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4/14頁)

回到房門前,把門上鎖。

白色破旅行車還在。有狗在吠叫。

一輛腳踏車超前旅行車駛來,是郵差。

「貝蒂!」高志叫著。

貝蒂停止吠叫,從籬牆伸出頭來。高志讓牠舔自己的手。一直舔個不停,似乎永遠不會停止。

無論誰見到都會以為他喜歡狗,但,高志其實不可能喜歡狗,是狗自己膩著他,而,他只是陪著對方玩。

「貝蒂!」他再叫一聲。

跟狗說話簡直就是愚蠢,狗不可能是人!

站起身,上車。

白色旅行車追上來。

轉了兩個彎,出到大馬路上。公寓前的道路是單行道,只能在進入時使用。

左轉。白色旅行車仍跟著,已經相當明顯了。能猜到的人物只有隅谷,反正,不是其同夥,就是花錢找來的人。高志心想,今天本來就很無聊,來一場模擬賽車也許心情會好些也不一定,同時更可知道BMW3系列的車和賓士車性能的差異。

昨天,開賓士在灣岸道路繞一圈,但,美惠子坐在身旁,不可能全速飛馳。她若只是說話還沒關係,更時而抓住握著方向盤的手,想告訴高志看她所見到之物。

加快車速。

首先,窺看對方動向。並未拉近距離,只是緩緩加速,緊緊跟住。

中間只隔一輛車。方向盤逐漸重了,是平緩的彎道。高志踩下油門。旅行車也勉強跟著加速。前面的車被甩向後方——應該快接近一百八十公裏的時速了。

旅行車開始慢慢跟不上了,是內心害怕。高志一向認為,像這樣高速飆車,膽量比技術更為重要,只要膽量夠,車子就會乖乖聽你控制。

剛買喜美時,就經常這樣飆車。當時,騎機車伴行的西村常說「你想自己獨飆」。一旦有人挑戰,通常都會應戰,甚至還贏過多次。但,也只是這樣而已,只是自己比對方跑得更快,甚至連對方長得什麼樣子都沒看清。

不過,遇上眞正有膽量的傢夥、又是開好車時,憑喜美總是贏不了。若是惠眞的BMW,倒是從未輸過。

如果有這輛賓士,就不會贏得很勉強了,不管是何種競爭,總會留有餘力。像現在,都已超過一百八十公裏了,感覺上卻還離最高時速很遠。

在後面的五、六輛車後,再也見不到旅行車了。還覺得不太過癮,向左靠,減慢車速,由一百五十降至八十,有些像是緊急煞車。

自右側超掠過的車子中包括白色旅行車。賓士追過它之後,似才發覺。這時高志已成追趕者,讓兩車維持極窄的車距——十公尺。之後,緊貼對方的車屁股。

白色旅行車大概慌了,車速提高至一百三十、四十公裏。高志偶爾輕抵對方車屁股,車距只有四、五公尺。

白色旅行車靠左,讓開路中央,明白的承認挫敗。高志就這樣加速前行。旅行車試著想跟,卻馬上放棄。

高志吹著口啃,是不知道名稱的曲子,不,是尚未命名的曲子。「東方」的鋼琴師有一天心情極佳,教高志他自己所作的曲子,高志記下,時常會以口哨吹出。

門鈴響了。

若是美惠子,未免太快了些。難道美容室人多,她不耐久等,回來了?

「原來是你。」

是姓高樹的刑事。還有另一位比他年輕的人。

「居然知道我住在這裡?」「調查這種事就有如我們的工作一樣。住蜜月套房,又開著賓士,太引人注目了。」「是遠山律師要我使用那輛車。」「你開什麼車是你的自由。」 「有其他事?」「也沒什麼重要事。可以進來嗎?我也想看看一流飯店的蜜月套房是何種模樣。」 高志請兩人入內。

高樹在沙發坐下後,用那只舊打火機點著煙,津津有味的環視房間四周。

「同伴呢?」

「去美容室。她打算徹底改頭換面。」 「花多少錢?」 「美容室嗎?」「這個房間。」

「合計起來應該十二、三萬圓吧!」「像你住的地方,可以租好幾個月了。」「我已不想再住那種地方。」 「可以請教令尊之事嗎?」 「我不記得了。」「一切嗎?」

「是的。」

高志摸著手鍊,揮揮手,讓金牌發出聲響。

「連令堂也忘了?」

「刑事先生,你調查我的事幹麼?你們應該做的事情很多吧?」高志也點著一根萬寶路。年輕刑事則面無表情。

「我們希望盡早逮捕室田命案的兇手。」「總不會是認為我有嫌疑吧!」「你最近出手綽濶,而且又開著室田的賓士。」「這玩笑開得太過火些了。去年除夕夜和誰在何處,我隨時能說出。」「但,並不能就認為你並非兇手。」 「為什麼?」「大貫也和你有同樣完壁的不在現場證明。由於他的選舉後援會要去廟裡祭拜,入夜後大家就集合了。」 「什麼意思?」「我是說如果大貫是兇手,當然無法予以逮捕。」 「請不要再瞎扯了。」「實際負責殺人的也叫兇手。」 「沒殺人的也是?」「讓我再考慮看看。」高樹捺熄香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