。”

“哦?”

“我去了銀河旅館,”我說,“和一名經理助理談過,他給我看了瓊斯先生的登記卡。”

“大名鼎鼎的瓊斯先生。”

“上面沒有簽名。名字是用印刷體寫的。”

“我猜也是。”

“我問他是否可以給我看看過去幾個月的卡片,看有沒有同樣用印刷體寫的簽名,然後同瓊斯的筆跡相對照。他說他無權決定。”

“你該給他塞點錢。”

“我試過。他根本沒懂我的用意。不過你能讓他拿出簽名卡的。他不幫我是因為我沒有官方授權,但如果警方出面的話,他肯定會照辦。”

他沉吟了一陣,然後問我這線索是否真的有意義。

“很可能。”我說。

“你認為兇手以前在那旅館住過?用別的名字登記?”

“有可能。”

“但沒用他的真名,否則他就會用手寫體簽名,不必耍這花招。所以我們又能得出什麽結果呢,假設我們很走運,真有那麽一張卡,又讓我們給找到了,那我們弄到的不過是這個狗娘養的用過的另一個化名,那我們就跟現在一樣不知道他是誰,毫無進展。”

“真要幫忙的話,還有一件事你可以做。”

“什麽事?”

“讓那一帶的其它旅館核查他們,呃,六個月或一年以來的登記記錄。”

“查什麽?印刷體登記嗎?得了,馬修,你知道這需要多少人力嗎?”

“不是查印刷體登記。要他們查名叫瓊斯的房客。我說的是像銀河旅館這樣的地方,昂貴的現代旅館。它們大多數應該跟銀河旅館一樣,將住宿資料存入電腦。五或十分鐘他們就能調出瓊斯的登記記錄,但必須有個戴警徽的讓他們去幹才行。”

“然後呢?”

“你就可以找出那些登記卡,找到名字起首字母是C或者C.O的瓊斯先生,然後就可以比較他的印刷體簽名,看是否能找到他。如果你能查出什麽線索,就再看看它能把你引向哪裏。有了線索後該怎麽辦就不用我來教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