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發話(第4/5頁)

“我為什麽一直沒想起來?這位先生還對我說:‘和男朋友一起去看吧!’給了我兩張青木先生在日本劇場做個人秀的招待券。”

“什麽?給你兩張個人秀的招待券?”下田刑警的聲音不由的提高了八度,冬本果然做出了特別的事情”。下田對這一方面沒有太大興趣,不太了解,日本劇場個人秀的招待券價值一定很高吧。他把這樣的招待券給了列車上的公用電話管理員,而且還是兩張。——未免太大方了吧。

並不是為了向服務員麥示謝意,而是加深她對自己的印象,當然是為了安排自己的不在場證明,需要如此安排自己的不在場證明。換句話說,表示冬本有可疑的情形。至少真正無辜的人,他們不會把不在場證明看得這麽嚴重。

由於酒井圭子的證詞,冬本的不在場證明完全成立。但同時也因為太過完整,反而引起讓人懷疑他有嫌疑的諷刺性後果。

在相同的時間裏,請求大阪府警察署調查十月十三日晚上冬本在大阪旅館住宿的事情也獲得證實。和冬本相識的旅館櫃台服務生做證,冬本當天晚上確實住在這間旅館,第二天,十四日下午二點鐘左右離開。

同時,博覽會籌備委員會的委員也證實,十三日下午冬本為了協調博覽會的企劃,一直商談到黃昏的時侯才離開。

三項確實的不在場證明

這一天晚上,在高輪警察署的會議室舉行調查會議。雖然是由該署的大屋署長擔任主席,但說明發現各種事實、討論與檢討,完全由廳本部的石原警部和擔任調查的各組刑警進行。

這天議程的焦點,是大川組負責的冬本信一的不在場證明。

“經大川刑警調查的結果,冬本的不在場證明是成立了。搭乘回音一六六號的冬本,絕對沒有辦法改搭被害人乘坐的閃光六十六號。當然還可能假裝搭乘回音一六六號,其實是坐飛機到名古屋,再搭乘閃光六十六號,以冬本在十七時二十分左右,在京都——米原間打電話,而且回音一六六號的服務員還做了記錄。再加上大阪和名古屋之間並沒有這趟班機。冬本又在新橫濱和東京之間打一次電話,讓自己的不在場證明更完整。可是因為太過完整,反而暴露幾點不自然的地方。現在就和大家一起檢討檢討。”在大屋署長訓示、石原警部做了以上的報告之後,環顧一下出席者,說道:“先請負責調查回音一六六號的下田刑警說明不自然的各點吧。”

下田被石原警部指名後,站起來說道:

“我最感懷疑的一點,就是冬本搭乘回音號這件事。當天新幹線的上行列車有很各空位,尤其是在事件發生的這段時間內,車裏有人被殺死,但快要到終點都沒有發現,可見幾乎是空車。像冬本這麽忙碌的人,應該搭乘閃光號列車。當然,也可能沒有趕上閃光六十六號,但十七時○五分有閃光六十八號開出。如果搭乘這一班車,就比冬本搭乘的回音一六六號早五十分到東京。明知道閃光六十八號列車很空,冬本卻搭乘回音號,很顯然其中有問題。”

全體都點點頭,下田繼續說明。他指出:

“第二點,冬本為什麽把兩張昂貴的招待券送給服務員?如果算是小費,未免太大方了。這樣做,是不是為了讓服務員成為他不在場證明的證人?為了加強印象故意這麽做?第三點,為什麽要打兩次電話?而且第二次是通過橫濱之後打的?即使要打電話,也應該早點,或到達終點東京車站以後,時間較寬裕時再打。第四點,為什麽打電話的對象偏偏選擇了一個和紀久傳播關系不好的制作人?如果是為了自己的不在場證明,按常情推斷,應該選擇自己的心腹,卻選擇了水火不容的對象,使人覺得是故意選擇可信度高的人為他做證。第五點,為什麽第一次打電話時要對山村說明時間呢?在他四周有手表的人應該很多,不必向預備吵架的人,也不必在電話裏詢問。第六點,冬本搭乘的回音一六六號是十六時五十五分開車,可是他在兩點鐘左右已經離開了旅館。從旅館到新大阪車站二十分鐘足夠,可是他卻提早兩個小時離開旅館。這段時間他到那裏消磨?大川刑警問冬本時,他只說去買東西,並不能確實證明這段時間身在何處?在這段“空白”的時間裏,他究竟做些什麽?”

“由以上的種種理由,我懷疑冬本的不在場證明是刻意安排的。”

“剛才下田刑警指出的六點可疑之處,關於其中的第三點,也就是打兩次電話給制作人的事,大川刑警,那位叫山村的東洋電視台的制作人怎麽說?”

石原警部的險由下田轉向大川,大家的視線也跟著轉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