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處於盲點的確證(第3/4頁)

“北前病死後,貴署一直在調查豐崎俊也的下落,是不是覺得真兇不是北前而是其他人?”大川問。

“可以這麽說。”山路說。

在部內總是站在棟居相反立場上發言的山路,這時出來給棟居幫腔。

“假如第一案件的真兇的確另有其人,但豐崎就憑看到了案發過程,他後來又是怎樣認出真兇的呢?”

五日市署提出了另外一個問題。

“有兩種可能性。一種是豐崎認識罪犯,另一種則是豐崎過了數日又偶然碰到了罪犯。”蒞原代替棟居回答道。

“還有一個疑問。如果豐崎真的認識真兇,那他為什麽隱瞞呢?”

“說了的話,他從天花板偷看他人隱私的怪癖就會曝光了。”

“他可以匿名報案的。”

“也許,他對警察敬而遠之或害怕跟案子有所牽連吧。告訴警察又拿不到錢,敲詐真兇的話,反而能大撈一筆。”

這是中野署調查本部討論後的一致結論。

當天的聯席會議上,雙方相互交換了信息,決定今後要加強聯系,共同推進調查的發展。

3

壽壽很快就收到了豐崎俊也的屍體發現聯絡單。壽壽並不驚訝,她早有心理準備。哥哥都失蹤四個多月了,不可能還安然無恙地活著。

她立即與北前友美和七條孝文取得了聯系。七條接到壽壽的通知後就上京來了。

三人就豐崎屍體被發現一事商討了今後的計劃。聚在壽壽屋裏的三人各自發表了看法。

“這樣就可以肯定,友美的哥哥不是真兇。”壽壽先開了口。

“現在只能說你哥是與由香那個案子有關,所以才被殺人滅口的吧?”友美克制地說。

“一定是殺死由香的罪犯把壽壽的哥哥給殺了。你哥在那種地方被殺,不會是得罪了其他什麽人。”七條說。

七條跟友美各自在猜想著對方的心理。

“哥哥曾說過,他見過罪犯。對真兇來講,哥哥是個威脅,所以就幹掉了哥哥。”壽壽強調了七條的話。

“那壽壽你準備怎麽辦?把立野的事告訴警察嗎?”友美問壽壽。

“如果是你,你會怎麽辦?”壽壽反問友美道。

“立野是殺死由香和你哥哥的兇手,這一點不會錯。要不是這樣,他不會兩次開支票給我。告訴了警察,立野就會被逮捕,然後受到法律的懲處。”

“會判死刑嗎?”

“難講。但殺了兩個人該判得很重的。”

“殺死由香的兇手,我只能讓他死。”七條說。

“我也是。殺人兇手該以命抵命。友美的哥哥要不是背了黑鍋也不會死。友美哥哥的名譽、生命都因此而被剝奪了呢。”

三人互相看了看,試探著說出各自心中已醞釀了好久的想法。

“我,不會把立野交給警察。”友美深思熟慮後說。

“我也是。”

“我也是。”

壽壽跟七條表示贊同。

“警察也許已盯上立野了。如果我們想法一致,就該快點采取行動。”友美一副惡狠狠的表情。

“要有了立野殺害由香和壽壽哥哥的鐵證就好了。”七條說。

“立野開支票給友美不就是鐵證嗎?”壽壽奇怪地問。

“類似於鐵證,但我要的是能證明事實有無的直接證據。立野想拿支票封友美的口,這就說明了壽壽的哥哥肯定握有立野殺死由香的鐵證。如果沒那東西,不管壽壽哥哥說什麽,立野都會以無憑無據為由反駁回去。他也沒必要害怕友美把采訪的那篇稿子登出來。他殺了由香,而證據握在壽壽哥哥手裏,於是他就殺人滅口。他不想讓人查你哥哥的行蹤。因而就開支票給友美。但這僅是警察所說的間接證據,而不是證明事實有無的直接證據。你哥哥憑什麽恐嚇立野的呢?我要的是那個。”

“他會不會是拍了照片?”壽壽恍然大悟。

“如果有照片的話,該能在你哥屋裏找到。”

“不會放在銀行的保險櫃裏嗎?”

“要是放在保險櫃裏,該會有鑰匙留下來的。”

“在哥哥留下來的東西裏沒有這樣的鑰匙。”

“沒有錄了音的磁帶之類的東西嗎?”

“也沒有。”

“壽壽哥哥手裏這樣的證據,如果既不在留下來的東西裏,又不在銀行的保險櫃裏,那只能在壽壽你的房間裏。”友美說。

“我的房間裏?”壽壽表示不解。

“你哥既沒有固定的女朋友,又沒有關系特好的朋友,他除了你的房間,又能把重要東西擱哪兒呢?你哥生前常來你屋玩吧?”

“那倒是。但那東西要是在我屋,我該會發現的。”

“他一定藏在一個不引人注意的地方了。”

“大家也看到了,就這麽大的地方。就在這樣的一個家裏,還有哪兒是我不會注意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