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幕 第十四場(第4/5頁)

“我是證券交易俱樂部的專職醫生,也在貝勒由醫院兼職。”

“醫生,你成為有執照的執業醫生多久了?”

“從我拿到本州的醫師執照起,已整整二十一個年頭了。”

“你認識被告嗎?”

“是的,我認識他十年了,那時他剛加入俱樂部成為會員。”

“相信你也聽到剛才其他證人的陳述了,就是九月十一日晚上德威特先生在證券交易俱樂部的健身房割傷手指的情況。以你身為該俱樂部醫生的立場和專業知識,你是否同意,到此為止,這些證詞的每個細節都屬實?”

“我同意。”

“在被告拒絕包紮傷口後,你為何提醒他得小心他手指上的傷口呢?”

“因為傷口剛剛愈合,食指做任何瞬間的彎曲動作,都會導致傷口迸裂,尤其是這道傷口貫穿食指的上兩節,並不容易保持不動。舉例來說,星期二晚上,他只要很平常地蜷起手來,就可能會扯動患部,使剛剛才結成的傷疤裂開。”

“因此,基於醫生的專業知識,你才建議得把傷口包紮起來,是嗎?”

“是的,而且那個部位容易接觸到其他物品,包紮起來的話,就算傷口再度裂開,至少也能防止細菌侵入感染。”

“非常好,莫裏斯醫生。”萊曼話接得很快,“現在,你也聽了前面證人的證詞,描述了在船上欄杆處患部和傷疤的情況。若情形正如薩姆巡官作證時所說的,那有沒有可能,這個傷口曾再度裂開?時間是——我們這麽估算好了,就在薩姆巡官看到傷口的十五分鐘前。莫裏斯醫生,根據你的專業知識,你認為可不可能?”

“你是說,在薩姆巡官看見那傷口前的十五分鐘時間內,傷口曾裂開過,而在十五分鐘內又恢復成薩姆巡官看到並描述的那個樣子,是嗎?”

“是的。”

醫生堅決地說:“絕不可能。”

“為什麽?”

“就算再度裂開的時間是一小時前,傷口也無法恢復成薩姆巡官所描述的那個樣子——結成痂,沒有任何裂口,整個傷疤結成一整片,而且是幹硬的狀態,這不可能。”

“也就是說,從薩姆巡官剛才的證詞來看,你的看法是,從你在俱樂部診療這個傷口,到稍後被告在渡輪上開門不慎扯裂傷口這段時間內,傷口不可能裂開過,是嗎?”

布魯諾這會兒激烈地提出抗議,與此同時,莫裏斯醫生毫無商量余地地回答:“是的。”接著法庭內四處響起了議論聲。萊曼帶著深沉的意味看向陪審團,發現所有的陪審員也同樣熱切地在交頭接耳,他極其得意地會心笑起來。

“莫裏斯醫生,我再問你,根據薩姆巡官靠在甲板欄杆上所看到的傷疤情形,有沒有可能,在那幾分鐘前,被告曾抓住並且舉起一個重達二百磅的物品推過欄杆,甚至擲過欄杆,把它扔到兩英尺半外的河裏,而不使傷口裂開?有這種可能嗎?”

布魯諾氣急敗壞地再度跳起來,出了一頭汗。他以他肺活量的極限提出抗議,無奈又遭到格林法官駁回。格林裁定這樣的專業意見對於辯方的辯護關系重大。

莫裏斯醫生說:“絕不可能,他絕不可能做到你所說的事,還能保持傷口的完整。”

勝利的笑容湧現在萊曼的臉上,他說:“布魯諾先生,該你詢問了。”

法庭再次騷動起來。布魯諾死死咬著下唇,陰冷地看著證人席上的醫生。接著,他在證人席前來回踱著步,像頭關在籠子裏的動物。

“莫裏斯醫生!”——格林法官將法槌一敲,要法庭肅靜;布魯諾則停住,一直等到四周安靜下來才說,“莫裏斯醫生,在宣過誓的情形之下,你剛才依據你的專業知識和經驗,證明被告的傷口若是符合前一名證人所描述的情況,被告不可能使用他的右手,將一件二百磅重的物品扔過欄杆,而不扯裂傷口——”

萊曼不慌不忙地起身。“抗議,法官大人,控方這個問題和證人剛才表示肯定的問題有出入。辯方剛才所說的是,除了欄杆之外,還包括欄杆外延伸出去兩英尺半的默霍克號頂層甲板。”

“檢察官先生,請修正你的問題。”格林法官說。

布魯諾只好照做。

莫裏斯醫生鎮靜地回答:“沒錯,我的答案是‘不可能’,我以我的名譽擔保。”

已坐回辯護席的萊曼低聲對布魯克斯說:“可憐的老布魯諾,我從沒見過他如此狼狽。你可以想象,再這樣下去他會帶給陪審團什麽樣的印象!”

布魯諾倒沒糾纏在這個問題上,他改口問道:“醫生,你所說的扯裂傷口,指的是他的哪只手?”

“當然是他手指受傷的那只手,右手。”

“但如果被告用的是左手來做這些事,他右手的傷口會裂開嗎?”