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塔克特的亞瑟·戈登·皮姆的敘述

前言

幾個月前,我在南海和其他地區經過一系列的歷險之後——關於歷險的故事我將在下面講述——回到美國,在弗吉尼亞的裏士滿偶遇了幾位先生,他們對我在周遊之地發生的事情很感興趣,不斷地敦促我把這段敘述公之於眾。然而,我出於幾條理由,拒絕這樣做,其中有一些完全是隱私,與他人完全無關,還有一些就不是這樣了。我不願發表這些敘述的考慮之一是,我在外出的大部分時間都因為心不在焉而沒有記日記,因此擔心僅憑記憶無法寫得連貫詳細,無法使它顯出本應具有的真實性,不免具有誇張的筆調,而當我們在詳細陳述那些能強有力地激發我們的想象力的事件時,有些誇張是自然而難免的。另一個原因是,要敘述的事件十分令人驚詫,而我的敘述又缺乏必要的事實佐證(除了一個目擊證人,而他有一半的印第安血統),除了家庭成員和幾位根據生活經驗有理由相信我在講真話的朋友之外,我無法指望其他人能對此信以為真。公眾完全可能認為我所說的不過是厚顏無恥和編排精巧的虛構。然而,讓我始終未能聽從那幾位先生提議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我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能寫出好的東西。

對我的陳述表示出極大興趣——特別是關於在南極洋的那部分經歷——的幾位弗吉尼亞朋友中間,有一位名叫坡的先生。他是《南方文學信使》的前任編輯,那是一份月刊,由在裏士滿市的托馬斯·W·懷特先生出版。坡先生極力勸說我立刻把我的所見所歷完整地寫下來,讓公眾憑精明和常識自己去做判斷。他言之鑿鑿地堅持說,無論僅就作者來說,我的書可能會受到什麽樣的粗魯批評,但作品的粗糙——如果有什麽粗糙之處的話——恰好更能使其內容贏得讀者的信任。

盡管有他這一席話,我還是沒拿定主意照他的意思辦。後來他(發現我不願意再提此事)建議說,我何不讓他來執筆,用他的文字來敘述我的前半部分探險經歷,根據我本人口述的事實,在《南方文學信使》上以虛構小說的名義發表。對此,我想不出什麽反對意見,便表示同意,只提了一個條件,即在故事中隱瞞我的真名。結果,這部托偽的虛構小說在一月和二月號(1837年)的《信使》上刊載了兩部分,同時,為使它的確看上去像是小說,雜志目錄頁上該作品之後印著坡先生的名字。

這一計謀在讀者中產生的影響,最終誘使我定期將冒險經歷寫出來發表,因為我發現,盡管登在《信使》上的那部分敘述被坡先生十分聰明地裹在了虛構小說的形式中(但其中的事實一點都沒有改動),公眾仍然不願意把它當小說來接受,有幾個人甚至寫信給坡先生,明確表示了正好相反的斷言。於是我相信,我講述的那些情況也許具有真實可靠的特點,這樣,我就沒有必要再擔心公眾會對此持懷疑態度了。

這樣一番開場白說過之後,各位立刻能明白下面的敘述中有多少是我自己寫的了。還要聲明的是,坡先生寫的開頭幾頁中所陳述的事實完全正確。即使是沒有讀過《信使》的讀者,我似乎也不必指出坡先生寫到哪裏為止,我又是從哪裏開始接著寫的。寫作風格的不同一眼就知。

A·G·皮姆

1838年7月於紐約

第一章

我叫亞瑟·戈登·皮姆。父親是南塔克特一位受人尊敬的做海產貿易的商人,我就是在那裏出生的。我的外祖父是位頗為成功的代理人。他幹什麽都運氣極好,在以前被稱為埃德加頓新銀行的股票投機上大大地賺了一筆。靠買賣股票和其他一些途徑,他積聚了很大的一筆錢。我覺得,這世界上他最喜歡的就是我,我也期望在他死後能繼承他的大部分遺產。我六歲時,他就把我送到利克茲老先生的學校去。那位老先生只有一條胳膊,脾氣還特別的古怪——凡是來過新貝德福德的人,幾乎沒有不知道他的。我在他的學校裏一直呆到十六歲,然後去了山坡上E·羅納爾德先生的學院。在那裏,我結識了巴納德船長的兒子。船長通常受雇於勞埃德和布蘭登堡公司開船出海,他在新貝德福德也很有名氣,我肯定他在新埃德加頓一定有許多關系。他的兒子叫奧古斯特,差不多比我大兩歲。他曾隨父親上了約翰·唐納遜號船去捕鯨,還經常對我說起自己在南太平洋的種種歷險。我經常和他一起回家,整天和他一起呆著,有時候還整夜在一起。我們躺在一張床上,他總是給我講提尼安島上土著人的故事,以及他旅行中在其他地方的見聞,讓我整夜睡不著覺,直到天微微發亮。最後,我實在無法克制對他所講的故事的興趣,一點一點地,我產生了要出海的強烈願望。我有一條帆船,名叫“愛利爾”,大約值75美元。帆船上有半個艙面,或者說有一間小艙,用單桅帆船的方式操縱——我忘了它的承重量是多少,不過船上裝十個人也還不嫌擁擠。我們經常劃著這條船去幹一些瘋狂的事情,現在想起來,我居然還活著,可真是莫大的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