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1997年 冷夏(第4/22頁)

“什麽怎麽回事?”梁平反問道。

久保木皺著眉頭說:“你明明知道被害人的身份,為什麽不說?為什麽隱瞞?”

“沒有隱瞞。”梁平看著對面的久保木,平靜地答道,“在案發現場我沒有把握。被害人跟活著的時候差別很大,而且我的精力集中在尋找線索上。”

“照你這麽說,不應該報告啦?”

“我認為盲目報告會造成混亂,影響搜查進程。要是認錯了,更是我的恥辱。當時我想,如果是那個孩子的母親的話,剛才出去的巡查長他們也在,很快就會判明身份的,如果到了夜裏還不能判明身份,我就向班長報告,到醫院裏去……”

久保木信服與否不得而知,反正他沒說話,而是又點燃了一支煙。

幸區警察署的股長問:”你是怎麽認識被害人的?”

“因為當時我在場。”

“在場?在哪兒?”

“醫院。被害人帶著被燙傷的孩子去醫院時,我正好在場。那天我去醫院會一個朋友,他母親在老年科住院。我們打算看望病人的同時見一面,正聊著,被害人……”

“剛才出去的巡查長說,你在向他說明情況的時候,表現出相當的憤怒,這是為什麽?”

“被害人說,是她往孩子身上澆熱水把孩子燙成那個樣子的。我想對這種行為誰都會感到憤怒吧。”

“最後證明不是虐待,我想巡查長應該跟你聯系過了吧,大概是被害人死亡的那天下午。”

“是的。他說,母親說是事故,孩子也作證說是事故,他們準備作為事故來處理。”

“聽了這話以後,你沒有再去過醫院?你沒想過再去確認一下她們母女的情況嗎?”

梁平聳聳肩:“沒有。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孩子呢,當然要護著母親,把母親逼得太狠了會起反作用……警察介入也不可能得到圓滿的解決,這些我從一開始就知道。我叫警察出面,只不過是為了警告一下孩子的父母,特別是那個當父親的。讓他們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然後通過對話加以解決。”

股長含含糊糊地點點頭:“這麽說,你是不了解被害人的詳情了?”

“基本上什麽都不知道。”

“就算是這麽回事,被害人生前跟你見過面,再不知道詳情,也應該提供一些情況以供參考吧?為什麽開會的時候一言不發?”

“我覺得我提不出什麽值得參考的情況。”

“不要隱瞞!”旁邊的伊島說話了。他看都不看梁平一眼,粗魯地說,“這位股長認為你把握著有力的證據,到時候想自我表現,嘩眾取寵,還不快在這兒洗清自己!”

梁平把頭一搖:“什麽都沒有。”

伊島接著說:“從此以後,不管你發現什麽新的線索,都不算是你的功勞,這也沒有關系嗎?”

“沒關系。”梁平點了點頭。

久保木在煙灰缸裏把煙頭撚得粉碎:“情況大致都清楚了。不管怎麽說,你應該馬上向伊島匯報。”

“對不起。”梁平低頭認錯。

久保木擺擺手讓他走人。梁平稍微點了點頭就出了會議室。伊島馬上追出來:“你到底是怎麽回事?誰也沒說讓你把掌握的證據都說出來呀,你這回的表現我理解不了。”

“對不起,真的沒把握。”

伊島還是表示懷疑:“別再闖什麽亂子,讓下屬警察署看不起。以後不要擅自行動,老老實實地給我趴在現場的草地上破案。”說完跟梁平一起走進作為臨時宿舍的練功房。

練功房裏的警察們已經有好幾堆圍坐在一起喝起酒來,一邊喝還一邊發表著在上司面前不敢發表的意見。伊島坐在了峰谷他們那一堆裏。梁平沒心思跟他們聊大天兒,一個人來到樓道裏。趁沒人注意,悄悄地溜出了警察署。

雨不知道什麽時候又下起來了。梁平跑到一個公用電話亭裏,沒有摘下聽筒,而是掏出自己的手機,撥了多摩櫻醫院的電話號碼。對方沒人接電話,過了半天梁平才想起這是深夜,無可奈何地把手機關了。

梁平用牙齒咬著右拳,一個勁兒地告誡自己,不要慌,沉住氣。他閉上眼睛,把發熱的額頭靠在了電話亭的玻璃上。

2

護理工作告一段落,呼叫鈴也安靜下來,護士值班室忽然閑在起來了。優希走進醫護人員專用衛生間,擰開水龍頭洗了洗臉。現在的時間是7月14日星期一的天亮之前。

前天和昨天,優希都沒回家。星期六是白班,為了搶救一個腎臟病患者,一直忙到晚上8點。雖然換了衣服,但一想到母親在家裏就感到心情沉重,於是先坐在大廳的椅子上休息了一會兒。

不知道睡了多長時間,醒來的時候已經是星期天的早晨。爬起來才發現自己睡在護士宿舍裏,什麽時候走進來的居然不記得了。走出房間時碰上了照管宿舍的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