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第2/13頁)

“是的,沒錯。我就叫他牙醫,來刺激菲利普。”弗萊特抓了抓他的下巴,他皮夾克手肘的地方響了響,“不管怎麽樣,沒有什麽證據。接著當第二個謀殺出現,好吧,我們就知道我們要尋找的兇手比湯米可高明多了。”

“你絕對肯定嗎?”

“約翰,今天早晨我穿的襪子是什麽顏色的我不能絕對肯定,有時候我甚至都不確定是不是穿了襪子。可是,我絕對肯定湯米·瓦特克斯幹不出這樣的事兒,他是因為看阿森納隊比賽時吃的官司,可不是因為肢解死去的女人。”

雷布思的眼睛沒離開弗萊特的襪子。“你襪子是藍色的。”他說。弗萊特低頭看見他的襪子還真是藍色的,於是咧開嘴樂了。

“它們甚至都不是一個色的。”雷布思添了一句。

“老天,還真是。”

“不過我還是想和瓦特克斯先生聊一聊,”雷布思繼續說道,“不著急,如果你不反對的話。”

弗萊特聳聳肩,“你說啥都行,大偵探福爾摩斯。現在咱們能不能離開這個鬼地方,還是說你想看看別的什麽?”

“沒了,”雷布思說,“咱倆走吧。”他們倆開始走出這個死胡同,弗萊特的車就停在胡同口。

“這個地區叫什麽來著?”

“肖爾迪奇區。記不記得你哼唱的那首搖籃曲?‘當我富有,肖爾迪奇的鐘兒響起。’”

是的,雷布思隱約有點印象。他想起了自己的母親,把他放在自己的膝蓋上,也或者是他的父親,彎著膝蓋為他哼唱這首歌。那個場景好像再也沒有發生過,可是他對那時的記憶卻一直沒有忘記。現在他們已經走到死胡同口了,一條更大的路在面前展開,白天擁擠的車流人流在路上穿梭。那些建築臟得發黑,窗戶上面也厚厚地黏了一層臟東西。各種各樣的辦公室和倉庫,沒有商店,只有一家售賣專業廚具的小店。從這兒看過去,沒有哪個房子或者公寓在樓上插旗子。在這樣的地方,沒有人能在死寂的夜裏聽見一聲悶悶的喊叫。透過臟兮兮的窗戶,沒人能看見兇手偷偷溜走,身上還沾染著罪惡的血跡。

雷布思回頭盯著死胡同看,接著看了看第一棟建築物的拐角,那兒掛著一個小牌子,上面隱約可見這條街道的名字:狼街E1。

這就是為什麽警察管殺手叫作狼人,和他野蠻的攻擊方式沒有什麽關系,和那些留在現場的牙齒印也沒有什麽關系。但是就像弗萊特曾經說過的那樣,僅僅是因為據警方所知,這兒是狼人這個名字的來源,狼人第一次在這個地方將自己呈現給大眾。他就是那個狼人,他可能無所不在,但是這一點並沒有那麽重要。更加重要的是,任何人都可能是狼人。這個城市有一千萬張臉,一千萬個藏身之所,狼人可能是他們中的任意一個。

“接下來做什麽?”他問,打開了乘客座席一側的車門。

“基爾默[1]路。”弗萊特說,他和雷布思交換了一個眼色,這個名字真是太有諷刺意味了。

“那就基爾默吧。”雷布思說著鉆進了車裏。

那一天開始得早。雷布思睡了三個小時就醒了,之後再也睡不著。於是幹脆擰開收音機,在屋子裏一邊穿衣服一邊收聽早間新聞節目。雷布思不知道這一天會發生什麽,他的著裝比較隨意:醬色燈芯絨長褲,輕便夾克,T恤衫。今天沒穿呢子套裝,沒打領帶。他想洗個澡,可是酒店這一層的洗浴已經上鎖了,沒有辦法洗,除非他去讓前台解鎖。樓梯旁邊放著一個自動擦鞋機,下樓吃早飯以前,他用擦鞋機擦了擦他那一雙已經穿得很舊的黑色皮鞋。

餐廳很熱鬧,大多數客人看上去都是商人或者乘客。空桌子上已經擺放好了當天的報紙,一個疲憊的女招待擺好了一張單人桌子,走過去前雷布思拿起了一份《衛報》。

早餐基本上都是自助的,巨大的桌子上擺放著各種谷物麥片、果汁和水果。沒等他問,桌子上就多出了一只咖啡壺,還有一個土司架,架子上面有幾片斜切開、烤得微焦的土司片,土司已經涼了。與其說是烤的,還不如說是在燈泡前面晃悠了一下就端上來了,雷布思心裏想著,在一片小得可憐的三角土司片上塗抹著黃油。

全套的英式早餐包括一片培根、一個溫熱的西紅柿(放在烤盤上)、三個小小的蘑菇、一份煎雞蛋,還有一些奇怪的蘸醬,雷布思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咖啡還不夠濃,可是他還是把一壺咖啡都喝了,然後要求續杯。吃飯的整個過程他都在不停地翻著報紙,可是在看第二遍的時候他才發現了對前一晚上兇殺案的報道:在第四頁中縫靠近底下的一小段文章。

中縫。他看了看四周,一對看上去很尷尬的夫妻正試著讓兩個又吵又鬧的孩子安靜下來。可別,雷布思心裏想,可別讓他們安靜下來,還是讓他們有點生氣吧。誰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麽事兒呢?他們也許會被殺死,那對父母也許會被殺死。他自己的女兒就生活在倫敦的某個地方,和他的前妻生活在某個公寓裏。他應該和她們聯系聯系的,他會和她們取得聯系的。坐在角落桌子前面的那個商人嘩啦啦地翻著手中的小報,雷布思的注意力被報紙上的封面吸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