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先後出現的共犯(第3/5頁)

已經來到這裏,不可能就此打道回府。大矢將身體滑進門內,反手將房門關上,對著屋內說道:錢帶來了,你在不在?

窗戶上關著窗簾,屋內好像沒有人。大矢在墻壁上探摸著開關的位置。指尖碰到了開關。燈光亮了。

房門內側約有半坪大的水泥地面換鞋處,右側是浴室衛生間,房間的入口處有一道間壁門,間壁門關著,留有一道約10厘米寬的門縫。

“沒有人嗎?”大矢又喊了一聲。

他誠恐誠惶地從間壁門的門縫裏朝裏窺察。裏面是六疊和四疊半的日本式房間。那裏展現著一副可怕的場景。

跟前的六疊房間裏,放著一張代替食桌用的被爐台,新美眼睛翻白倒在被爐台的邊上。一眼就能看出他巳經死了。好像是喝了什麽毒藥,摻著血的唾沫從他的嘴角一直淌到地上。

桌子上放著剛喝的啤酒和空玻璃酒杯。看來死後剛過不久。他不可能在冤大頭背著五千萬元錢款馬上就要到來之前自殺的。可見,這次又被人搶先了。

大矢悟察到自己的處境比小川朝枝被害時更加危險。新美因持田安子被害事件和小川朝枝被害事件的嫌疑而被警方通緝。倘若被人撞見大矢出入新美被害的現場,大矢便有口難辯了。

而且,他還帶著五千萬元的支票。刑警無論怎樣愚笨,都會聯想到大矢肯定與兩起殺人事件有牽連。而且,警方會認定大矢是對新美下毒手殺人滅口。倘若不走運,警方極有可能會認定他是三起殺人事件的同一個兇手。不!警方認定他是兇手的可能性極高。

大矢平時總是在身上隨身攜帶著一件物品。在離開新美的房間之前,他將那件物品留在了新美的房間裏。那就是在小川朝枝被害現場撿到的打火機型香水盒。

這件物品倘若不是朝枝的,也是新美殺害朝枝時留下的。帶著新美的遺留物品,就會為他犯下的罪行蒙受冤屈。

大矢將香水盒放在新美的屍體邊上。這時,大矢聞到屋內飄蕩著一股淡淡的香味。這種香味與小川朝枝被害時在旅館房間裏的香味相同。大矢心想,這香味是從香水盒裏泄出來的。

大矢關燈後窺察著房門外的動靜。絲毫也沒有人的氣息。整幢住宅都靜悄悄的。

大矢以背水一戰的情緒走出屋外。在走廊和下樓梯時是最危險的時候。他沒有碰到任何人便走到了馬路上。但是,他還不敢松懈。

他終於走到汽車邊,松了一口氣。直到回自己的住宅裏,他才最終確認自己的安全。

竟然有兩次平安地逃離險境。由此可見,兇手並不想讓大矢鉆圈套。對方也許並不知道大矢與新美的關系而搶先的。盡管如此,那人競然有兩次搶在他的前面。這是誰呢?

“搶先了兩次!”

面對這一漫不經心地湧現的想法,大矢怔住了。直到剛才,他還認定殺害小川朝枝的是新美。正因為如此,所以他才在離開新美的房間時將香水盒扔在現場。倘若如此,剛才搶先殺害新美的那個人便與搶先殺害朝枝的人不是同一個人。但是,大矢在腦海裏卻怎麽也抹不去兩次被人搶先的念頭。那樣的想法看來是在意識深處無意中產生的。倘若殺害朝枝與殺害新美是同一個兇手作案,新美就不是殺害朝枝的兇手。

那麽,兇手會是誰?誰會對朝枝和新美有著同樣的殺人動機?

大矢怔怔地佇立著。

這是閃現在他腦海裏的想法,不可能得到任何證明。但是,這一想法卻令大矢浮想聯翩。

我將兇手作案的證據扔掉了——

大矢後悔莫及。但是,如今已經不可能再返回現場去取回證據。新美的屍體不久就會被人發現。也許已經被人發現了。警察快速趕來,也發現了香水盒。本來應該在朝枝被害現場發現的證據,現在在新美的被害現場發現了。不管在哪一個現場被人發現,是兇手作案的證據這一性質沒有變。

在前一個被害者的現場丟失的物品,在後一個被害者的現場被人發現,兇手準會大吃一驚吧。

3

2月10日夜裏,新美良明的屍體因一起意外的事故而被人發現了。高原莊一樓101室發生了一起小火災。這戶人家的主婦因作油炸食品時油鍋起火,又驚慌失措地打翻了油鍋,因此火苗撒在了屋內。

主婦大吃一驚,想靠自己的力量撲滅,不料火苗很快擴散開來。鄰居們感到異常便都跑來合力將火撲滅,才不至於釀成大禍,但一時間裏整幢住宅煙霧彌溲,因而引起了大家的慌亂。

整幢住宅的鄰居們全都出動了,惟獨201室,沒有一絲兒反應。201室正處在發生火災那間房間的頂上。

“難道出門了?”

“我在幾天前還聽到裏面傳出電視機廣播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