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惡犬噬主

“慌什麽!”

接到大越飛報的“他”意外地沉著。

“即使被人發現你我見面,又有什麽關系!他們沒有抓到任何證據。”

“可是……”

“只要詩子不被發現,就用不著擔心。眼下最危險的敵人是不必要的驚慌!”

“在溪谷摔死的那三個人,不會被警方找到破綻吧?”

“不會的,我們沒有留下任何證據!沉住氣,一定要沉住氣!”

“不過,萬一被人查出你、夫人與數久的關系……”

“知道這件事的,除了咱們兩個之外,只有我老婆和數久。你就放心吧,耐心等待局勢的發展。”

“詩子不會被發現吧?”

“那幫人沒有任何理由把我們同國本詩子聯系在一起。如果你不放心,也可以找機會把她挪個地方。不過,近幾天最好不要盲目行動。沒有正當理由,警察是無權搜查的。”

“我真擔心!”

“沒必要。砂木和胡桃澤的反跟蹤的確給我們造成威脅,但是絕不會因為我們跟蹤他們就把你我和詩子攪在一起。胡桃澤是通緝犯,誰都有權跟蹤他。作為一名善良的市民,我們在協助警察逮捕兇惡的罪犯。提起精神來,再努把力就可以擊敗數久。他是殺害多計彥的主謀,只要搞到證據,他就徹底完蛋!瞅準機會,我們再利用詩子詐他一家夥!”

“嗯。總之,砂木很可能摸到了咱們之間的關系,你也千萬小心!”

“我這邊,你就放心吧。不過,你一個人絕對不要單獨行動,等和我商量後再說,恐怕警察也盯上了我們。盲目行動將導致我們的毀滅,就這樣吧。”對方叮囑說。

局勢對胡桃澤非常不利。首先,殺害國本多計彥的嫌疑已近乎駁不倒的罪證;同時對丹澤克己懷有刻骨仇恨,具備殺人動機;就是中津溪谷一案,胡桃澤也被牽連進去,而且愈陷愈深。

面對警察的審問,胡桃澤一口咬定自己沒有犯殺人罪。他不否認曾經起過歹意,但導致死亡的腦後砸傷確實與自己無關,並再三申辯自己作案後,是其他人使用鈍器砸死了國本多計彥。

然而,至於誰是真正的兇手,胡桃澤提供不出任何證據,只是一味地要求搜查大越家,竭力主張:

——國本詩子一定在大越家。大越才是搶走詩子,進而殺死丹澤、天野容子等三名男女的真正兇手!

但是關於大越的殺人動機,胡桃澤講不出,僅以大越腳上的鞋和搶走詩子的犯人的鞋是同一型號作為唯一的根據指控大越,未免顯得證據過於單薄了。

而且經大越許可,警方大體搜查了他的住宅,除傭人外沒有發現其他任何人。在這種情況下,大越是受害者。當他抓住胡桃澤後,非法監禁入侵者的確可疑,但他聲稱盜賊入室一時亂了方寸,事情也只好不了了之。

砂木的處境也極為艱難。他明明知道胡桃澤是被通緝的殺人犯,卻仍然提供避難場所,幫其逃走。砂木的行為顯然已構成包庇罪。如今警方之所以沒有逮捕他,靠的不過是同草場的友誼,但友誼所起的作用畢竟是有限的,警方隨時都可以逮捕他。

砂木無奈,不得不甩出最後一張王牌。他神秘地告訴草場,國本賓館684號室的接頭人就是殺害丹澤和在中津溪谷掀翻汽車摔死三名男女的重大嫌疑犯。

“噢?”

草場聽罷,伸手使勁兒搔住頭發。這是他表示不滿的習慣。

“怎麽,你不同意我的看法嗎?”

“對,眼下的事實無法讓我同意。”

“為什麽?”

“你拿我當小孩兒糊弄嘛!別忘了,你對684號室的所謂接頭人的看法只不過是猜測。單憑猜測就把人定為殺死四人的嫌疑犯,你不覺得太可笑了嗎?”

“可是,大越同684號室的人秘密接觸的事實,你總不能否認吧?”

“大越去見誰,那是他的自由!”

“不,大越是搶走詩子的犯人!”

“僅因為同犯人穿一樣的鞋就斷定是他幹的,你也太武斷了吧!”

“不,你聽我說……”

“同一型號的鞋有的是!你的論調和殺人犯胡桃澤如出一轍。既然你控告國本賓館684號室的接頭人是兇手,那麽,你能提供可靠的證據嗎?”

“這……”

“如果有,請你馬上拿出來。倘若平白無故地誣陷他人,你的處境會更加不妙。據我們調查,國本開發公司內部肯定還有胡桃澤的同案犯。到那時,我就愛莫能助了。”

草場的話顯然不是單純的恫嚇。砂木甩出去的王牌不但沒起作用,反而產生了相反的結果。

“你終於當上經理了吧?”

國本數久把聽筒放到耳朵上,急忙辨別打電話的人。

“又是你?”

數久低吼道。昨天的董事會,他被正式選舉為總經理,選舉結果還沒有對外公布,預定今天下午首先在公司內部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