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一封情書(第2/3頁)

生一兩個孩子就“打住”,送丈夫去公司上班後,收拾打扮停當,就自由自在地玩樂。有時邀上附近有閑階級的夫人小姐舉行晚會,有時去聽音樂會,有時濃妝艷抹地去出席學生家長座談會。參加同窗會時,少不得要誇耀一番丈夫如何能幹,孩子多麽聰明。作為上流社會夫人的高雅趣味,她們還要讀書,學習茶道和插花。

跟一個中學畢業換手紙的人結婚,實在是太荒謬了!

末松要娶的妻子應該是這樣的女人,她既具備“夫人”的美貌和品德,同時被人喚作“老板娘”也毫不介意。出席同窗會或在孩子的家庭情況登記表上敢於公開宣稱或寫上:“丈夫的職業是換手紙的,學歷是中學畢業”。

她應該是位能為店鋪的生意興隆和丈夫一起拼命幹活的女人,並且是位比任何鮮花都美麗的女人。可這樣的女人是沒有的!

偶爾也有對他表示好感的女人。但是男女之間在發展成為戀愛關系之前,女人首先愛慕的是裝潢男人門面的標簽和優越的條件,如果沒有精神上的向往,那麽愛情是不會發展起來的。

“雖然是一流公司的職員,還不是個雇員!我怎麽不濟,也是個一國一城之主呀!”

盡管末松如此自負,但對男人來說,社會標簽終究是起決定作用的。

明明周圍有許多大學畢業在一流公司工作的職員,卻偏偏要當個“中學畢業換手紙的老板娘”,這樣值得欽佩的女人是不存在的。

就是生意興隆時,交換手紙這種職業也是不討女人喜歡的,何況眼下生意清淡,娶老婆的事就更加沒有指望了。

“咳,我凈想這些無聊的事,該睡覺啦!”

他打了一個哈欠,丟掉手中的雜志。他的目光無意間投向剛剛丟掉的雜志,發現裏面夾著一個象信封樣的東西掉了出來,他的眼睛一亮。

該不是錢吧?

經常有這種情況:主婦們把省吃儉用攢下來的錢偷偷夾在書籍雜志裏,也許是忘了或是家裏人不知道,在賣廢紙時一起給賣掉。

末松的心臟撲通撲通地跳動,急忙把它撿了起來。

唉,原來是封信!

收信人是“日比野英”,寫信人署名“ゅきこ”①,字跡娟秀。顯然出自女人之手。

【① ゅきこ是日語假名,日本婦女名字的讀音。如寫成漢字,有可能是裕希子、雪子、由起子等。】

“是不是情書呀?”

因為不是錢,末松有點失望。但情書卻引起了他窺探別人秘密的興趣。他抽出信箋,只見粉紅色的信箋上寫著:

“現在再來說已經有點遲了。我過去太傻啦!我不想追究你的責任,只是為我自己沒有看透你的為人感到後悔。你已徹底背叛了我,我也不會再出現在你的面前。永別了!”

原來是一個被甩了的女人給男方的絕交信。呸,真無聊!他把信箋連同信封揉成一團準備扔掉,但他的手在空中停了下來。

“等一下,這名字我好象聽見過。”

末松展開揉皺的信封,瞅著收信人的名字。

信封上沒寫地址,沒貼郵票,也沒蓋郵戳。大概發信人投入對方信箱或直接面交本人的吧。

信夾在回收雜志裏,收信人一定住在他回收廢紙的區域裏,可很難由一本雜志找到回收地點。

在末松的記憶裏確實有這個名字。當然不是熟人,是因別的什麽事情知道的。這是由於最近發生的一個事件……

“事件?對!”事件這兩個字倏地喚醒了末松的記憶。

“這不就是最近在荻窪公寓遇害的那個人的名字嗎?報紙上已登載過有關這一事件的報導。荻窪是末松的“勢力範圍”,因此還留有記憶。

“根本沒有必要寫這封信,反正他已被人殺了。”

報紙上說被害人私生活極不檢點,男女關系很亂,警方認為是情殺。公布了要弄清被害人同女人關系的破案方針。

“這個弄得女人哭哭啼啼的壞蛋,該殺!”

末松想起收信人的情況,認為這是報應。

世上有的男人一個戀人都沒有,有的男人卻玩弄那麽多女人。就因為世上有這樣的男人,女人才不到自己身邊來。他活該!

這事本來跟末松毫無關系,可他卻感到自己的積憤得到了發泄。

突然,一件事襲上心頭,他呆住了。

警方說要弄清日比野同女人的關系,大概他們認為罪犯是個女人吧?要是那樣,寫這封信的人不就成了嫌疑犯嗎?她在信裏說被日比野拋棄了。看來她非常怨恨日比野,說不定殺了他也不解恨呢!

這信是交給警方,還是把它毀掉呢!末松猶豫不決。

這種壞男人,該殺!誰也不會向警方告發這個遭人遺棄的可憐女人。再說,就是末松不去報告,恐怕這個叫“ゅきこ”的女人早被警方列入懷疑對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