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如果我還有任何理智,我就會拎起手提箱打道回府,把有關她的事情統統忘掉。等她對自己正在哪出好戲中的哪一幕裏扮演哪個角色打定主意時,很可能我要采取任何行動就已經太晚了,或許除了因為在郵局裏閑逛而遭到拘捕。

我等待著,抽了一支煙。戈布爾和他那輛臟兮兮的小破車應該會隨時出現,悄悄地溜進一處停車位裏。他不可能是在別的地方跟上我們的,而且,由於他知道了那麽多的事情,他跟蹤我們不會有其他目的,只有可能是想查出我們去過哪裏。

他沒有露面。我抽完那支煙,把它扔出車外,然後倒車開出去。正當我轉出車道朝城裏駛去的時候,我在街對面看見了他的車,靠左停在路邊石旁。我繼續前行,在那條林蔭大道前右轉,慢悠悠地開著,這樣他就不會因為車跟不上我而氣得發飆了。沿著這條街走一英裏左右,有一個名叫“美食家”的餐廳。它有低矮的天花板,一道用來將街道隔開的紅色磚墻,還有一間酒吧。入口在側面。我停好車後便走了進去。這裏還沒有生意。酒保正在和侍者領班聊天,而那個領班甚至連小禮服都沒穿。他身旁有一張高高的桌子,用來擺放預約名冊。名冊是打開的,裏面寫著一列人名,夜間晚些時候會用到。不過現在時間尚早。我可以找張桌子坐下。

餐廳被一道矮墻隔為兩半,廳裏用蠟燭照明,光線暗淡。三十個人在此就餐便會讓這裏顯得擁擠。領班把我隨意安置在一個角落裏,為我點亮蠟燭。我說我想要一杯雙份的吉布森雞尾酒[1]。一個侍者走上前來,準備端走桌上另一邊的餐具。我讓他先別動,有個朋友可能會過來與我聚餐。我審視著菜單,它幾乎就像這家餐廳一樣大。如果我感興趣的話,我本來可以就著手電筒翻翻它。這幾乎是我見過的最昏暗的餐廳了。就算你媽媽坐在鄰桌,你也有可能認不出她。

吉布森雞尾酒送到。我隱約能分辨出酒杯的形狀,杯子裏似乎還有什麽東西。我嘗了嘗,味道不算太壞。就在這時,戈布爾悄悄地滑進了我對面的座位上。在我目力所能及的視線中,他的外表幾乎和前天時一模一樣。我繼續凝神閱讀那份菜單。他們真該用布萊葉盲文打印它。

戈布爾伸手越過桌面,抓起我的那杯冰水,張口便喝。“你跟那小妞混得咋樣咧?”他漫不經心地問。

“沒有任何進展。為什麽問這個?”

“那你倆跑山上幹啥子去了?”

“我本來以為也許我們可以擁吻親熱一下。她心情不好。你關心這些幹嗎?我以為你要找的是一個叫米切爾的家夥。”

“真是非常搞笑。一個叫米切爾的家夥。從沒聽說過他,我相信你這麽說過。”

“在那以後我聽說過了。我還見過他。他當時喝醉了。爛醉如泥。他在一個地方差點被人扔出去。”

“非常搞笑,”戈布爾說,他語帶嘲諷,“那你又是怎麽知道他名字的?”

“因為有人就是這樣叫他的。那實在是太搞笑了,是不是啊?”

他冷笑一聲。“我告訴過你,別擋我的道兒。我現在知道你是誰了。我查過你的來歷。”

我點燃一支香煙,然後朝他臉上噴了一口。“滾你媽的蛋。”

“嘴硬,哼,”他嗤笑一聲,“比你壯實的家夥我以前都大卸八塊過。”

“報上兩個名兒來聽聽。”

他俯身越過桌面,但就在這時,那個侍者正好過來了。

“我要波旁威士忌加純凈水,”戈布爾告訴他,“要陳年的真貨。甭給我上那種酒吧裏的威士忌。你也甭想愚弄我。我喝得出來。水要用瓶裝水。這塊兒城裏的水難喝得要命。”

那個侍者只是盯著他。

“我再來一杯雙份的,”我說,一邊把我的酒杯推上前。

“今晚有啥好吃的?”戈布爾想知道,“我向來懶得去看這些廣告牌。”他用一根手指不屑一顧地彈著菜單。

“今天的特色菜是肉糕[2]。”侍者不悅地說。

“不就是肉丁大雜燴加上一根土豆肉卷麽,”戈布爾說,“那就來肉糕吧。”

侍者看了我一眼。我說肉糕我也挺喜歡。侍者走開了。戈布爾先朝身後飛快地瞥了一眼,又瞅了瞅兩邊,這才再次俯身越過桌面。

“你的好運氣到頭了,夥計,”他興高采烈地說,“你已經逃不掉了。”

“真是太糟糕了,”我說,“逃不掉什麽?”

“你的好運氣真的到頭了,夥計。非常糟糕啊。不知是時運不濟了還是咋的。抓鮑魚的漁夫——那些穿青蛙腳蹼、戴橡皮面罩的家夥中的一個——在一塊巖石下頭卡住了。”

“鮑魚漁夫卡在巖石下頭?”一股寒意沿著我的背脊升起。當那個侍者端著酒水過來時,我好不容易才克制住自己伸手抓起杯子的沖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