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第3/4頁)

多蘿西摸一下我的胳臂。“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尼克。”

我告訴她甭打聽,又對莫瑞裏說:“你正告訴我們朱麗婭·沃爾夫過去的事。”

“是啊,凱恩那老頭兒因為她十五六歲時就跟一位高中老師惹出了點麻煩便把她轟出家門。她又跟一個叫費斯·派普勒的家夥親密交往,那小子是個機靈鬼,只是愛誇誇其談。我記得有一次我跟費斯——”他頓住,嗽嗽喉嚨,“反正費斯和她搞到一塊兒——足有五六年之久,後來他入伍當兵那幾年裏,她又跟一個我記不起名字的家夥同居,那人是迪克·奧布蘭的表弟,一個愛喝酒、深色頭發的瘦鬼。可是費斯一從部隊回來,她又回到他的身邊;他倆後來企圖敲詐一個從多倫多來的人,讓警方逮住了。費斯承擔罪行服了重刑,她只給輕判了六個月監禁就放出來了。最近我聽說費斯還在監牢裏。她出獄時我見到她了——她向我借了幾百塊錢去闖天下。後來我收到過她的一封信,那是她寄錢還給我的時候,她告訴我她現在改名叫朱麗婭·沃爾夫了,她很喜歡大城市,可我知道費斯跟她一直還有聯系。所以我一九二八年遷到這裏來之後就去看望她。她——”

這時米麗亞姆又回來了,跟剛才一樣,兩手叉著腰站在那兒。“我一直在琢磨你剛才說的話。你一定認為我很蠢吧。”

“沒有,”我說,說的並不是實話。

“沒問題,我還沒蠢到會聽信你剛才跟我說的那些廢話。擺在我面前的事我全都看得清。”

“那好啊。”

“好什麽?是你殺死了阿特,而且——”

“別嚷嚷,姑娘!”斯特希站起來拉住她的胳臂,聲調倒還柔和。“跟我來,我要跟你談談。”他領她到酒吧那邊去。

莫瑞裏又眨眨眼。“他喜歡那樣。好,我正說到我遷到這裏來之後,就去看望她,她告訴我她在魏南特那兒工作,魏南特挺迷戀她,她過著蠻舒服的日子。看來是在俄亥俄州服刑那六個月期間,他們教會了她速寫,她揣摩那倒也許會是塊敲門磚——要知道,她也許能靠這點本事在哪兒找到個工作,而那兒的人又外出不鎖保險櫃。一家職業介紹所讓她到魏南特那裏去幹幾天活兒,她揣測也許值得在他那裏幹下去而不是幹幾天就走人,所以她就規規矩矩地給他幹活,結果工作就固定下來了。她很聰明,事先把自己有過不良記錄而如今想改邪歸正什麽的都告訴了他;不管怎麽說,他萬一發現什麽,也就不會辭掉她了,因為她說她覺得魏南特的律師對她有點不放心,可能會調查她的底細。我只是鬧不清她到底要幹什麽,您明白,因為那是她的花招,不需要我幫忙,即使我們倆算得上是好夥伴,她也沒必要什麽都告訴我啊,免得我也許會告到她老板那兒去。明白嗎,她並非是我的女朋友什麽的——我們倆只是老夥伴,小時候一起玩過。我總是過一陣子就去看看她——我們經常到這兒來——後來魏南特為這事大吵大鬧,於是她對我說我們倆別再來往了,她不打算為了跟我喝幾杯酒而丟掉一份報酬豐厚的工作。事情就是這樣,那大概是在十月裏,她一直這樣堅持下來。從那以後,我再也沒跟她見過面。”

“她還跟什麽別的人有來往?”我問道。

莫瑞裏搖搖頭。“我不知道。她不大談起別人。”

“她手上戴著一枚鉆石訂婚戒指,你知道那是怎麽回事嗎?”

“不知道,反正不是我給她的。我跟她來往時沒見她戴過。”

“你認為派普勒從獄中出來後,她還會跟他結合嗎?”

“也許會吧。派普勒在獄中,她好像也並不怎麽為他擔心似的,不過她倒是喜歡跟他一起幹活,我想他倆還會再度結合。”

“那個深色頭發的瘦個子——迪克·奧布蘭的表弟呢?他後來怎麽樣了?”

莫瑞裏吃驚地望著我。“那我可不知道了。”

斯特希獨自走回來了。“也許我搞錯了,”他一邊說,一邊落座,“可我認為誰要是能牢牢抓緊那只哇哇叫的母雞,興許能跟她辦成點事。”

莫瑞裏說:“那就勒住她的喉嚨。”

斯特希好興致地咧嘴笑笑。“不,她想幹點大事呢,現在正上聲樂課,苦練唱歌。”

莫瑞裏望著自己的空酒杯說:“你給我們喝的這種勁頭十足的老虎奶一定對她的嗓子大有好處。”他轉過頭來對派特嚷道,“嘿,你這個扛著背包的家夥,再給我來一杯同樣的酒。我們明天得去唱詩班唱歌。”

派特應聲道:“就來就來,謝普。”他一聽到莫瑞裏在跟他說話,那張皺巴巴的灰臉上的淡漠表情頓時消失。

一個特別白胖的漢子——白得都差不多像患了白化病——一直坐在米麗亞姆那張桌子那邊,這時走了過來,用尖聲細氣的顫音對我說:“這麽說你們就是那幫殺死小阿特·諾海恩的家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