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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五

伊瓦·駱肯知道完了,他的身體裏沒有任何一根纖維放棄,但是已經完了。恐慌一波波襲來,沖刷全身又退去。他一直都知道自己死期將至,這是全憑理智得到的結論,但是他的確信卻像融冰,涓滴流過全身。那次他在越南美萊村踩到陷阱,一根發出臭屎味的竹尖樁穿過大腿,另一根從腳底一路穿到膝蓋,他站在那裏,分秒不曾想過自己會死。後來他躺在日本,發著燒打著顫,他們說他的腳得鋸掉的時候,他說他寧死也不截肢,其實他心裏知道死不是選項,他根本不可能死,他們拿了麻醉劑來,他還把針筒從護士手中打落。

真是白癡。後來他們讓他留住他的腳,能痛才能有命活,他在床頭墻上刻了這句話。他在岡部市的醫院待了快一年,才打贏血液感染這場仗。

他告訴自己這一生已經很長。長命畢竟還是挺了不起的一件事。再說他看過有人下場更慘的,所以何必抗拒?然而他的身體說不,用這輩子他一直說不的方式,對催促他越線的欲望說不﹔被解職退伍的時候對被他們擊垮說不﹔被羞辱、瘡疤被揭開的時候,也對自憐說不。不過最重要的是,他一直對閉上眼睛說不,因此他把一切看進眼裏,戰爭,痛苦,殘酷,勇氣,人性,他看過如此之多,所以可以心安理得地說自己活得夠本了。就算是現在他也沒閉上眼睛,他幾乎不眨眼。駱肯知道他要死了,如果他有眼淚,他會哭的。

麗姿·柯蘭利看看手表,八點半了,她和哈利已經坐在蜜麗卡拉OK店快一個鐘頭,連照片裏瑪丹娜渴求的表情都開始變成不耐。

“他人呢?”她說。

“駱肯會來的。”哈利說。他站在窗邊,已經把百葉窗拉起來,看著是隆路上蝸行的車頭燈劃過自己的倒影。

“你什麽時候跟他講話的?”

“就在跟你講完之後。他那時在家整理照片和照相設備。駱肯會來的。”

他用手背壓著眼睛。今天早上起床後,眼睛就一直刺刺紅紅的。

“我們起個頭吧。”他說。

“什麽意思?”

“我們得把案情全部順過一遍,”哈利說,“最後再重建一次。”

“好,可是為什麽?”

“麗姿,我們一開始就走錯了。”

他松開拉繩,百葉窗嘩地掉下來,聽起來好像有東西穿過茂密的樹葉落下。

駱肯坐在椅子上,一排刀子擺在面前桌上,每一把都能在幾秒內置人於死地。說來確實奇怪,殺人竟然這麽容易,甚至有時你會覺得不可思議,大多數人竟然能活到他們現在的歲數。只要一個圓弧線動作,削柳橙皮似的,喉嚨就斷了;鮮血湧出的速度之快,死亡旋即到來。至少由內行人來下手的話,就有這麽快。

在背上捅一刀就需要更高的精準度,你有可能連刺二、三十次都刺不到什麽,只是對人肉一陣無害的亂砍罷了。可是如果你懂得人體構造,懂得如何刺入心或肺,那就易如反掌。如果你從前面下手,最好瞄準低處,然後往上拉,這樣可以插進胸腔,切入重要器官。不過從後面下手比較輕松,瞄準脊椎側邊就行了。

開槍殺人有多容易?非常容易。他第一次殺死人用的是半自動槍,在韓國。他瞄準目標,扣下扳機,看見一個男人倒下,就這樣。沒有任何負疚的痛苦,沒有噩夢,沒有精神崩潰。或許是戰爭的關系,但他不相信戰爭能解釋一切。或許他缺乏同理心?有個心理學者跟他解釋過,他成為戀童癖,乃是心靈受損之故。幹脆說邪惡之故算了。

“好,現在你仔細聽,”哈利已經在麗姿對面坐下來,“案發當天七點,大使的車子到了歐夫·克利普拉家,但開車的人不是大使。”

“不是?”

“不是。警衛印象中沒看過穿黃西裝的人。”

“所以?”

“麗姿,你看過那套西裝,加油員相比之下都算樸素了。你覺得你忘得了那樣的西裝嗎?”

她搖頭,哈利繼續說。

“駕駛把車停在車庫,按了側門的電鈴。克利普拉開門的時候,大概迎面就對上了槍口吧。客人進屋,關上門,客氣地請克利普拉張開嘴巴。”

“客氣?”

“我要讓故事精彩一點,可以吧?”

麗姿噘起嘴,在嘴唇前面擺出一根手指。

“然後他把槍管伸進去,命令克利普拉含住,接著開槍,冷血、無情地開槍。子彈穿過克利普拉的後腦,射進墻壁。兇手把血跡擦掉,然後……呃,你也知道那樣會搞得多臟。”

麗姿點頭,揮手要他繼續。

“總之,這位神秘客把所有痕跡都去掉,最後從後車廂拿了那把螺絲起子,把子彈從墻壁撬出來。”

“你怎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