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未完的終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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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木英介失蹤已超過兩星期了。

這段期間內,調查始終持續著,小諸警局更請求縣警局支援,努力搜索屍體。淺間高原已是滿山秋色了,高原之秋很短,每經過一場雨,山色和楓葉又加深一層色澤,等到某日清晨,一陣強風刮起,枝葉立刻掉落滿地。冬天的腳步就已降臨了!

到了十一月中旬,瑞雪紛飛,冰凍的大地覆上白色,就不得不停止搜索。

每天,負責搜索的員警都像等不及日落般,頹然往前走著,只有幾只警犬,毫不疲倦地跳著、吠著。

最大的希望是出現目搫者。但,九月十五日傍晚,站前廣場有四十多位來自靜岡縣的農會之觀光客。雖然有人目擊一位男人拍照,但,究竟是水戶大助呢?或是其他觀光客呢?他們也不敢肯定。至於類似湯川香代的女性,更無人目擊了!

終於有人表示意見了:“我們是不是在白費時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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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六日星期五,下午,野本刑事推開千草檢察官辦公室之門。

“嗨,很久不見了。”刑事連聲和檢察官、書記官兩人打招呼。

檢察官笑了。“很久不見,這種招呼有點奇怪。”

“奇怪嗎?”刑事毫不以為意,淡淡回答。

“發現什麽新事實嗎?”

“這正是我想要問你的,我不知該查什麽。”

“可是,這件事實在令人無法相信。”檢察官自語。

“無法相信什麽?”

“香代的不在現場證明。誘水戶大助至‘荷馬’,在咖啡內下毒之人一定是她。那濃妝艷抹的女人就是湯川香代,這點,我絕對有自信!”

“可是,安爪秋、田村文子兩位女性卻和在輕井澤的香代講電話!”

“但是,她們只聽到香代的聲音。”

“安川秋確定自己是一個字一個字的撥號,田村文子還說香代的母親催安川撥快些,這已證明是打電話至輕井澤沒錯,而且,那電話號碼也真的是平泉山莊的電話號碼,這又怎麽說?”

“但,九月十八日,電話鈴響時,湯川香代並不在輕井澤,而是在東京某處,並且,距‘荷馬’咖啡屋很近。”

“不可能。你是說安川和田村兩人作偽證?”

“不,我沒這樣認為……”

“反正,安川秋是打電話至輕井澤,而湯川香代接電話,所以,她是在輕井澤。再怎麽說,輕井澤距東京一百三十公裏,香代若在東京,再怎麽伸手也接不到電話。”

“香代家的電話是什麽樣子的?”

“最普通的。根據向電信局查證的結果,她家只有一具電話機,因此,才選用能攜帶移動的插入式電話。”

“……”

“香代的母親並未摸電話機,亦即,在電話上不可能動手腳。何況,田村文子還利用該電話打去同學家,所以,結論就是:湯川香代有足夠的不在現場證明……”

“那麽,到目前為止的調查方針是錯了?”

“不,也許香代擬訂計劃,由另一人實行!”

“有共犯嗎?”

“是的。”

“不可能,從整個案情來看,我不同意兇手有共犯。如果香代殺死真木英介後,回到東京又決心除掉水戶大助,則其共犯必須認識水戶,同時也對‘荷馬’咖啡屋的內部情形有某種了解才行。何況,這是殺人的罪行,除非自己血親,第三者怎會輕易答應?”

檢察官說明自己會如此肯定的理由如下:

1、水戶大助在小諸車站前目擊了香代和真木英介見面,這完全是偶然,對香代來說,是未曾預料到的事態。所以,她行兇的動機出於此一“偶然”,亦即,自始她就沒考慮過任何共犯!

2、殺害真木英介後,香代回到東京,在她下決心毒殺水戶之前,這中間只有短短的三天時間。在此被限定的時間內,找到共犯,請對方下手殺人,自己則至輕井澤以獲得不在現場證明,這未免太危險而愚蠢了。

3、她的共犯必須要認識水戶大助,同時對於“荷馬”的內部情形也有某種程度的預備知識。具備此兩項條件,又能答應實行殺人行為之人物,並非輕易可找到。

4、水戶大助在臨死之前留下了“白色的烏鴉”之字眼,這是兇手打電話至“荷馬”時,在電話裏告訴水戶的。雖然有可能是要說“白色的酒杯”而一時發音錯誤,但是,至少和那紙片上的“我也是那盲目之鴉”脫不了關聯。這不就是暗示在“荷馬”之內的那女人不單只是共犯,而是香代本身的心理證據?

“……”

“另外,香代更必須告訴對方自己殺死真木英介的事實,如果被對方拒絕,後果會如何呢?對方不可能一定會答應吧!她是很聰明的女人,不會下這麽危險的賭注。”

“那麽,你還是認為香代單獨行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