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危險的遺屬(第2/4頁)

但兩人像是早對辦案人員的造訪有所準備,說法完全一致。

棟居和蒞原聚在一起談了談見了北前友美跟豐崎壽壽所獲得的結果。

“兩人都避而不談立野,她們盡量把話題從立野身上引開。換個角度來看,可以把它看做兩人其實關心立野的證據。”

“我也有這種感覺。兩人或兩人中的一個跟立野在接觸,並獲得了其隱瞞事實的有力證據。但如果她們真覺得立野可疑,為什麽對我們隱瞞呢?”

“我對這一點也很困惑。本該興高采烈地告訴警察的,為什麽對我們隱瞞呢?”

“那就逮捕立野吧?”

“為時尚早。我們手上的證據還不充分,就算拘捕了立野也不會有什麽收獲。面對面的交鋒沒準會被立野倒打一耙,那就弄巧成拙了。北前友美和豐崎壽壽雖然在撒謊,但仍能感覺到她們很自信。她們的自信就能證明立野跟由香的案子有關。友美跟壽壽在追尋著什麽,如果她們不拿出進一步的證據,是不會向立野出手的。對我們而言,立野只不過是花壇的一個客人。沒有任何證據能說明他跟七條由香有關。在花壇,也沒什麽可以證明立野和豐崎俊也有關的證據。”

“真可惜。兇犯已浮出水面了,但我們卻拿不出什麽實質性的證據。”

“先爭取暗中調查吧。”

“現在這個階段,就是暗中調查也得不到批準吧?”

所謂暗中調查,就是為了進一步挖掘證據而展開的秘密調查。由於會有侵犯他人隱私的可能,不是那麽容易得到允許的。

“我總覺得那友美和壽壽對我們隱瞞情況是有什麽企圖。兩人的至親都被殺了,如果罪犯是同一個人,希望她們不要在我們之前采取行動就好了。”棟居的表情很是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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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棟居與蒞原造訪的友美和壽壽明白,警察已經追過來了,兩人趕緊見了面。

“警察也盯上立野了。他們見了立野,就會知道我們撤了謊。”壽壽說。

“沒關系。立野絕對不會說跟我見過面的。說了的話,為了阻止我把稿子登出來而開支票給我這件事就曝光了。這是自掘墳墓的事。他叮囑過我千萬別把這事捅出去,所以就算他嘴裂了,他也決不會說見過我的。”友美自信地說。

“但警察也會全面調查立野的,時間緊迫啊!”

“那就趕緊聯系七條先生,把計劃付諸實施吧。”

“不過現在確鑿的證據還沒找到。”

“我們一起找。你哥一定把證據留在你屋了。”

“已經沒地方可找了。可以藏東西的地方我已全部看過了。”

“肯定有盲點。外國小說裏不是寫的嗎?東西不是藏起來了,而是放在可看到的地方……”

“可看到的地方我也查過了呀。說是藏東西的,不就是四席半跟三席的空間嗎?廁所、壁櫥、冰箱、地板下面、天花板上面,我到處都查了。”

“有人把紙團塞在面包箱裏,又有人把兇器藏在金魚缸裏。”

“面包箱我當然也看過了,我沒養金魚。”

“有沒有腌鹹菜的缸之類的東西?”

“沒有啊。”

“電視機、空調、立式鐘、玩偶、沙發、坐墊,你都看過了?”

“一開始就看了。”

“佛壇呢?”

“我沒佛壇。但現在該買了。”

壽壽失魂似的苦笑著說。

“我也是啊。對了,會不會藏在骨灰盒裏呢?”

“你說什麽呢,哥哥還活著的時候,他是不可能在自己的骨灰盒裏藏東西的吧?”

“哦,是啊。”

“哥哥是不是沒有那樣的證據啊?”

“不會的。有了確鑿的證據才敢敲詐兇手的。要是沒證據,你哥哥說那樣的話,會因爬天花板窺探他人隱私罪而被捕的。”

“哥哥會不會把東西藏在我屋子之外的什麽地方呢?”

“該沒有吧。你想想看,你哥要是有其他朋友,會死賴在妹妹屋裏並爬天花板偷看別人的隱私嗎?”

接到友美跟壽壽的通知後,七條孝文上京來了。

“警察要是真盯上了立野,我們就不能再猶豫了。立野落到警察手裏的話,我們就不能拿他下手了。”七條說。

“但還沒找到確鑿的證據。”壽壽說。

“一定藏在壽壽屋裏的什麽地方。”友美自信地說。

“我也這麽想。一旦我們找到證據就行動。”

“如果沒找到呢?”壽壽看了看七條跟友美,問道。

“就算沒確鑿的證據,也改變不了立野是兇手的事實。他要不是兇手,為什麽撕支票給我?可以說支票就是證據。”友美斷言。

“立野是罪犯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九十九,不會錯的。但只要還有百分之一的疑慮,我們就不能拿他下手。萬一復仇搞錯了對象,那就無法挽回了。”七條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