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神 八

接下來,就是第一百則了。

若吾等就此打住,各位便能保安泰,但今夜可不能如此。下面,就由不成材的老夫為各位作個總結。

現在已過醜時三刻,已是草木皆休眠、妖魔皆現身的時刻。述完這第一百則,是否真有異象將起?

若有任何異象,將由或許仍在座的法印國枝慧嶽法師施法驅除。不過,自老夫所在之處,並無法看見法師。難不成法師業已離座?

房內已是如此漆黑,想必各位亦無法瞧見老夫的神情。好的,或許各位宜先確認與自己緊臨而坐者是否依然在座。即便仍在座,也難知究竟是否仍為本人,不,甚至是否為人,想必也已難以確認。

如今,燈芯僅余一支,著實讓人惶恐不安。那麽,就由老夫為各位敘述一則風神的故事。此事發生於距今十三年前,不,或許是更早以前。老夫活到了這把歲數,實在是記不清了。總之,或許是更早以前的事。當時,有兩名年輕的男子,胸懷豪情壯志。唉,年少時,每人均曾胸懷大志,待活到老夫這把年紀,可就要消磨殆盡了。

這大志並非賺進千萬銀兩或嘗遍天下珍饈,而是顛覆天下,創立富強新世。是的,這志向本是立意良善,男兒胸懷如此夢想,絕無任何不可。但壯志也可能成為擾人煩惱之源。倘若人過於渺小、志過於豪壯,壓根無從實現。凡是人,僅能成就能力所及之事。心懷壯志有時也能讓人達成原本難及的目標,但不可及之事終究是不可及。

總而言之,此二人亟欲一酬壯志,為此浪跡天涯,滿腦子想的都是如何實現遠大夢想。

某日,兩人來到山科一帶,於山中見一石雕神像,乃風神之像。兩人向這石像許了個願, 祈求風神保佑,助己成就心中壯志。

唉。虔誠祈求一番後,兩人離開了京都。接下來……噢,至此為止,尚未有任何不妥。畢竟,兩人僅是祈求神佛佑己酬志,便離開了京都。

不過,各位認為到頭來,兩人都做了些什麽?

竟是殺人。

沒錯,就是以刺客為職。唉,雖說為了巨大改革,些許犧牲在所難免,這本意可謂合理。不過憑兩人的能耐,就只能幹這等差事。畢竟人僅能成就能力所及之事。而這兩人唯一能及的差事便是殺人。噢,不過要取人性命,可不是人人都下得了手。各位說是不是?

敢問在座的各位,可有誰曾殺過人?想必不曾有過吧?若有哪位曾幹過,可就嚇人了。

殺生乃天地難容之重罪,較任何罪都來得罪大惡極。而這重罪必將深植兇手心中,殺過人的記憶注定要侵蝕兇手的心靈。

即便如此,兩人畢竟是為一酬壯志而舉屠刀,大志能讓人忘卻心中痛楚。但不知不覺間, 兩人的心漸起變化。

唉。其中一人開始感覺空虛。盡管自己費盡渾身解數,狠下心揮刀斬人,卻仍無法成就一己壯志。心生如此想法,也是理所當然。但至於另一人,可就不是如此了。此人開始納悶,為成就壯志而殺,與恣意妄為的殺,哪有什麽差異?哪有可為天下國家而殺,卻不能為其他理由而殺的道理?或許無論如何,殺人總該有個大義名分。但若是如此,只要隨手找個理由湊合,不就得了?

唉。

某天,兩人於山腰襲擊一名飛腳。此舉乃是為了奪取飛腳所持之書狀,想必是往昔人稱密書一類的東西。其實兩人僅須撞倒飛腳奪取信函,便可完事交差。畢竟飛腳的性命與書狀的內容本就毫無關系。但當兩人費了一番工夫,終於追上飛腳時,其中一人竟舉刀一揮,從後肩斜砍下去,一刀便斃了這飛腳的命。另一人見狀大驚,此行僅須奪取書狀,何須取人性命?

他嚴斥同伴為何做無謂殺生,哪知對方竟如此回答:既是殺生,哪有有益、無謂之分? 既是人命一條,哪有飛腳、武士之分?又哪有武士可殺,飛腳卻不可殺之理?

聽聞這番辯解,另一人本欲辯駁,孰料竟找不出任何理由。一如這同伴所言,殺生本屬無益。不論是出於什麽理由,殺生絕無有益之理。

兩人就此決裂。一人徑自下山,從此放下屠刀。另一人則遁入山中,殺害了一名無辜女子。

唉。此女不過是個碰巧路過的山民之女,還帶著一名年方八歲的可愛女娃兒。兩人碰巧行經飛腳喪命之處,這下子可就在劫難逃。

沒錯,此女當然是嚇得魂飛魄散,更何況她還帶了個娃兒。兩人屏氣潛藏,但終究還是被兇手尋獲。事到如今,僅有遁逃山中一途。

穿越竹林,踩過藤蔓,此女抱著娃兒死命竄逃。山中本難行,尤其是連山路都沒有的深山,一介弱女子跑起來當然連連跌撞,不僅衣裳被劃得稀爛,手腳也傷得鮮血直流,盡管如此,此女仍拼命奔逃,畢竟背後有個提刀男子執拗追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