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形犯罪(第6/10頁)

“騙人!”康康一下就戳穿了我的謊言。

我不知道要怎麽回答他,好在他沒法從我的金屬臉上找出破綻。

“哈哈,和你開玩笑呢!機器人現在也會忘事了?是不是電子組件被水泡過之後就不好用了呀?”康康拿我開起了玩笑,他背上自己沉重的行囊,趕往下一個快件的送貨地址。

康康來過之後,我意識到一個嚴重的問題,他對我所說的有關於昨天的事情,我都一無所知。

到底發生了什麽,會讓我喪失了一天的記憶?

還是先把做中式早餐時弄臟的衣服脫掉,丟洗衣機裏洗洗吧。

走進洗手間,才注意到有人動過洗衣機,它從原本靠墻的位置被移了出來,不搭調地杵在半中間。

以為是警察搜查時搬動過,我沒有細想,將它推回了原位。洗衣機出乎意料的重,從透明的圓形翻蓋能看見洗衣機裏塞滿了東西,我打開翻蓋,想要拿出裏面的衣服,沒想到,居然拽出了一件跌破眼鏡的東西。

從走進洗手間我就有異樣的感覺,終於得到了驗證。

我拽出的是一截手臂。

一條女人的前臂,我認得出手腕上的手表是女主人楊茜最愛的牌子。

這條手臂被保鮮膜和保鮮袋包裹得很完好,如同超市裏冷凍櫃裏的食物一樣,超出常識地將屍體藏在洗衣機裏,又密封處理,難怪連搜查的警察也沒有發現。

我繼續從洗衣機裏取出一塊塊的身體:大腿、小腿、軀幹、頭顱……總共十塊,不看臉我也知道這是女主人的屍首。頭顱的後腦勺上有一塊明顯的凹陷,看起來女主人是被人從身後偷襲,繼而遭遇殺害、分屍的。假若我是兇手,洗手間裏玻璃的淋浴房是不錯的分屍地點。

這樣的場面相信人類的消化系統一定會受不了的。

屍體的身份並不讓我意外,但是被切成十塊的屍體,居然是不完整的。我清點以後,才發覺缺少了右小腿。

既然已經分屍,為什麽還要帶走一塊呢?就算為了掩蓋死者的身份,也該帶走頭顱才對。

雖然丟失了昨天的記憶,好在我的判斷和分析能力還在,從今天我睜眼開始推理,所有奇奇怪怪的事情終於可以全部串聯起來了。

這一切要歸罪於尚未修復的我,在車禍中損傷到的大腦,對於機器人的三大法則的嚴格執行出了差錯。今天醒來時,我手裏的兩件東西正是殺害小暢和女主人楊茜的兇器,一只悶死小暢的枕頭,一只砸死楊茜的花瓶。事情一定是發生在淩晨,主人和小暢入睡以後,晚歸的楊茜可能沒帶鑰匙,在我為她開門的時候,不知是不是有外部因素,我發生了故障,打暈楊茜把她拖進了洗手間,門邊墻上的血跡正是那時候飛濺上去的。為了隱瞞真相,我肢解了她的屍體,為了不讓屍體腐爛發臭的氣味散播開來,用廚房裏的保鮮膜封起了屍塊,一塊塊放進洗衣機裏,打算趁主人不在家的時候再去拋屍。

也許就在這個過程中,我驚動了睡夢中的小暢,她抱著自己的枕頭,站在洗手間門口揉著睡眼驚慌失措地看著正在分屍的我。我想象著這樣一副光怪陸離的場景,一個曾經救過小暢生命的機器人,卻殘害了她的母親,緊接著也滅了作為目擊者小暢的口,徹徹底底違反了機器人三大法則。

在謀殺這件事上,機器人與人類不同,我們不需要闡明動機。一代棋王古德科夫被他的機器人對手電死在棋盤上,結果也只能認定為事故,留給後人無盡的遐想。

我今天所做的事情,只有一個目的——隱藏罪行。我已經死過一次了,不想躺在陰暗的廢品回收站裏,被人論斤稱量。

處理小暢屍體的各種手段,是為了延後十個小時的死亡時間,制造出不在場證明。而意外出現了新的屍體,讓我原本的計劃不得不做出改變。如果無法統一兩具屍體的死亡時間,那麽所有的偽裝都會失去本來的效用。

早上醒來時我抓在手裏的藍色花瓶,是敲擊楊茜後腦勺的兇器,我從門口櫃子上取走這只花瓶,用康康快遞來的那只水瓶替代了它的位置。

打開窗戶,沒有玻璃的阻隔,溫暖的陽光直射在家具上,屋子裏變得暖和起來。我把藍色花瓶裝在了塑料袋裏,用工具箱裏的榔頭把它砸得粉碎,這樣就沒有拾荒人會把花瓶撿去而留下證據了。

今天第一次出門,要去的地方也就是五十米外,小區草坪旁的垃圾筒。垃圾筒的位置緊鄰著小區的鐵網圍墻,同時恰巧也在小區監控攝像頭的範圍之外,所以時常有拾荒人將手伸進鐵網內,在垃圾筒裏翻尋,搞得一塌糊塗。

我走到垃圾筒跟前,把裝著花瓶碎片的垃圾袋放到了垃圾筒的最底層,再把其他垃圾都堆在了它的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