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2/3頁)

“清潔女工昵?發現屍體的那個?”

“天老爺,不可能。我問過那個可憐的女人。她只看了一眼屍體就開始尖叫,如果她肺活量夠大的話,她會尖叫到現在。要她拿著拖把柄去碰達基嫩,她都嫌太近了。”

“是誰拿走戒指的?”

“假設她戴去那兒的話——”

“對。”

“應該是兇手拿的。”

“為什麽?”

“也許他酷愛珠寶,也許他偏愛綠色。”

“講下去。”

“也許戒指值錢。這家夥殺人不眨眼,不是什麽道德高尚的人。他可能覺得偷東西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她錢包裏的幾百塊他都沒動,喬。”

“也許他沒時間翻她的包。”

“他有時間洗個澡。看在老天的份上,他有足夠的時間翻她錢包。事實上,我們不知道他有沒有翻。我們只知道他沒拿錢。”

“那又怎麽樣?”

“但他拿了戒指。他有時間抓住她血淋淋的手,硬把戒指擼了下來。”

“也許擼下來不難,也許戒指不合手。”

“他為什麽要拿?”

“想送他妹妹。”

“有更好的理由嗎?”

“沒有。”他說,“沒他媽什麽了。我沒有更好的理由。你到底想說什麽?他擔心戒指泄漏他的身份?”

“為什麽不昵?”

“那他為什麽不拿走貂皮?我們他媽的知道那貂皮是她男友買的。也許他沒用他的名字,但他怎能確定沒說漏嘴,而且店員總能記得點什麽吧?他連毛巾都拿走了。看在老天的份上,就怕留下半根xx毛,現在你又說他拿走戒指。這戒指我看是左外野憑空飛來的吧?我過去兩個半禮拜裏一次也沒聽說過它,今晚憑什麽非聽下可?”

我什麽也沒說。他拿起煙盒,遞給我一枝。我搖搖頭。他自己拿了一枝點上,猛抽了一口,噴出一圈煙霧。然後伸手摩挲頭,撫平那原已服貼在他頭皮上的暗色頭發。

他說:“有可能上頭刻了字。對,大家都有這個習慣。在內側刻字。給心愛的金,弗雷迪贈,類似這樣的狗屁。你說呢?”

“我不知道。”

“有什麽理論嗎?”

我想起“男孩”丹尼講的話。如果那男友手下猛將如雲,而且交際廣泛,他為什麽沒帶她四處炫耀?警告我的人和這男友又是什麽關系?幫她付錢買貂皮的“會計師”到底是誰?為什麽在其他地方我找不到他的蛛絲馬跡?

兇手為什麽要取走戒指?

我手伸進口袋,碰到手槍,感覺到冰涼的金屬,我的手指滑到槍底下去找那塊引發這一切的綠色玻璃片。我把它拿出口袋仔細瞧。德金問我在看什麽。

“綠玻璃。”我說。

“跟戒指很像。”

我點點頭,他拿起玻璃片,湊向光線看、又放回我手掌心。

“我們不知道她有沒有戴到旅館。”他提醒我,“我們只是為了方便討論才這麽說的。”

“我知道。”

“也許她把它留在公寓。也許有人從那兒拿走。”

“誰?”

“她男友。假定他沒殺她,假定兇手是我早就說過的EDP——”

“你們真用那種詞兒?”

“你要用他們讓你用的詞,方便溝通。咱們假定是瘋子殺了她,她男友擔心被牽連,因此跑到公寓把戒指拿走,他有鑰匙。或許他送過她其他禮物,他都一並帶走了。如果貂皮外套在那兒的話,他也一定會拿走。你說是兇手硬把戒指從她手上擼下,為什麽我這說法就比你的差?”

因為不是瘋了幹的,我想。因為瘋子殺手不會派個穿粗呢格子夾克的人警告我,不會通過“男孩”丹尼傳口信給我。因為瘋子不會擔心筆跡或者指紋或者毛巾。

除非他是開膛手傑克那號人物,懂得事先周詳防範、策劃。但事實絕非如此,不可能,戒指一定有某種意義。我把玻璃放回口袋。戒指說明了什麽,它非得說明什麽不可。

德金的電話響起。他拿起話筒說:“喬·德金,”還有“嗯,對,對。”他聽著,偶爾咕嚕著應一聲,刻意朝我的方向看一下,在記事條上做個筆記。

我走到咖啡機旁,為我倆各倒一杯咖啡。我不記得他喝咖啡加不加東西。然後才想起那機器的咖啡有多可怕,便在兩杯裏都加了奶精和糖。

我回到桌前時,他還在講電話。他拿了咖啡,點頭致謝,喝一口,又點了一根香煙。我喝了些咖啡,一頭又栽進金的档案、希望能發現什麽填補空白的線索。

我想到和唐娜的談話,“閃爍”這個詞有什麽不對?難道戒指沒在金的手上閃爍?我還記得光線打在那上頭的模樣。或者我只是在編造記憶,好支持我的理論?我那說法稱得上理論嗎?我有的不過是枚失蹤的戒指,而且沒有鐵證說它確實存在。一首詩,一份自殺留言,還有我自己關於翡翠城有八百萬個故事的說法。是戒指讓我下意識又想到《綠野仙蹤》裏的翡翠城嗎?或者我只不過是在認同黃磚路上那群祈願者,希望自己有頭腦、有心臟、有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