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危險的遺屬(第3/4頁)

三人已多次推敲,計劃只等著實施了。

“如果怎麽也找不到確鑿的證據的話,該怎麽辦呢?”壽壽問。

“那就把支票給警察,看警察怎麽辦。”

“我不願意。要是交給警察,立野也許就不會被判死刑。法律的救助對受害者一方總是不充分的。七條先生您的女兒、壽壽的哥哥都被他殺了,我哥哥拜他所賜含冤而死,這樣的罪犯如果還不被判死刑,那就太不公平了!死去的三人的靈魂不會安息的!對他,除了死刑再沒其他合適的制裁了。”友美申訴道。

“我也這麽想。”

“但法律禁止復仇。正因為我們要違法復仇,所以絕對不能搞錯復仇對象。萬一搞錯了,我們的罪足以判死刑。我們不是殺人狂。正因為我們要為死去的親人報仇,所以絕對不能搞錯復仇的對象。”七條循循善誘。

“如果在我們找到確證前立野就被警察抓住了,那該怎麽辦?”壽壽問。

“那時就沒辦法了。讓我們來祈禱法律會公正制裁兇手吧。”

“我不會讓那樣的事發生的。一定有確鑿的證據。”友美的眉宇間透著一股堅定。

5

豐崎俊也被殺並陳屍野外一案,調查自一開始就困難重重。雖已對豐崎生前的人際關系進行了調查,但並沒有發現可疑的對象。

豐崎在進入花壇前過的是自由職業者的生活,沒有穩定的人際關系。以前像是做牛郎的,但也跟那些女人斷絕了來往。

畢業後進的那家公司很快就倒閉了,這之後由於一直幹的是臨時性的工作,難以把握其交友關系。

調查本部中也有人懷疑是不是流動犯罪。但流動犯把屍體拖到奧多摩山中掩埋,卻是難以解釋的事。

結果,該案件與七條由香一案有牽連的可能性越來越大。

根據中野署調查本部棟居的報告,豐崎曾偷看了由香被殺一幕(未證實),這一情報是不容錯過的。

棟居在五日署調查本部諸位為豐崎的案子而大傷腦筋時,將有關立野恭一的資料提交給調查本部。

豐崎進花壇工作及消失的時間與立野在花壇出現及離去的時間大抵一致,豐崎壽壽跟北前友美進花壇兼職工作一事,更是引起了兩調查本部的興趣。但也有人認為,光憑這些就推斷立野跟這案子有關有些勉強。

“豐崎壽壽和北前友美像是抓住了立野恭一的什麽小辮子,這一點的跡象很明顯。兩人為了獲得與兇犯有關的資料而進入花壇與立野接觸的可能性很大。請允許我暗中調查立野。”棟居主張。

警方事實上還沒找到立野與案件有關的任何證據。但有跡象表明,受害者的近親們將會在警察之前采取行動。

對民事案件的相關人士先行盯上的人物進行暗中調查,關於這一點調查本部是很抵觸的。

但為了推動調查工作的進展,卻又沒理由拒絕棟居的建議。在現在這個階段是不能向立野出手的。說是民間的資料,更準確地說,是警察在一定跡象的基礎上獨立挖掘證據。民間的情報成了破案的關鍵,這樣的例子也不少。

“北前友美和豐崎壽壽有沒有跟立野接觸還沒確認吧?”山路問。

“雖沒確認,但見過友美後,我覺得這一點可以保證。”棟居回答。

“即使他們有過接觸,也不能說明他們的會面與案子有關。以這種連情報都談不上的暖昧會面為基礎開始暗中調查,不是很危險嗎?”

“問問立野怎麽樣?”有人提出了其他的意見。

“如果那樣可以的話,我們就不用煩心了。友美和壽壽一邊跟立野接觸,一邊還敢瞞著我們,一定是確信立野是不會說出去的。所以現在就跟立野做面對面的交鋒還為時尚早。”笠原在一旁插話道。

“可是七條由香與立野恭一之間沒有任何聯系……”那須插話道。

“七條由香是吧台小姐,她的客人中間沒準就有立野。”

“如果只是有一面之緣的客人,我們還是不能夠把他們聯系在一起。”

“豐崎有敲詐兇犯的嫌疑,立野就是罪犯。豐崎手上肯定握有讓罪犯難以逃脫的證據。光是親眼目睹了案發現場或案發過程,是不足以給兇犯相當大的震懾的。豐崎壽壽是不是就拿到了她哥哥的鐵證呢?她以此為武器來與立野接觸……”

“這只不過是你的想像。”山路說。

“確實是想像,但可能性很大。”

“等等。如果豐崎壽壽真的從哥哥那裏拿到了兇犯的罪證,那她何必繞個大圈進花壇尋找線索呢?幹脆直接找立野談判好了。”山路提出疑問。

“不是不確定兇手的特征麽?比如說照片。光看照片,除非是名人,特征是看不出的。”

“有那樣的證據,豐崎壽壽為什麽不把它交給警察?”那須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