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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邦朵對克莉絲汀的哥哥有所說明外,美國警方的報告也補充了一些信息。在她的妹妹進入美國五年之後,赫伯特·哥特貝德也去了美國。他在波士頓一位有名的牧師家做過短時間的男仆,顯然那位牧師一開始是被他的舉止和虔誠所欺騙。由於某種原因他離開了那個牧師家——到底是何原因並不確定,因為基督徒的仁慈抑或那位牧師不願將自己的判斷不力公之於眾,他不願控訴赫伯特。隨後,赫伯特消失在警方的視野中。據悉,赫伯特就是那個以“神的兄弟”的名義,充當先知在美國各地巡回的人。而且據報告,他不僅由此獲得了情感上的滿足,還大撈了一筆。他在肯塔基州因為褻瀆神明鋃鐺入獄,在得克薩斯州因欺詐入獄,在密蘇裏州因引發騷亂入獄,在阿肯色州他自行請求保護,在懷俄明州因教唆罪入獄。每一次被警方拘留,他都否認跟赫伯特·哥特貝德有任何關系。他沒有名字,他說,他就是“神的兄弟”。當警方指出他們不會因他和神扯上關系而不將他驅逐出境時,他接受了這個提示,主動消失不見了。最後一個關於赫伯特的消息是他在某個島上經營了一個宗教團體——他們認為應該是在斐濟——後來攜款潛逃到澳大利亞。

“真是個迷人的家夥。”格蘭特看完档案,擡頭說道。

“這就是我們要找的人,長官,毫無疑問。”威廉姆斯說。

“當然他具備了所有的汙點:貪得無厭、自高自大,還泯滅良知。我非常希望他就是我們要找的人。鏟除這只害蟲算是幫全人類做了件好事。但是他為什麽要這麽做呢?”

“希望得到錢吧。”

“幾乎不可能。他肯定知道克莉絲汀對他是什麽看法。”

“我認為他不是沒可能偽造遺囑,長官。”

“對,我也這麽認為。但是如果他偽造了遺囑,為什麽他還沒有露面?克莉絲汀死亡已經快兩周了,我們什麽頭緒也沒有。我們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英格蘭。”

“他肯定在英格蘭,長官。記得克雷的管家怎麽說的嗎?他總是知道她在哪裏。克雷在英格蘭待了超過三個月了,他肯定也在這裏。”

“是的,是的,沒錯。澳大利亞?讓我看看。”格蘭特再次查看了紐約那邊的報告。“大約是兩年前他在澳大利亞,在那裏很難找到他的蹤跡。但如果他在克雷之後來了英格蘭,找到他並不難。他喋喋不休的毛病是改不了的,所以這麽大聲吵嚷的家夥肯定會被輕易發現的。”

“克雷的遺物裏有沒有他的信?”

“沒有,愛德華勛爵找遍了所有的東西都沒有。告訴我,威廉姆斯,你覺得,在怎樣的刺激下,因為什麽樣的原因,錢普尼斯這樣的人會說謊呢?”

“為了保護他人。”威廉姆斯立即答道。

格蘭特睜大眼睛。“沒錯!”他過了許久說道,“我之前沒想到,但是實在想不出錢普尼斯要保護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