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殉教者(第4/10頁)

不只是祐介,之前被悠子老師稱贊過的學生當時或許沒注意到,但一定都覺得若有所失,想要發泄失落的感覺。但是大家並不是在這種心情下才開始攻擊修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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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星期五都跟維特一起去小直家。第一次去的時候小直的媽媽請我們到客廳坐,發了一堆牢騷,但我們去得多了她應對的時間就越來越短,地點也從客廳變成玄關,到後來玄關也沒讓進,連門鏈都不取下,只讓我們從門縫中把信封遞進去。

從門縫裏可以瞥見伯母仍舊打扮得體,但嘴角好像腫了。

小直的大姐已經出嫁,爸爸每天都很晚歸,家裏只有小直跟媽媽。而且小直還隱藏著無法跟媽媽說的嚴重焦慮。

我跟維特說,就算繼續家庭訪問小直也不會來上學不說,可能還會給他更多的壓力。維特一瞬間露出明顯不悅的表情,但立刻裝出笑臉。

——我想現在對彼此來說都是關鍵時刻,只要越過這個關卡,他一定會明白的。

他完全沒有要放棄家庭訪問的意思。他說的彼此是誰跟誰,關鍵時刻是怎樣的狀況呢?話說回來,維特見過從開學當天就沒來學校的小直嗎?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問了。

星期一,維特在數學課的時候拿出一張色紙。

——大家在這上面留言鼓勵直樹吧!

我準備好面對沉重的氣氛。然而教室裏的氣氛跟我想象中不一樣,有點詭異。

有的女生一邊寫一邊哧哧地笑,也有男生一面咧嘴而笑一面寫。我不知道他們在笑什麽。色紙傳到我這裏的時候已經寫滿了三分之二。其中有這樣的句子。

人並不是孤獨的。世道雖然險惡,還是幸福地活下去吧。

要有信心。NEVER GIVE UP!

……現在我寫下來才恍然大悟。我真是笨啊。這種詭異的氣氛讓大家樂在其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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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悠子老師跟我們講了少年法。我是受到保護的一方,但在老師提起這個話題之前,我就對少年法抱有疑問。

比方說“H市母子慘案”的少年犯(現在已經不是少年了),殺害了女人跟嬰兒。電視上一天到晚都在播被害者的家屬哭訴兩人慘遭殺害是如何無辜,之前過著多麽幸福的日子等等。

我每次看見都想其實不需要審判。把犯人交給被害者的家屬,愛怎樣處置就怎樣處置。就像老師自己制裁小直跟修哉一樣,被害者的家屬應該有制裁犯人的權利。沒人制裁的時候再審判就好了。我是這麽想的。

令人不爽的不只是少年犯,過分庇護犯人,若無其事地提出任何人聽來都覺得牽強的理由來辯護的律師也讓人生氣。那種人或許也有自己崇高的理想,即便如此,在電視上看到那個律師,還是每次都覺得這人要是走在我前面我想推他一把,要是知道這人住哪我想去他家丟石頭。

原告被告兩方我可都不認識。從報紙跟電視新聞報導得知在遙遠的城市發生的案件而已。既然我都會這麽想,全日本有這種念頭的人應該很多吧?

但是現在我寫這封信的時候,想法有點改變了。

無論怎樣殘忍的罪犯,審判果然還是必要的吧。這並不是為了犯人,我認為審判是為了阻止世人誤會和失控的必要方式。

大部分的人多少都希望受到別人的贊賞。但是做好事做大事太困難了。那最簡單的方法是什麽呢?譴責做壞事的人就好了。話雖如此,率先糾舉的人,站在糾舉最前線的人還是需要相當勇氣的。但是跟著打落水狗就簡單了。不需要自己的理念,只要附和就好。這麽做除了當好人,還能發泄日常的壓力,豈不是一舉數德的樂事麽?而且一旦嘗過甜頭,一次制裁結束後為了獲得新的快感就會找尋下一個制裁對象吧。一開始的目的是要糾舉壞人,漸漸就變成強行創造出制裁對象了。

這樣一來就跟中世紀歐洲的女巫審判沒有兩樣。愚蠢的凡人忘記了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自己並沒有制裁他人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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祐介丟紙盒的第二天開始,修哉的書桌裏就塞滿了紙盒牛奶。嚴重的時候會到讓人覺得之前這些牛奶都藏哪去了的地步。不僅有一星期以前的,塞得太多破掉的也有。鞋箱跟置物櫃也全遭殃。修哉每天早上來學校就默默整理,已經成了例行公事。筆記本、運動服等不見是常事;我還看見他課本每一頁都被寫上:“殺人兇手”。

大家都無視修哉,得意忘形整人的只是部分同學而已。

但是有一天全班的手機都收到了一封簡訊郵件。

修哉該受天罰!搜集制裁點數!

發信郵址跟老師告白之後送來的簡訊一樣。所謂制裁點數,是要大家跟這個郵址報告自己對修哉做了什麽,由這個郵址評分給點數,每個星期六結算,全班點數最少的人從下一個星期開始就被視為殺人犯的同黨,接受同樣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