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第3/4頁)

“結果?”

“我回來的時候十二點過十五分。”

“看吧,兜不起來。”

“你記得我們跟蒂姆問話的時候她怎麽說車子的嗎?”

麗姿咬住上唇。

“她不記得有什麽車子,”哈利說,“因為車子不在那裏。十二點十五分他們在櫃台等警察來,沒發現大使的車子又溜進來。”

“天啊,我還以為我們面對的是行事謹慎的兇手。他回來的時候警察有可能已經在等著他。”

“他很謹慎,但是他不可能料到回來之前就有人發現發生兇案了。他們說好的,蒂姆要等到他打電話才能進去,不是嗎。可是王利等得不耐煩,差一點就壞了事。兇手放回鑰匙的時候,不可能懷疑出了問題。”

“所以純粹是好運?”

“這個人做事不靠運氣的。”

他一定是滿州人,駱肯暗忖,或許來自吉林省。韓戰期間他聽說紅軍有許多士兵從那裏募來,因為那裏的人身材非常高大。不論這種作法道理何在,總之這些士兵踩到泥淖的時候反而陷得更深,而且是更顯著的目標。房間裏另外有一個人站在他身後哼著歌,駱肯不敢打包票,但是聽起來像披頭士的《執子之手》(I Wanna Hold Your Hand)。那個中國人已經從桌子上挑了一把刀(七十公分的弧形軍刀能不能就簡單稱之為刀,倒是個問題)。他雙手握刀掂了掂,就像棒球選手挑球棒一樣,然後一語不發就把刀高舉過頭。駱肯咬緊牙關,就在這時候,巴比妥鹽鎮靜劑帶來的愉悅困倦感已經消退,血液在血管裏凍結,他再也控制不了自己。他開始尖叫,拉扯把手綁到桌子上的皮束帶,於是背後那個哼哼唱唱的聲音開始往他靠近,有只手抓住了他的頭發,猛地把他的頭往後拉,接著他的嘴就被塞了一顆網球。他的舌頭和上顎感覺得到毛茸茸的球面,球像吸墨紙一樣吸著唾液,他的尖叫聲變成微弱的呻吟。

前臂上的止血帶綁得很緊,他的手早就失去知覺,於是軍刀一聲悶響砍下來的時候,他什麽感覺都沒有,一瞬間還以為沒砍中。然後他看見自己的右手在刀刃的另一邊,原本緊握著的拳頭,現在正在慢慢張開。切口幹凈利落,他可以看見兩根截斷的白色手骨凸出來;是橈骨和尺骨,他在別人身上看過,自己身上還是第一次。因為綁了止血帶,血流得不多。人家說快速的截肢不會痛,才怪,那是難以承受的痛。他等著休克,等著麻痹不省人事,但是那條通道馬上就封閉了,一直在哼歌的那個人往他的上臂插了針筒,直接穿過襯衫,連尋找血管都省了。這就是嗎啡的好處,打在哪裏都有效。他知道他可以撐過去,可以撐很久;他們要多久,就有多久。

“如娜·墨內斯呢?”麗姿正在用火柴棒剔牙。

“他隨時都可以把她接走。”哈利說。

“然後把她帶到克利普拉的秘密小屋。之後呢?”

“從窗戶上的血跡和彈孔看起來,她是在屋裏被射殺,可能一到那裏就把她殺了。”

像這樣把她當作兇案被害者來提起,容易多了。

“我不懂,”麗姿說,“他為什麽要綁架她然後立刻殺了她?我以為從頭到尾的重點就是利用她威脅你停止調查。如果如娜·墨內斯死了,他就威脅不了你,你可能會要求在順從他的條件之前,看到她安全無虞的證據。”

“我要怎麽順從他的條件?”哈利問,“回挪威──然後如娜就會笑著回家?綁匪會因為我答應不去煩他,就算手上沒有其他施壓的籌碼也松一口氣?你當時是這樣看待情勢發展的嗎?你以為他會就這樣放她……”

哈利注意到麗姿的眼睛,才發現自己已經提高音量。他閉上嘴。

“我不是,沒有,我說的是兇手怎麽想。”麗姿說著,仍舊定睛看著他,雙眉之間那條憂慮的皺紋再次出現。

“抱歉,麗姿,”他的指尖抵住下顎,“我一定是累了。”

他站起來,又走到窗邊。玻璃內側的冷空氣和外側的濕熱空氣碰在一起,在玻璃上形成灰色的薄霧。

“他綁架她不是因為怕我查出更多不該查的東西,他沒理由這樣想,我根本只看得到我的鼻尖這麽遠。”

“那綁架的動機是什麽?為了證實我們的假設,證實謀殺大使和吉姆·拉孚的兇手是克利普拉?”

“那是第二個動機,”他對著玻璃說,“首要動機是他必須連她一起殺。我第一次……”

他們可以聽見隔壁房間傳來微弱的貝斯聲。

“什麽,哈利?”

“我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她就已經大禍臨頭了。”

麗姿深呼吸,“快九點了,哈利,或許你應該現在就告訴我兇手是誰,不必等到駱肯來吧?”

駱肯七點鐘的時候鎖了家門走到街上,要招出租車去蜜麗卡拉OK店。他立刻就發現那輛車了,是豐田卡羅拉,坐在方向盤後面那個男人好像把整輛車都填滿了。他看見後座有另一個人影,想過要不要走過去問清楚他們要幹嘛,但還是決定先測試測試——他自認知道他們的目的和幕後主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