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第2/4頁)

“非常搞笑啊,夥計。”

“你要再敢說一遍,我就砸爛你那該死的眼鏡。”我低聲咆哮道。

他端起他的酒啜飲一口,細細品味,思索了一會兒,然後又點點頭。

“我來這兒是為了掙錢,”他沉吟道,“我可絕不想惹麻煩。要是惹出麻煩來,人就沒法掙錢了。人可以不弄臟自己的手就掙到錢。懂我的意思嗎?”

“對你來說,這倒很可能是一種新體驗,”我說,“兩方面都是。剛才你說的鮑魚漁夫是怎麽回事?”我努力想控制自己的聲音,卻覺得很費勁。

他往後一靠。我的眼睛現在適應了這片昏暗。我能看見他那張胖臉上露出一副被逗樂的表情。

“開個玩笑而已嘛,”他說,“我不認識什麽鮑魚漁夫。只不過昨天晚上我學會了如何念‘鮑魚’這個詞。我還是不清楚那是啥玩意兒。不過事情就是有點搞笑。我找不到米切爾了。”

“他就住在酒店裏。”我又喝了一點酒,不算太多。現在不是放縱的時候。

“我也知道他就住在酒店裏,夥計。我所不知道的是他現在人在哪兒。他麽(沒)在房間裏。酒店裏的人也麽(沒)見著他在附近。我本以為,你跟你那小妞或許會知道點兒什麽。”

“那個姑娘神經錯亂了,”我說,“別把她牽扯進來。在埃斯梅拉達,人們不會說‘麽見著’。這種堪薩斯市的方言對這裏的公共道德簡直是一種冒犯。”

“得了吧,老兄。我就算想要別人教我怎麽說英語,也不會去找一個叫花子樣的加州探子。”他扭頭大喊起來,“服務員!”

幾張掛著厭惡表情的臉朝他看去。侍者過了一會兒才出現,站在那裏,表情跟那幾個客人一樣難看。

“再來一杯。”戈布爾說,手指朝酒杯彈了兩下。

“您不必對我大喊大叫。”侍者說。他拿走了杯子。

“我想要人伺候的時候,”戈布爾沖著他的背影吠道,“你們就得伺候我。”

“但願你喜歡甲醇的味道。”我告訴戈布爾。

“我本來可以跟你好好相處的,”戈布爾滿不在乎地說,“要是你長點腦子的話。”

“而且要是你還能講點禮貌,個子再高上六英寸,有一張不一樣的臉蛋和另外一個名字,舉止也表現得不那麽狂妄自大的話。[3]”

“少廢話,回到米切爾身上。”他輕快地說,“還有你想在山上泡的那個漂亮妞兒。”

“米切爾是她在火車上遇見的。他對她的影響就像你對我的影響一樣。他讓她心裏升起一團熊熊欲火,拼命想朝相反的方向旅行。”

我在浪費時間。這家夥簡直是刀槍不入,臉皮厚得就和我的高曾祖父一樣。

“這麽說,”他冷笑道,“米切爾在她眼裏只是一個火車上遇到的家夥,在對他有所了解後,她就不喜歡他了。所以她就拋棄了米切爾又找上了你?你剛好就在周圍,真方便啊。”

侍者端來了食物。他瀟灑地一揮手臂,美食便擺在我們眼前:蔬菜,沙拉,包在餐巾裏的滾燙肉卷。

“要咖啡嗎?”

我說我想過會兒再喝。戈布爾說他要,並想知道他的酒在哪兒。侍者說,酒正在端來的路上——他的語調暗示出,這酒會送得很慢。戈布爾嘗了一口肉糕,面露驚訝之色。“見鬼,不賴嘛,”他說,“客人這麽少,我還以為這地方要倒閉呢。”

“看看你的手表,”我說,“這裏要到很晚才有人活動。像這種城鎮就是這個樣子。而且,現在也不是旅遊旺季。”

“很晚就對了,”他說,嘴裏還一邊咀嚼著,“非常非常晚。有時候要到深夜兩三點呢。人們那時候才出門拜訪親朋好友。你住在朗齊奧酒店裏吧,夥計?”

我看著他,一句話也沒說。

“我說得還不夠明白嗎,夥計?我一幹起活兒來就會幹到好晚。”

我什麽也沒說。

他抹抹嘴巴。“剛才我說到有人卡在巖石下頭,你好像有點不自在。莫非是我看錯了?”

我沒有搭理他。

“行啊,死不開口,”戈布爾冷笑道,“我本以為,我們也許能一起幹點小生意。你體格很壯,也挺能挨揍。可是你什麽都不懂。你缺少幹我這筆生意所要的東西。在我來的地方,你必須有點腦子才能混得下去。在這兒,你只需要把膚色曬黑,再忘記扣上衣領扣子就行了。”

“有話就給我直說。”我從齒縫裏擠出這幾個字。

他吃東西很快,盡管他同時也說了不少話。他把盤子從面前推開,喝了幾口咖啡,然後從馬甲裏掏出一根牙簽。

“這是一個富裕的城鎮,夥計,”他慢吞吞地說,“我研究過它。我下了工夫去了解它。我和許多人談論過它。他們告訴我,在我們這個美麗的綠色國度裏,[4]金錢並非萬能的地方只剩下幾處,這兒就是其中之一。在埃斯梅拉達,你必須是某個圈子裏的人,否則你就什麽也不是。如果你想進入某個圈子,被周圍的人問候,跟那些上流人士套近乎,你就必須先有一定的階級地位。在堪薩斯市,有個家夥從非法買賣裏撈了五百萬。他購置產業,分散投資,大興土木,建造了城裏最好的幾幢豪宅。但他不是海灘俱樂部的成員,因為沒有人請他加入。於是,他買下了它。他們知道他的身份,他們在舉辦籌款活動時會狠狠訛他一筆,他有下人伺候,他自己支付賬單,他是一個信譽可靠的好公民。他經常舉辦大型派對,客人卻都來自城外的窮鄉僻壤,要不然就是一些乞丐、廢物,一些常見的人渣,你永遠能看見他們圍著錢打轉。而城裏的那些上流人士呢?在他們眼裏,他不過是個黑鬼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