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迪亞爵達市

弗雷德·鮑格斯坦宿醉了。他三十一歲,離了婚,在國家灣B鉆井平台當油井工人。工作很辛苦,上班時禁止喝酒,但薪資卻很高,房間裏有電視、美食,最棒的是,只要上三周的班,就能休四周的假。有些人回家陪妻子、發呆,有些人開出租車、蓋房子,免得閑到發瘋,還有些人會跟弗雷德一樣,飛到熱帶國家,把自己灌得不省人事。偶爾,他會寫張明信片給女兒卡茉爾,或叫“小丫頭”。他還是這樣叫她,雖然她都十歲了。還是十一歲?總之,她是他在歐洲唯一的親人,這樣就夠了。他上次跟父親說話時,父親抱怨母親又因為在利米超市偷餅幹而被捕。“我替她祈禱。”父親當時這麽說,還問弗雷德手邊有沒有挪威文的《聖經》。“爸爸,《聖經》就跟早餐一樣不能少。”弗雷德回答。這點倒是真的,因為弗雷德在迪亞爵達市時,向來不在午餐前吃東西,除非凱比尼雅酒也算食物。但這就是定義問題了,因為他在每杯調兌酒裏至少都加了四湯匙的糖。弗雷德·鮑格斯坦喝凱比尼雅酒,是因為這種酒其實很劣質。在歐洲,這種酒頂著名不副實的名聲,因為裏面兌的是朗姆酒或伏特加,而不是巴西甘蔗酒——一種從甘蔗中蒸餾出來、又純又苦的巴西高度酒——也因此使得喝凱比尼雅酒成為弗雷德稱為懺悔的行為。弗雷德的祖父和外祖父都是酒徒,有了這樣的遺傳基因,他認為要犯錯最好選個安全的法子,去喝差到絕對不會讓人上癮的酒。

今天十二點,他拖著步子來到穆罕默德的店,買了杯濃縮咖啡加白蘭地,又在蒸人的熱氣中,從兩排又低又矮、勉強還算白的房子之間,沿著那條坑坑窪窪的石子窄路慢慢晃回家。他跟羅傑合租的房子就是那些不怎麽白的房子之一,灰漿開始剝落,屋內灰色的水泥墻被來自大西洋的潮濕海風完全滲透,只要伸出舌頭就能嘗到墻壁的刺激氣味。不過,弗雷德自我解嘲地想,有誰會這麽做呢。這間房子算不錯了,有三間臥室,兩張床墊,一個冰箱和一個灶台,再加上房間裏的一張沙發,以及架在兩塊多孔磚上的一張桌面。因為墻上有個勉強算是方形的洞被他們當成了窗戶,這裏就順理成章地成了客廳。沒錯,他們是該經常打掃——廚房裏有大批黃色的火蟻出沒,這種火蟻咬人非常疼——但自從冰箱被搬到客廳,弗雷德就不常進廚房了。現在他躺在沙發上,計劃待會兒要做什麽,這時羅傑進來了。

“你剛才到哪裏去了?”弗雷德問。

“去港口的化學藥品店了。”羅傑邊說邊笑,笑容在他那寬闊帶疤的臉上漾開,“你他媽的絕對不相信他們可以直接賣你什麽。那種東西在挪威就算有醫師處方都拿不到。”他倒出塑料袋裏的東西,大聲念出標簽。

“三毫克的苯二氮,兩毫克的氟硝西泮。媽的,這根本就是迷奸藥!”

弗雷德沒有回答。

“不舒服嗎?”羅傑依然興高采烈,“你一點東西都沒吃?”

“沒。只在穆罕默德那裏喝了杯咖啡。對了,那裏有個神秘男子,在問穆罕默德有關列夫的事。”

羅傑的頭從那堆藥中猛地擡起:“問列夫的事?他長什麽樣?”

“高個子,金發,藍眼睛。聽起來像個挪威人。”

“靠!弗雷德,別嚇我好嗎?”羅傑又繼續看標簽。

“什麽意思?”

“我這麽說吧。如果他個子高、膚色深、身材瘦,那就是列夫該離開迪亞爵達市或整個西半球的時候了。他看起來像不像警察?”

“警察是什麽樣子?”

“就是……算了,你這個鉆油工。”

“他看起來像個酒鬼。我知道酒鬼什麽樣。”

“好。那也許是列夫的朋友。我們要不要幫他一把?”

弗雷德搖頭:“列夫說他住在這裏是完全……孤什麽的……反正是個表示秘密的字眼。穆罕默德假裝從來沒聽過列夫這個人,假如列夫想被找到,那人就能找到他。”

“我開玩笑的。說到這個,列夫人在哪裏?我好幾個星期沒他消息了。”

“上次我聽說他去了挪威。”弗雷德說著慢慢擡起頭來。

“也許他搶了銀行,然後被捕了。”羅傑說,想著想著就笑了。不是因為他想要列夫被捕,而是搶銀行的念頭總是讓他想笑。他自己就幹過三次,每次都讓他亢奮好一陣子。的確,前兩次他們被捕了,但第三次卻幹得分毫不差。每每說到那次的壯舉,他都會略過不提自己正好碰到監視鏡頭正在維修的幸運巧合。但無論如何,那些報酬讓他能在迪亞爵達市享受悠閑的生活,偶爾還可以抽抽鴉片。

這座美麗的小村莊坐落在賽古魯港南邊,直到最近,都住著該州在波哥大以南最大的一批通緝犯。從七十年代以來,迪亞爵達市就是那些在歐洲夏季期間,賭博、販賣自制首飾和人體彩繪的嬉皮士和旅遊者的集結地,這些人代表著迪亞爵達市的額外收入,而且多半不會打擾任何人。於是,兩個坐擁該地所有工商業的巴西家族,跟當地警方達成共識,結果就是警方對有人在海灘或咖啡館抽大麻,馬路或其他地方的酒吧數量日益增加等事,全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